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传媒人王健民、咼中校因出版政论刊物《新维月刊》、《脸谱》,前年遭内地当局拘查并控以非法经营罪;案件昨在深圳一审判决,王、咼分别被判监5年3个月及2年3个月并罚款。支联会指本案与铜锣湾书店事件如出一辙,中共容不下港出版涉内地政治的书籍,企图剥夺香港出版自由。学者、香港独立评论人协会及香港记协,均批评内地破坏一国两制,令《基本法》沦为废纸。

记者:陈永阶 郑启源

本案有4名被告,其中王健民及咼中校为香港永久居民,王还持有美国护照,但因用回乡證回深圳,内地拒认美国身份,不能享领事保护;两人均住深圳。案中另两被告一为王的妻子徐中云,另一为编辑刘海涛,均为内地人;王和咼曾任职《亚洲週刊》,後离职并於2010年在本港註册创办《新维月刊》和《脸谱》,以报道中国时政新闻为主,常有一些中国政坛和高层内幕消息。

2014年5月30日深夜,王、咼分别从家中被深圳公安局带走,当局指他们将上述两刊带回内地销售营利,涉嫌非法经营;案件提起公诉时一度被法院驳回,检方後加控王串通投标罪及行贿罪,指他在深圳商业活动时曾有不法行为。控方不管他们带回内地寄售杂誌收入只有6.6万元人民币,认定他们非法经营所得为780万港元,即两本杂誌创刊以来在香港销售的全部收入。

■评论员:中共杀鸡儆猴

本案昨一审判决。法庭认定王健民非法经营罪、串通投标罪及行贿罪罪成,叁罪并罚判监5年3个月罚款20万元(人民币,下同),扣减羁押期可在2019年8月28日获释;咼中校、刘海涛、徐中云3人非法经营罪成,其中咼判囚2年3个月,罚款5万元,扣除被羁押期可於下月29日出狱;刘海涛判监2年缓刑3年,罚款2万元;徐中云判监1年缓刑2年,罚款1万元,众被告均表示认罪不上诉。

支联会秘书长李卓人指,王健民被重判事件与铜锣湾书店事件如出一辙,中共已容不下在香港出版涉内地政治书籍,企图剥夺香港出版指定类型书籍的自由。他指,连串事件显示,香港人在香港做出版工作,竟被指违反内地法例,就算相关人士不返回内地,也会发生铜锣湾书店事件,怀疑跨境执法,被挟持回内地事件,对情况感担忧。警方发言人回覆指,铜锣湾书店事件仍在继续调查。

与王健民曾是《亚洲週刊》同事的资深媒体人关庆宁指,本案是内地当局以经济罪名处理政治问题又一案例,关认为纵使媒体报道有瑕疵惹某些政要不高兴,也应循法律途径追究,不该用莫须有的经济罪名对当事人治罪。时事评论员刘锐绍表示,连串事件表明,北京已不能容忍香港新闻出版和言论自由,刻意製造这些事件杀鸡儆猴,阻吓和震慑香港新闻出版界。

■记协:侵犯港出版自由

浸大新闻系高级讲师吕秉权认为,习近平上台後,大陆对本港「禁书」的反制已由「扫黄打非」升级至「清源」,引起寒蝉效应。资深评论员程翔指,中共深感香港「禁书」已成为干扰内地政局的政治鬥争工具,故习近平要搞清源行动。

香港独立评论人协会及香港记协发表声明指,对於香港出版物,当局从来没有公佈「禁书黑名单」,执法标準十分随意;当局明显想瘫痪和封杀目标书刊及出版机构运作,严重侵犯香港出版自由。声明严正要求内地当局尊重一国两制和法治精神,不可假法律之名无理打压香港出版和新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