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叫集体利益永远大于个人利益呢?反抗的后果或被强拆,或遭遇职能部门的威吓,说到底,在政绩工程和官商勾结之下, 群众只有待宰的份了。可以说,新拆迁条例征求民意体现了法治的进步,因为暴力拆迁或暴力逼迁在今日拆迁的语境中已是甚嚣尘上,拆迁方、房地产商和官员们嚣 张跋扈的气焰也已经严重危害到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

法治时代倡导公民的价值和利益,因此,呼唤新的拆迁条例出台并具体实施便显得尤为重要。只有新的拆迁条例极力倡 导、尊重个人的生存权利和自由,才可能从法律上彻底杜绝暴力拆迁或暴力逼迁的发生。毋庸置疑,法治的进步必定可以减少不公和违法的发生,维护更多群众合法 权益,敢问这位拆迁办主任,法制进步如何倒成了社会退步?是否拆迁无法约束,当每一例拆迁都没有法律的“碍手碍脚”时,人们就可以感到生活的幸福?

相反,说新拆迁条例是社会退步,恰好证明了其依然站在一个大家长的立场,将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视为一己私利的 敌人,企图在新拆迁条例尚未成型并实施前宣扬其以财政收入增长、城市建设为基础的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主张,最终让个人合法权利和自由让位于拆迁,让位 于所谓的集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