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湖北银行女职员刘艳丽涉嫌寻衅滋事案周四(1月31日)完成审讯,择日宣判。控辩双方对于刘艳丽在网上发表的言论,是否对国家领导人构成诽谤,争持不下。种种迹象都显示,刘艳丽面临被重判。公诉方指刘艳丽在2016年9月,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发送10多条,涉及毛泽东、周恩来、习近平的信息,构成“诽谤罪”。44岁的刘艳丽原本是银行职员,三年前在办理港澳通行证时被国保刁难,其后对话记录曝光到网络。家属相信,刘艳丽很有可能被“以言入罪”。知情人士透露,3年前当局采取了“刑事自诉”方式控告刘艳丽,她一度被刑事拘留,取保获释后被监视居住。去年11月,她被指在取保期间涉嫌违规与外界联系,其后被公安传唤逮捕,以“诽谤罪”刑事拘留,但又以“寻衅滋事罪”逮捕和起诉。被捕前的刘艳丽工余是网络和博客写手,近年更因为在网上发文声援抗战老兵,对他们的待遇和遭遇表示同情,被当局视为异议人士。刘艳丽在法庭上做的最后的陈述,在网上热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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