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专讯】今年 5 月,杜特尔特当选新一任菲律宾总统,在任短短几个月已争议不断,其中最为人诟病和不齿的,要算是他上台后立即提出的新计划:向毒品宣战。「如果你认识任何一个毒贩,请随便杀死他们,因为由他们家人动手会很痛苦。」这是杜特尔特在总统就职演说上的发言。之后几个月,菲律宾的大城市腥风血雨。
据报,目前在这场毒品战争中,至少有 3000 几个道友或者毒贩因拒捕而被杀。对此,国内外反应迥异。杜特尔特在民众的支持度持续高企,但仍然有一些宗教和政治领袖表示反感。在西方社会,欧洲议会高度关注这严重侵犯人权的事件,国际刑事法庭也立桉跟进。禁毒,是各国政府的共识,但是这场无视法律秩序的毒品战争,呈现了当代政治世界一种日渐普及的管治模式:以例外和内战作为常态的管治。因此,日常管治和内战,奇异地结合在一起。
禁毒变成内战 那麽,到底菲律宾政府是怎样执行这场毒品战争呢?
本月初,一名自称在天使行列的资深菲律宾暗杀团( Death Squad )成员,向英国《卫报》透露这场毒品战争鲜为人知的一面:这些暗杀团,一般是警察的特种部队,且会高度保密成员的资料。现时有至少十个暗杀团,每队 16 人,每次行动前均先获取一份长长的暗杀名单。这名单上的全是涉嫌吸毒、贩毒或者触犯其他罪行的疑犯。然后,就像我们熟悉的特工电影情节,在月黑风高之夜,潜入、暗杀、弃尸,而且在尸体上还可能放张卡纸,写上该人的罪状,以「方便」其他同僚不用再调查死因。这场无声杀戮进行了至少 3 个月,只见一些菲律宾官员兴高采烈地说:我们预期犯罪率会下降,此乃治乱世用重典之功呀!
这种官方包办的调查治罪模式,称之为毒品战争( Drug War )实在适合不过,因为杜特尔特的确在国土内带来一场战争。美其名是严惩罪犯毒贩的非常手段,说穿了是向国内一部分人开战。按常理来理解,日常法律秩序跟内战或战争时期的秩序是完全相反的。在日常情况下,一个民主国家实行三权分立,警察的角色只在于执行法律,制服疑犯并带进司法体系,再裁决其是否有罪。在整个过程中,疑犯也是公民,理应享有一切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例如保持缄默,联络律师或家人等。即使获判有罪,犯人仍可按司法程序上诉,以求更正裁决或刑罚。
但是,在菲律宾的毒品战争中,暗杀名单上的人只是涉嫌与毒品或其他罪行有关,从来没有在公平公正的司法程序上得到合法的审讯,便悄然丧命。这种行为,显然超越了执法的范围。换句话说,在整个暗杀过程,警军不分,被杀者不再是一个拥有公民权的疑犯,而是变成一个战场上的敌人。战场无父子,只有敌我,只有杀戮和生存。然而在这场战事中,只有一方是国家,另一方是国内的一群人,名单上的一串名字。因此,它属于内战。但往往内战最弔诡的是,只要主权国不承认对方是交战团体,那麽整场杀戮便会成为平乱之举,战争法也不适用。
例外和日常 即使我们认清了这场毒品战争本质上是场内战,这并不因此指涉那些道友或者嫌疑罪犯意图叛国、危害国家安全。正如杜特尔特在演说中所言,他的狠心为的是要肃清罪行,把菲律宾还原成一个守法和有秩序的地方。因此,这场毒品战争无疑是他心目中有效管治的方式之一。但到底应如何理解内战和管治这对奇特的组合呢?当代的政治思想讨论或者能提供到一些线索和洞见。
德国威玛共和时期的法学家施米特( Carl Schmitt ),曾多番讨论例外状态、法律处境性( situational )和代理独裁者( commissarial dictatorship )的关係。他认为,一切法律条文均有其预设的正常处境。只有在满足了这些背景条件下,法律条文方能有效执行,整个法律秩序才得以维繫。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正常处境受到冲击,政府无法执法,整个社会秩序陷于崩塌边缘,那麽政治最高决策者、又称为主权者( sovereign ),便应颁布例外状态,悬置某些法律,让政府得以享有非常手段,拨乱反正,令原有法治制度得以继续运行,宪法所保护的价值不会消弭。但施米特十分强调,儘管在这阶段,主权者享有无上的独裁权力,但毕竟是代理的,不应立法或更改法制,而是要尽快恢复日常秩序,以便重新把权力让回原有的制度。
德国哲学家本雅明( Walter Benjamin )十分仰慕施米特,二人不单有书信来往,更曾互相送赠自己的着作。但针对施米特对于例外状态的见解,本雅明有不同的主张。在 1940 年一篇名为〈论历史的概念〉的文章,他写道:「整个受压迫的传统都在告诉我们,紧急状态并不是例外,反而是日常的管治方式。」本雅明身为犹太人,这主张固然搀杂了许多民族记忆,但同时也呈现了理解日常管治的新角度。这点上,启发了往后许多政治思想家的方向,其中一人是阿甘本( Giorgio Agamben )。他在《例外状态》一书中点明,当施米特很着力去区分代理独裁者施行的例外和日常的分野时,本雅明则明确地揭示,日常和例外的分隔早就打破了,这是纯然虚构的法学概念( Fictio iuris )。维繫法律秩序,只能透过内战和革命暴力来达成,单纯依靠法律效力已经不足够了。
内战和管治 那麽,内战和长期例外如何成为管治的方式呢?
首先,这种内战本身不会否定整个政治法律秩序原来的功用,也就是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法律所保障的政治、经济权利,并无因此而消失。所以,主流的日常生活并未有太大恶化,这也说明了为何很多菲律宾人会觉得这种非常手段是可以接受。另一方面,阿甘本重新解读霍布斯( Thomas Hobbes )对于自然状态和主权者的关係,藉以理解当代政治的长期内战状态。
在阿甘本另一本作品《内战》,他认为霍布斯所谈的自然状态,并不是社会契约订立前的历史状况,或者虚拟的思想实验,而是陷入内战的情形。人跟其他人彼此为敌,因为失却了主权者或者国家的保护。霍布斯式的主权者,虽然是源于人民( people )的集合和授权,但这人民也随着主权者的诞生而瓦解,变回不同的个体( multitude )。
按阿甘本的想法,这主权者要获取管治和扩张权力的合法性,或者维护自身的秩序,会不断向臣民施行暴力,因为对于它而言,所有国民皆为潜在的罪犯或敌人。主权者打击敌人,不一定需要倚靠法律或尊重人权,皆因主权者一方面在法制内,同时却在法制外,故可用法律以外的方式「解决」敌人,而没有法律代价,例如美国的关塔那摩湾( Guantanamo Bay )监狱,或者菲律宾的暗杀部队。如此绕过法律秩序,则人的权利自由也荡然无存。
因此,这出现了一幕多重弔诡的政治闹剧:那些嫌疑犯本是公民,却被主权者打成非公民、非外地人的纯粹肉身状态( bare life ),因此遭暗杀也不构成谋杀;在暗杀的时候,这空间变成「没有法的空间」,因为法的秩序真空了,令政府指示的暗杀得以可能,但同时法律秩序仍一直存在,故此这场毒品战争呈现了一种无以名状的法律状态。换句话说,这例外的暗杀手段形成了新的法律效力( force of law ),但这法并不容于原有的法律秩序,它是在不存在的空间( non-place )展现的。因此,长期内战状态,能相容于日常的法律秩序,并成为日常的管治方式。
文:李宇森 编辑:冯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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