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判决首例手机网站传播淫秽信息案 负责人获重刑 03/29/2010 从2009年12月起,中央外宣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新闻出版总署等9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深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3月24日 ,上海市普陀法院判决了该市首例利用手机网站传播淫秽信息的案件,盛某等7人被判处11年6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BR><BR> 早在2006年10月,盛某就设立了一家网络公司,在上海、安徽马鞍山等… 文件提供:law.chinalawinfo.com 北大法宝-《中国法律检索系统》Tel:010-8266 8266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手机,外宣,法律,立法动态,上海 相关文章 青年志Youthology|为杀夫女性和失地女性辩护的40年 【404文库】常识流通处|静悄悄的万圣节与疑关停的外语频道 海外掘金|中国最国际化的城市,关停唯一的外语频道 【CDTV】【图说天朝】2023万圣节被诊断为新的错误记忆? 【404文库】经济观察报|超低利润席卷北京餐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