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维平,男,30岁,威海文登人。2009年8月17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拘留。后不知何时转为逮捕,并从文登市看守所异地关押到乳山市看守所;其转捕与换到异地关押均未通知家属。2009年11月某日死于乳山市看守所,家属于11月13日得知于维平死讯后赶到殡仪馆,与检察院交涉,要求鉴定于维平死因。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经法医鉴定作出结论:于维平系针类锐器反复刺戳胸部致心脏破裂、心包腔积血致心脏压塞死亡。
于维平生前略有残疾,在文登经营一家迪厅、一家饭馆为业。案发前刚刚购置了新房,准备在国庆时结婚。
本案至今尚无进一步结论。家属认为于维平死因可疑,于4月12日赴京委托华一律师事务所代理报案,希望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我和夏霖接受了委托,今晚抵达威海开始工作。
近两年来,死于看守所的案件越来越多,死因也越来越离奇。绝大多数都在舆论喧哗一阵后不了了之。于维平是自杀还是他杀?如是他杀,凶手为谁?我们希望本案能有一个可靠的司法结论。
今年3月26日,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称“最近,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各地公安机关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言犹在耳,姑妄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