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原标题:香港占中九子判刑 戴耀廷陈健民等四人即时入狱8至16月
2019年4月24日在香港西九龙法庭外香港民主派支持占中九子 (美国之音记者申华拍摄)
香港 — 香港和平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等9名人士,早前被法庭裁定“公众妨扰”等罪名成立星期三判刑。占中三名发起人被判监16个月,75岁的朱耀明因年事已高及贡献社会等因素,获缓刑两年。戴耀廷、陈健民、邵家臻、黄浩铭4名被告实时入狱8至16个月。唯一女被告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因判刑前发现患脑瘤需要实时动手术,延后至6月中判刑。有支持者表示,会坚守和平非暴力的原则,继续争取民主及真普选。
2014年9月底,学联及学民思潮发动大专及中学生罢课、重夺公民广场行动,争取香港人有真普选,后来因为警方施放87枚催泪弹,演变成占领79日的雨伞运动。
2019年4月24日香港“占中九子”进入西九龙法庭前拉横幅言志 (美国之音记者申华拍摄)
包括和平占中3名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立法会议员陈淑庄、邵家臻;前学联常委张秀贤、钟耀华;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以及民主党前主席李永达在内的9名占中人士,前年3月底正式被控告“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等罪名,最高可被判监禁7年。
经历超过两年的司法程序,区域法院法官陈仲衡4月9日裁定9名被告各一至两项罪名成立,星期三(4月24日)早上判刑。
案件受到香港本地及国际传媒高度关注,估计有超过200名记者到场采访,法庭外亦有支持及反对占中的团体集会,大批支持占中的人士,身穿印有“我没有被煽惑”的黄色T恤及高举代表雨伞运动的黄伞,反占中的人士则挥舞中国国旗及香港区旗,带来乳猪和香槟,庆祝占中九子入狱,双方支持者一度互相指骂。
在进入法庭听取判刑之前,9名被告一同会见传媒发表感言。和平占中发起人戴耀廷以广东话及英文分别发言表示,他感到平安及充满盼望。
戴耀廷说:“我仍然都是很平安、很有盼望,无论今日的判决是怎样,我都会欣然面对。”
和平占中发起人陈健民表示,希望更多香港市民参与下星期日(4月28日),由民阵发起的反对《逃犯条例》修订游行,就是保护两制以及对占中九子最大的支持。
陈健民说:“法官在判辞里说我们很天真,说我们相信通过占领行动可以争取到普选,但是有甚么天真得过相信一国两制呢﹖但是我以及很多人,都是仍然相信一国两制,以及愿意保护这个一国两制,最近很多朋友不断问我们,究竟可以为我们做些甚么,我可以告诉你,如果你可以做些甚么,就是4月28日一齐上街,反对引渡条例(修订),这个就是去到保卫我们两制、没被一国吞噬的方法,这个亦是你们对我们最大的支持。”
唯一的女被告、立法会议员陈淑庄表示,估计很快要暂别一段时间,她觉得抗争的路很长,最重要的不是“争朝夕”,而是要坚守原则,仍然要对同伴有信心,亦要保持心境及身体的健康,继续打一场很长的仗,她又呼吁香港人不要太快对自己的地方失去信心。
陈淑庄说:“在这里祝愿各位香港人,我们不要这么快对我们的地方失望,这个地方是我们的,如果我们都守不住的话,其实去到哪里,没有一个地方是我们的家,所以连我们的家都守不住,其实我们只有流浪一生。”
近日在网上收集品格证明的前学联常委张秀贤发言表示,收到超过250份、见证着雨伞运动的香港人,帮他及整个运动写的见证信,他认为这些信的内容全部都有血有泪,是活生生的香港人的故事,是一个平台让各人抒发当初参与雨伞运动的信念,让雨伞运动的参与者都可以参与法庭的程序,向法庭陈述他们的故事。
张秀贤说:“如果你说这个审判是审判整个运动,我希望单纯想保护学生、想争取真普选,因为不同意8-31决定,以及反对梁振英政府,用催泪弹的人的声音,都可以来到法官面前。法官说我们天真,但是不天真、很世故的人,是不是就可以为理想带来一些改变呢﹖是不是这样就可以令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好呢﹖”
立法会议员邵家臻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他已经有心理准备要入狱,着了没有鞋带的鞋、最轻便的手提包、钱包都没有带,只有带一张身分证及少量现金,亦带了糖尿病的药物及医生报告。
邵家臻表示,不担心是否会因为被判入狱而失去议席,他相信民主派的议员会守护他的议席,亦要视乎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如何裁决。他又形容今日面对判刑的心情是“引刀成一快”的感觉。
邵家臻表示,他觉得今日有一种感觉就是“引刀成一快”的感觉,“好”、“OK”就来吧,跟着就有一种“事就这样成了”的那种句号的感觉。最少是一个分号,即是某个阶段的一个完结这样,最少对我来说是这样,我想整个运动还不是,但是对于我来说就是某个阶段的完结,我尽量学习心平气和、尽量温柔地去接纳。
在法官陈仲衡开始判刑前,陈淑庄的代表律师向法官表示,陈淑庄近日经医生检验,证实患上脑膜瘤,可能引致实时死亡,需要尽快动手术,获法庭同意押后6星期至6月10日判刑,期间可以继续保释。
法官宣读判刑表示,法庭并不是认为8名被告应放弃他们的政治信念,但他们应该对公众构成不便和痛苦感到悔意,公众理应获得他们的道歉,但公众从未得到各被告的道歉,法官形容8名被告毫无悔意。
法官又表示,本案案情不符合终审法院在黄之锋案所界定的“公民抗命”。相反,法官认为本案各被告只顾自己的政治理想,无视在香港岛上班的平民百姓因交通阻塞而受苦。法官又认为,各被告犯法的后果,竟然要由普通市民承担。法官表示,“占中”期间或者有不少感人故事,但故事的另一面,却是“占中”对很多市民造成不便和痛苦。
法官表示,接纳本案属和平示威,各被告有意保护留守现场的学生,他们都不是因为贪婪、欲望、愤怒或财利而犯案。但是示威堵路为时甚久,参与者众,影响甚广,远超大律师呈交法庭案例的规模,罚款或社会服务令显然不足够反映案情有多严重,法官认为实时监禁是唯一合适的选择。
占中三名发起人54岁的戴耀廷、60岁的陈健民、以及75岁的朱耀明刑期最重,被判监16个月,而朱耀明因年事已高及贡献社会等因素,获缓刑两年。49岁的邵家臻、26岁的钟耀华、30岁的黄浩铭及63岁的李永达,同样被判监8个月,而法官认为钟耀华犯案时年纪轻,愿意给他机会;法官亦认为李永达长达30年从事的公职背景,判处缓刑算是对他长年服务社会的回报,与钟耀华同样获准缓刑两年,而年纪最轻、现年24岁的张秀贤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毋须入狱。
朱耀明等5名毋须实时入狱的被告在判刑后会见传媒,朱耀明发言表示,2013年开始他和戴耀廷及陈健民开始筹备爱与和平占领中环行动争取真普选,形容“我们三个是一起的”,对戴耀廷及陈健民被判实时入狱感到非常难过,泪流满面地表示会继续支持他们。
朱耀明说:“正如我所讲的,只要我仍有一分力,我会支持他们的,无论用任何的方式,我的心是同他们一齐,我会竭尽一切的力量,想办法能够给他们支持及安慰及鼓励,我都愿意去做的。”
法庭外亦有大批支持者留守,身穿印有“我没有被煽惑”的黄色T恤、化名黄女士的香港市民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她有参与雨伞运动,觉得各被告被判监禁“一日都嫌多”,希望略尽棉力向各被告表达支持。
黄女士说:“告诉法庭,我们不是被他们煽动,我们行出来是因为我们爱香港,我们觉得我们藉得做的事情,我们要出我们的棉力去改善这个社会,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站起来,讲出我们自己的立场以及守住我们的原则。”
黄女士并表示,会坚守和平非暴力的原则,继续争取民主及真普选,她会响应陈健民的呼吁,参加4-28反引渡条例修订大游行。
大批支持者在法庭通道两旁目送运载戴耀廷、陈健民、邵家臻及黄浩铭的囚车离开法庭大楼,大批支持者高呼口号,朱耀明含泪挥动黄色毛巾道别。
支持者高呼“共产党、无人性、九子加油”等口号。
由于区域法院无权处理实时申请保释等候上诉,4名被告将会送到荔枝角收押所,直至获法庭批出上诉许可,才能够保释外出等候上诉,预料上诉期可能长达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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