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een Shot 2016-06-04 at 上午8.34.46

6月3日,广西律师吴良述在当地法院立案时,向工作人员索取收件回执,被拒绝,之后又被怀疑用手机录音录像。法警要求他交出手机检查被他拒绝后,几名法警上前抢夺,将他放倒在地殴打、踩踏他的胸口,还扯烂了他的裤子。吴良述穿着破烂的裤子在法院门口的照片引爆了法律人的朋友圈。

6日,官方公布调查结果,承认法警确实滥用强制手段,但否认“殴打”。公告称:抢夺手机、脚踏胸口等一些列动作“发生在一分钟之内”,目的是为了拿到手机,而非故意伤害吴良述,故不属于殴打。

相关阅读:

美国之音 | 广西律师裤腿遭法警撕裂 官方否认殴打

杨安进律师:就南宁律师被撕裤事件与“桂公梓”法官商榷

歪哥评论 | 半拉子裤腿是中国法治的恰当写照

以下为中国数字时代编辑搜集自新浪微博网友评论:

最最最最zui : 讲道理 律师+记者 我是不信这组合的一些言辞的

QQ是qq:对律师和记者这两个职业越来越没好感。

小强3467175:律师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东西。为名为利可以不要脸。[哈哈][哈哈][哈哈]

Lesimple:做律师都不懂法吗?要是你有理他无理,直接配合检查,查不到就告他啊!用得着自己这么狼狈?现在也可以直接用法律控告啊!上微博博同情博舆论,最后得到的就是律协的咖啡和以后办案时的不便咯

阿陶申命记:看面相更倾向于无良律师炒作[哈哈] 别怪我,公知颠倒黑白的太多[哈哈]

大阪零距离:唯恐天下不乱的律师,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sevenyanji:律师竟然不知道不可以录音?呵呵。哪里买的证书?

壹-贰:这照片里的神情安详,这上衣解开的样子风流倜傥,另外谁打人还会先扒裤子?摆拍的可以,背景也选的好。

——————————————————————————————————————

搜狐新闻:【律师与法官:法律共同体的小船说翻就翻?】有多少律师为吴良述的遭遇义愤填膺,就有多少法官为青秀法院打抱不平。无论律师们的谴责多么有力,这谴责的传达方式都被包裹在夸张讽刺的基调上,将法官当作对立面,而且永远指向法律共同体的外部。这么做,只能反复抓挠法治伤口,无助于疗伤。

许金国-律师:南宁青秀区法院开始给立案回执了!当地律师奔走相告!这无疑离不开吴良述律师事件的影响。如吴律师所言,法官和律师是法律共同体的说法,只是律师一厢情愿。上千律师联名声援吴律师已经证明感同身受者不在少数。法官是官,有国家暴力机器为后盾,律师身旁有谁呢?强者怎么可能有永远的自律?

霍宇佳先森:社會主義好 社會主義好 社會主義讓你光著屁股跑

麦苏子:看不懂,脚踏胸口,但又不是故意,感觉法警是歪倒在律师身上的

姓白的老白同志:我的意图是帮助你拍你身上的一只蚊子,尽管我打了你,撕了你衣服。有句话说得好,抽烟喝酒纹身的女孩还是个好女孩呢!

_一葉知秋_:他的裤子质量不行。

成民心: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是裤子先动的手!

Mr_风声边界:所以手速要快啊,将人秒杀不算殴打。[doge]

一年又一年LiLi:我相信一分钟内完成抢夺手机、撕烂裤子、背后控制、关门、放倒在地、脚踏胸口等动作,只是法警和现场法官想看看律师的内裤,结果却让天朝屁民们看到了依法治国的底裤![挖鼻][挖鼻][挖鼻]

滴滴小雨-BG6SEX:反正,你懂的,王毅外长被打脸了。

我存在丶在我的存在:你知道中国的人权已经写进宪法里了吗?这一定是个刁民。[酷][酷][笑cry]

风过无痕19700:法警抢夺私人财物,是否违法?强制性获取,是否违法?你们如果公正,怕什么?此举难道有隐情怕公开?身为执法者违法,不要说你们不懂法。公布完整视频,还原真相,才是首选。不要狡辩,更不要侮辱大众的智商。

村夫小哥:对待律师都这么粗暴,平时对待老百姓可想而知

庄庄庄庄一个人:律师都这样了,我们老板姓怎么办,信访直接被退回来了!

漫卷诗书7:看完官方所谓道貌岸然,一本正经的言辞,醉了!偷书不算偷是窃书!“依法治国“的遮羞布撕下来确定是“有法治你”[挖鼻]

@海东青空间:背后控制、关门、放倒在地、脚踏胸口等动作,发生在一分钟内,不属殴打……类似于戴套不算强奸!

@不沉默的大多数:讲真,现在以挺警察名义为不规范执法洗地的,素质真不高。理由就那几套:1、政治有人推墙;2、警察代表法律; 3、美国暴力执法; 4、社会乱了怎么办? 5、有其他执法被围攻的。就事论事,实事求是质疑一起执法不当,就以当时情形和现行中国法律判断,扯其他的洗地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