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 Too运动引发自由主义者担忧
近半年来,美帝传来的Me Too(反性骚扰)运动,在中国内地愈演愈烈。流风所及,学术圈、媒体圈、公益圈、公知圈、同志圈,纷纷中招,几无幸免。上述圈子在当代中文语境中都属广义上的自由派(反对派、异见者),其中诸多大佬、大V和知名人士,亦常以公共知识分子、意见领袖的面目出现在公共场域。于是有人质疑,中国版的Me Too运动可能是官方用来浑水摸鱼、转移公众对重大议题(如疫苗事件)之注意力、借以污名化自由主义群体的“白手套”工具。
很多公知圈大佬都持上述观点,他们认为在当下疫苗事件未有完结的时候,突然曝出这么多自由派阵营的性侵事件,背后肯定存在一个有组织、有计划的“阴谋”,是来分化瓦解自由派的力量的。在他们的话语中还有这样一个逻辑排序:疫苗事大,性侵事小;注目前者乃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注目后者纯属插科打诨无病呻吟。有人出来劝和当“公卿”,希望年轻人们不要“不分敌我”、搞无差别攻击。而要顾全大局、珍惜来之不易的泛自由主义”统一战线“;还有人担心,Me Too运动会演化成新时代的文化大革命,野火燎原,大鸣大放,道德挂帅,上纲上线。然而至少目前看来,Me Too运动的命中率、准确率高的吓人,凡被揪出来的,不是有前科的,就是惯犯。有一只老鼠,就证明早有一窝老鼠。不去除害,反责备除鼠的人,是何道理。
“老自由派”观念:Me Too运动解构宏大叙事、不识大体,是转移疫苗事件的白手套。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无论其所从事的公共志业如何崇高,哪怕是为了民主宪政、人权法治、普世价值而至于下狱坐牢的地步,都不能自谓具有天然的道义高地和政治正确,可免于公众对其个人道德品行的评判。Me Too运动乃是对这些公众人物提出更高的标准,期望他们所言所行足资匹配公众给予他们的信赖,以及籍此信赖加诸其身所得而成的各种光环(无论是物质的名誉的)。私德有所亏欠,于公共事业之总体价值而言,总算得上是一个缺憾;所谓的公德压倒私德、大节重于小节、将功抵过、灰色地带、”三七开“等等,皆非可以放纵油腻的理由。
把对疫苗事件的关注与对性骚扰丑闻的揭露互相对立起来,二者必取其一的态度,多少有些问题。社会的建制性罪恶是一种恶,侵犯个人身体自由同样也是一种恶。罪恶无分大小,权利不分高低,不应该在此区划出三六九等来。哪怕最终对疫苗事件的后续追踪不足,也不该由Me Too运动来背黑锅。更何况疫苗事件是全民性讨论,性侵事件则始终局限在少数群体。要求别人所关心的权利来为自己关心的权利所让道的作为,实乃在精神底层上与一言堂式的、大佬式的独裁专制思维高度同构——等不到官方主动推出“白手套”,自由派已经自己反对了自己。
“新自由派”观念: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为大众争权利。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为大众争自由。
就算是“白手套”,本质上说,“Me Too”运动对官方而言,也是一把一开两刃的剑。官方冷眼旁观也好、曲意利用也罢,均无改其是一场公民自发的权利觉醒运动的性质。从意识形态斗争的角度来讲,出于维持稳定的需要,“Me Too”运动大概率被迫止步于更靠近公权力中心的某些部门、圈子,比如中央电视台或者高级别的政府机构。或许在不久的将来,由于权力的不对等和讯息的不透明,公共场域最后也会演化出出于策略考量(而非私仇)的、类于“围魏救赵”“打伪军不打皇军”的所谓“选择性爆料”和“选择性打假”。然而即便如此,难道责任就在年轻人身上吗?
我们当然可以预见得到“Me Too”运动对泛自由派圈层的冲击。偶像的坍塌,有利于圈层的自我净化,完全没有必要为此扣上党同伐异、整风运动、文革批斗的帽子。Me Too运动为中国自由派中划下一条清晰的界限——自此以后,以90后00后年轻人为代表、更重视个体权益的新自由派,将和私德不彰、沉浸于宏大叙事的油腻中老年公知彻底分道扬镳。后者对前者的批评,往往是指前者的作为只是自私的小我的“个案”抗争,乃是“去政治化”的。他们永远不懂一点,没有“个案”的抗争,种种所谓足够“政治化”的宏大叙事,亦不过是虚伪的建构、精装的外壳。这一分野,有点近似于与香港本土派(本土思潮催生的年轻反对派)与泛民派(有大中华情结的传统反对派)之间的“世代之争”。相信随着“Me Too”的日渐深入,中国自由主义阵营的版图,会被彻底改写。可能谁也没有想到,中国自由主义者的更新换代,竟是由女权运动首先开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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