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松莲(人权观察中国问题资深研究员)】

如果你负责组织一场看似民主的选举,但实际上必须确保自己人占上风,你会怎样做? 你会想办法限制谁可以参选、谁可以投票、还有他们可以投给哪个候选人。

多年来一直在行政长官如何产生——谁能投票、谁能参选——的问题上坚不退让的香港当局,本周又向后倒跃了一大步。 港府裁定香港众志成员周庭和社区网路联盟刘颖匡报名立法会补选的提名无效,在谁能参选的问题上加高门槛。

三年前,数以万计香港市民参与雨伞运动,要求普选特首。这原是《基本法》白纸黑字的承诺,北京和香港政府却拒绝履行。现在政府进而攻击香港的半民主立法会,在这日渐被媒体审查制度封口锁喉的城市,它是民主派领袖们不可少的、能见度最高的发声平台。

从2016年开始,陆续发生民主派人士被当局取消参选资格,甚至在当选后被剥夺立法会议席。

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 2016 年新增规定,要求所有报名参选立法会议席者须先填交「确认书」,承认香港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使他们的和平表达权利受到限制。两位民主派候选人——本土民主前线的梁天琦和香港民族党的陈浩天——就因为主张香港独立被认为「抵触基本法」而褫夺参选权。

多位民主派候选人在2016年立法会选举胜出后,北京突然出手干涉。中央政府对《基本法》条文做出解释,迫使香港法院将两名公开主张港独的立法会议员取消资格。此案判决后来又导致另外四名民主派议员被取消资格。

此次当局取消周庭参选资格,问题加倍严重。该决定不仅剥夺她个人的言论自由权,而且反映政府路线更趋强硬,甚至不容许主张「自决」——即香港的政治地位和社经发展应由香港人决定,据周庭说法,这种主张「和宣扬独立全然不同」。

刘颖匡被取消资格的理由更令人匪夷所思。选委会通知2016年曾公开宣导港独的刘颖匡,他在12月前宣布放弃港独主张的行为并不「真诚」。选举主任引述刘的面书帖文,指控刘欲扮演港独人士梁天琦和梁颂恒的接班人,而且获得梁颂恒支援。纯粹因和平政治观点禁止任何人参与竞选,违反《基本法》所保障的被选举基本权利。

选委会是法定机构,其决定必须遵守「独立、公正和非政治性」原则。但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作为政治委任官员,公然承认有份介入关于周庭参选资格的决定。周庭所属政党的党纲与《基本法》有何抵触,选委会并未做出解释。至于刘颖匡案,选举主任竟自认不仅可根据政治立场且可评估其真诚性以决定候选人是否适合参选,实在令人担忧。另有民主派候选人没有签署「确认书」也可参选,更显出周刘两案的裁定带有任意性。

目前尚不确定周庭和刘颖匡是否有意申请法院覆核裁定,但梁天琦与陈浩天一年多前提出的选举呈请,法院至今尚未做出裁决。民主派候选人无法捉摸北京和港府接受他们参选的尺规,恐将加深言论寒蝉效应。

周庭被取消资格也意味着雨伞运动孕育出的多个政治团体——主要由年轻人组成——没有任何成员能够参选立法会或在当选后代表民意。香港当局此举不但侵犯基本人权,恐怕也会疏远许多支持这群年轻人的市民。

香港当局本已拥有拒绝成为北京傀儡所需的法律,但他们不愿执行这些法律以维护港人的权利,如此发展深值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