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之春: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_bookrxf_新浪博客 04/22/2010 联邦最高法院却作出了无罪终审判决,认为宪法保障言论及出版自由,政府不可可以禁止或限制任何主张暴力或主张不遵守法律之言论,除非该主张是以煽动他人为立即非法行为或以产生立即非法行为为目的,而且只有该言论的确可能煽起或产生此种立即非法行为者, ….. 然而,无论是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还是要对政府的运作进行监督,都离不开知情权这一前提。连对国家、社会的实际状况都缺少了解,谈何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呢?新闻自由就要使民众可以全面、及时地了解社会事务,使人们可以充分地获取外界的 …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新闻自由,舆论监督,言论自由,自由,知情权,出版自由,新浪博客 相关文章 歪脑|守望自由张展:解封的城和被囚的人 旧闻评论|假如广州水费涨价发生在2009年…… 那些原本是废话的常识|“宜居城市”多半不宜居,普通人要尽量远离互害社会 【CDT报告汇】中国新闻自由全球倒数第八,关押记者世界第一(外三篇) 【CDT报告汇】公民实验室:几乎所有中文输入法都会泄露输入的内容(外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