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才开通微信公众号。我在用自己微信转发文章时说要给自己再找一个发声的地方。因为“官司未了,极左未倒,努力发声,尽量自保。” 同学笑我,说你这是“十六字真言”呀。

其实“十六个字真言”先是这样的:“官司未了,极左未倒,流氓太多,尽量自保。” 写完想,拉倒吧,成天被人恶攻,还是平和点好了。于是改掉。改完后,却又后悔。流氓真的是太多了。尤其作协新近查出的事,事涉的人,其卑劣程度,无词形容。一但披露,更是莫大丑闻。这事不由我说,但其尘埃落定后,我以后一定会说。

料不到是:昨天才说官司未了,今天便接到律师信息:越秀区法院要求我必须删除2014年5月25日批评柳忠秧的微博。律师劝我:算了,这件事相比《软埋》,已经不值一提了。再说,公众也知道你正申请再审。我说,不然呢?律师表示,不然拉进黑名单呀,罚款呀,甚至拘留,都难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吧,毕竟未失底线。律师劝到这一步,也算仁至义尽。

其实我自己早已无所谓了。该说的,我已经说了,该做的,我也做了。尽管判决荒唐,只能被迫服从。法律为大,必得尊重。况中国冤案那么多,比较起死掉的呼格吉勒图、聂树斌以及坐了很多年牢的张高平叔侄等人,我这点破事,又算得了什么?更兼事情业已过去三年,是非原委人所共知。而柳忠秧本人也付出代价。设若他的作品一直没有进步,相信也不会再有中国新文学学会这样的学术团体为他站台,更不会有一群专家学者帮他吹牛,盛赞他的诗超越李白,直追屈原。

唉,要说起来,三年多来,所有对我的恶意攻击,几乎都是因为这条微博。没有这一百来个字的风波,T诗人也不会受人鼓惑趁势而出,以致断送自己前程。而我也不会被骚扰得鸡犬不宁,非但耗费最时间,影响了创作,同时也殃及到小说被人恶批。尽管谈不上后悔,但也的确有些累了。我已经年过六十,人生还有几个三年呢?正如柳忠秧自己所说:法院就在他家楼下!现状如此,我还有什么话说!
那就删吧。写完这个公众号,就去删除。

要删除的微博原文为:“听同事说,我省一诗人在鲁迅文学奖由省作协向中国作协参评推荐时,以全票通过。我很生气。此人诗写得差,推荐前就到处活动。这样的人理应抵制。作协方面态度明朗。但他却把所有评委搞定。评委多是高校教授。教授们重人情而轻文学。无奈。我相信此人现正在北京评委中四处活动。我们拭目以待。”其中黑体,是法官认为侵权的地方。

而实际呢?所有内容,都是事实。我不妨这样作一点修订:“听同事说,我省一诗人在鲁迅文学奖由省作协向中国作协参评推荐时,以全票通过。我很生气。此人诗写得差,推荐前就到处活动。这样的人理应抵制。作协方面态度明朗。但他却把大部分评委搞定。评委多是高校教授。教授们重人情而轻文学。无奈。我相信此人现正在北京评委中四处活动。我们拭目以待。”

这样应是准确的表达是不是?这样应该没有侵权吧?

有点像个笑话。

这件事,于我来说,应该有个完整记录。删除微博后,算是一篇长文另起了一段。后面的事还没有结束。我依然怀着耐心,等待复审的通知。

有个小朋友跟我说,网上谈到有一种人叫垃圾人。千万不能碰,一碰就倒霉。不知是否有这种说法。倒是与柳忠秧的官司事件,在我看真已是件很垃圾的事。好在文学从来不回避写垃圾。再垃圾,我也准备把这一事件完全梳理出来。我会写一本书,它将集中和录入所有过程以及原始材料。

这本书的名字我还没有想好。但这本书的稿费用途我已作了安排:它将用于支付登载判决书的报纸广告费。

直到现在我也未曾见过柳忠秧,也依然不认识这个著名的诗人。

不罗嗦了,现在删微博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