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是一个作家,一个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他是唯一一个在这国获得诺贝尔非科学奖项而没有被官府屏蔽的的人。在他之前,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不能说和不能说,以及移民法国获得文学奖的不能说,只有“莫言”能说。
人类第一,宇宙第二的网红宋石男写了篇文章,《佞圣者莫言的分裂世界》。里面引了莫言在法兰克福书展讲过的一个故事:
多年前,莫言在德国法兰克福书展上讲过一个故事:“歌德和贝多芬在路上并肩行走。突然,对面来了国王的仪仗队。贝多芬昂首挺胸,从仪仗队面前挺身而过。歌德退到路边,摘下帽子,在仪仗队面前恭敬肃立。年轻的时候,我也认为贝多芬了不起,歌德太不象话了。随着年龄增长,我慢慢意识到,在某种意义上,像贝多芬那样做也许并不困难,但像歌德那样,退到路边,摘下帽子,尊重世俗,对着国王的仪仗恭恭敬敬地行礼反而需要巨大的勇气”。
宋石男对莫言所说的对着国王的仪仗行礼反而需要勇气而感到不解,认为莫言选择了并不准确的“勇气”一词是用来遮住自己眼中的耻辱。用莫言自己的话说,“现实中我可以是孙子,但在我的作品里我决不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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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谈的是莫言在最近一次献媚会议上的发言,他说读那谁的谈话“读到会心处想拍案而起”。
“拍案而起”的语义是:一拍桌子猛地站起来。形容非常愤慨。出自明朝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四十六回:“半氏大怒;拍案而起。”
如果结合上下文的语境,莫言怎么可能在谄媚的同时对那谁的谈话表示出愤慨呢?他想表达的可能是“拍案叫绝”吧?!
好了,问题就在这里了。莫言为何会误用一个词?“拍案而起”并不是一个生僻的词,完全可以放在初中语文的试卷中,让学生练习:
“老大哥关于新语的谈话能够让很多真理部的同志感觉到:读到会心处想 ,有心领神会之感,感觉到很多我们心里还没有来得及说的话,就被他用非常精辟的话语概括出来。
A、拍案而起 B、拍案叫绝 C、拍案惊奇 D、拍案舔菊”
我相信即便是初中学生都不大可能选错,选A与选D性质一样,都是错的。
作为一个作家,一个对文字千锤百炼的作家,莫言不大可能语文水平太差而致误用。那么,另一种可能就是口误。
从心理学角度,口误并不是随机的,而是往往反应了言说者内心更为真实的情绪或者潜意识。心理学第一网红佛洛伊德(他是迄今在谷歌上被搜索最多的心理学家)认为,尽管一般人对口误不以为然,实际上口误是非常有研究价值的,在他看来,人的精神世界好比一座冰山,清醒意识只占了其中浮出水面的一小部分,在水面下隐藏的大部分是潜意识,潜意识中的任何冲突和纠结都会给清醒意识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口误就是潜意识改头换面的表现,口误的内容往往是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的反应和写照。
尽管佛洛依德的理论在现代心理学缺乏科学性,但他对口误的看法,却与科学心理学的研究不悖。言说者说出什么话,反映的是他思维的过程和结果。自然、放松的情况下,言为心声;但在说违心的话的时候,因为说出来的话与内心的感受存在着冲突和纠结,言与心悖,言说者就会感受到违和的情绪。这时基于理性的大脑皮层与基于非理性的边缘系统就会产生竞争。从理性的角度,该说“正确”的话,这是受大脑皮层的控制;但是大脑皮层的指令会受到情绪的干扰,而情绪会比皮层更快捷也更有效地影响到言说者的行为。
由此观之,莫言显然在说违心的话。正如他自述的“现实中我可以是孙子”,他在权力面前确实就是一个孙子;但他又有另一面,“但在我的作品里我决不妥协”,他内心的感受和态度透过作品投射出来。宋石男认为这是佞圣者的分裂,诚如是。
这其实就很好解释莫言为什么会“拍案而起”,作为荣膺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他对语言的运用不可能不娴熟,不可能不敏感。他并不是用错了一个词,而是用对了这个词。“拍案而起”的莫言在献媚会议上感受到的确实就应该是愤慨,但在现实面前装孙子的他却从主观上不能表达出真实的愤慨,他要表达出违心的谄媚,跪舔。
其实,他不说什么也不会给他带来风险;王顾左右而说些不痛不痒的话也不会有什么后果。1957年之后,知识人,包括作家不敢直言批评已经深入一代又一代知识人的骨髓;他们需要反复掂量、自我审查,以规避表达可能带来的风险,以至于他们都适应并习惯了对房间里的大象视而不见,而且还会自然而然地重复并为谎言辩护。这些已经是知识界、艺术界数十年以来的生态。但是,要像带鱼一样肉麻地吹捧,露骨地谄媚,对于一个享有世界级荣誉的作家来说,也实在罕见。
这没什么好同情的。一个作家放弃了起码的坚守,无论他内心怎样地痛苦、挣扎;也无论他付出多少心力才跪下并且张开嘴,伸出舌头,那都是咎由自取,都是人类的教训。
在我看来,只有坚守中的痛苦才是有价值的文学;而跪下的痛苦,根本就是一坨屎,而无论他能怎样地巧言令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