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城区文化委对“歌手证”传言作了回应:
2017年8月18日、19日,西城区文化委执法队会同公安、工商、食药监、环保等部门,对什刹海“酒吧”街进行联合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北京赞记天与地茶餐吧、北京一品昌茶馆、北京串宝宝烧烤店3家场所不具备营业性演出场所资质,主场演出也未报批,存在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演出活动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3家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停止演出活动。同时,公安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将上述3家“酒吧”的9名现场工作人员(含歌手)带至派出所,进行身份核查、核验。当晚,检查中未对歌手是否有相关资质认证进行检查,也未提出没有“歌手证”不得进行演出活动的要求。
所以文化委执法队要的不是“歌手证”,而是经营范围包含“演出经纪”或“文艺表演”或“演出场所经营”的营业执照,以及演出报批。
那如果演出场所证照齐全,个人演员又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个体演员需要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在当地文化部门备案。
2009年官方对个人演员的备案要求放宽,只需有“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就可备案(之前还要求营业执照)。这些文件包括:
(一)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
(二)职称证书;
(三)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
(四)其他有效证明。
所以,证还是要的。
相关阅读:
有民谣歌手晒出自己曾经办过的演出证,艺术种类是“吉他”:
杂技演员也办证:
@资阳同城会 在微博贴出的一本1990年办理的演出证;证主专长贝斯,还被指定了表演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