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殡葬管理新规:河流堤坝管理区禁建公墓 2010年3月29日 昆明市即日起禁止在铁路和公路主干线规划控制区、水库、河流堤坝管理区域内新建公墓。违反者处1000元至3000元罚款。这是26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中明确的。<BR><BR> 《条例》规定的不得新建公墓的区域还有一级水源保护区、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居民区;滇池周边面山分水岭以内区域等。上述区域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 文件提供:law.chinalawinfo.com 北大法宝-《中国法律检索系统》Tel:010-8266 8266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法律,立法动态 相关文章 【404文库】“最让一个系统恐惧的,不是钻法律空子的罪犯,而是那个坐在后排,带着笔和眼睛的普通人”(外二篇) 【404文库】“我们这一代要终结腐败”(外二篇) 码头青年|世界上最温柔的法官走了 念兹集|卡普里奥的核心价值,是“看得见的人性” 法律先生|弗兰克法官走了,但他留下了法律最温柔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