关注NGOCN,公益视野大不同
作者:韩青
《文物保护法》要修订了,修订成《文物不保护法》。
1月28日,文化部提交国务院审议的《文化保护法修正草案(送审稿)》征求社会意见将会截止。送审稿中,原文保法二十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变成了“建设工程选址,应当避开文物保护单位”。也就是说,非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已彻底失去了文保法的庇佑,连象征性的保护红线都没有了。这意味着什么?
据截止2011年底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全国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66722处(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其中约有85%非文物保护单位,是之前所谓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在送审稿中改成了“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这散落全国各地的六十五万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很可能将直面挖掘机、推土机的蹂躏。
听上去有些杞人忧天,但看看之前的事实,文物三普数据显示,近30年来共消失了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半数以上是毁于各种各样的建设,其中还有不少是文保单位。而在第三次文物普查中,新发现登记不可移动文物达到536001处,占到目前不可移动文物总量的近七成。那些没有来得及登记就消失的文物有多少呢?按照同等比例,保守估计也会达到九万处。
而且,即便是“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或是“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也并不代表它们的价值就低,因为可能是还没有被人们挖掘出来。像2013年公布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就有不少是从“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直接升级来。如果只因为它们级别低就另眼看待,那等到发现其真正价值,这些文物可能已经成为一片废墟了。
不可移动文物郑州上街区马固村王氏家庙门前,修路的挖掘机正在作业。
都说文物是民族记忆的载体,是传统文化的密码,是老祖宗留给后人的传家宝,但这十几万处传家宝,却在和平时期被我们这代人给糟蹋了。而且不只是糟蹋,还要玩着花样糟蹋。北京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被拆除时说是“维修性拆除”,重庆原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重庆行营被拆时又说是“保护性拆除”,郑州上街区马固村七处文物仅剩两处,当地还说在进行“针对性保护”。
即便这些事件被媒体广泛报道,即便文物损毁的事情已经板上钉钉,即便郑州上街区上千处不可移动文物被拆的可能只剩下两成,但却没有见到一个拆迁人员被追究刑责,没有见到一个主管官员被问责处理,就连象征性的几万块钱的罚款都很少见。文物保护法,也被人们痛心地称为是没有牙齿的文保法,吓不住任何人,更挡不住地方政府的土地利益冲动。
很 多文保志愿者对这次文保法修订寄予厚望,希望新文保法能够划定一条开发商和地方政府都不敢轻易触碰的红线,能够让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地给文物挂牌公示、 不敢消极怠工、不敢对文物损坏状况不管不问,能够对不同级别不可移动文物都给予有效的保护,能够让民间通过公益诉讼等途径介入到文物保护中来,但如今的文 保法送审稿却在大冷天给大家浇了一盆冷水。
从文保法送审稿来看,或许有些人觉得糟蹋得还不过瘾,糟蹋起来还有些碍手碍脚碍面子,文保部门也觉得这六十五万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像个累赘,于是开始分两步对拆除大开绿灯。
一是切割。原文保法二十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实施原址保护的……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第二句的主体是“所有不可移动文物”还是“文物保护单位”存在模糊空间,送审稿此次将其明确为“文物保护单位”。
二是正名。送审稿第二十一条“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因建设工程需要必须迁移、拆除的,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这不是羊入虎口吗?要知道,因为土地财政的冲动,现在文物损毁、拆除的主力,就在县级政府,如果文物可以为建设让路,不管是商业开发还是所谓的公益建设,县级政府都可以决定是不是“必须迁移、拆除”,那肯定一路狂飙了。
以前有文保法做紧箍咒,各地拆起文物来还遮遮掩掩,所以才会有“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针对性保护”这样的发明,才会有郑州峡窝镇官员“不知拆的是文物”的辩解,才会有上街区文广新局副局长面对记者区内文物还剩几成文物的提问,只能以“这个我们真不知道”来搪塞。至少,那时他们还有最起码的是非感和羞耻感。
可如果文保法都对不可移动文物拆除开了口子,连一个一扯就掉的底裤都懒得穿,将文物的生杀大权下放到县级政府,那以后各地拆起文物来腰杆就硬了,大可以腆着脸说这是“必须性拆除”,像郑州管城区那样文物局长加入拆迁小组也就更加名正言顺了。
也许,不能只责怪文保法送审稿对现实的妥协,县级政府就不该负起文物保护的责任吗?毕竟,县级和政府中间,也有着人民字眼。但人民,只是在两个词的夹缝中生存。
郑州中原区孙庄被列为不可移动文物、由曾国藩题写墓志铭的清官墓地连夜被毁,毁墓者毫毛未损,五名村民反倒因为参与守护祖坟被刑拘;郑州上街区柏庙村46处文物仅存4处,柏庙孙氏文化研究会的秘书长孙洪恩气愤地说,“现在毁文物,比文革的时候厉害!现在毁,那是全都毁了,啥都没有了!”
高高在上的文保法送审稿,你对不可移动文物拆迁大开绿灯,对得起那些为保护文物奋不顾身的基层民众吗?对得起那些历经风雨沧桑幸存至今的六十五万处不可移动文物吗?
也许,你会假装听不到这样的诘问。所以,我只能跟那些文物作别:别了,不可移动文物。你们到了天上或地下,请不要忘了他们。
提意见!最后一天
2016年1月28日前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阅读原文直达),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送审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wbhf@chinala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