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上对我的管理员罢免投票真的是如火如荼,政治抹黑+站外拉票+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不熟悉维基方针的部分用户+傀儡构成了一个蔚为壮观的盛大场面。这再一次证明了政治正确是一把多么锋利的杀人不见血的毒刃。或许我将在不到24小时之后成为第一位在中文维基百科遭到陶片放逐的管理员……

File:5-6 - Stoa of Attalus Museum - Ostracism against two  Hippokrates (490s BC) - Photo by Giovanni Dall'Orto, Nov 9 2009.jpg

事情的出现就显得非常突兀。清明期间甚少上维基百科,在清明节快要结束的时候,突然在维基百科的google group里看到有人说我被提出罢免,顺着链接过去看到有人给我提出了许多“严重”的罪状,包括大量无理删除条目和滥用回退的罪名。其中“大量”只有两个例证,而且还是经过正常提删渠道最后被我根据共识执行删除的,只是程序上的一点瑕疵(而且也不能说是我的完全责任),被批评“无理”真的是很难令人信服。而且正常情况下,如果被认为删除有错误,应该到“恢复删除请求”区域提出恢复的请求,但是并无人提出。此外,滥用回退的指控,有6条(后来又追加了数条,但是在程序上也有瑕疵,同时其中多数的正常回退也被算作是滥用的例证之一,令人无语),其中的确有3、4条处置不当。但是在时间跨度多达数月,编辑次数多达2、3000之中,找出一些可能有问题的编辑实在不难,千分之几的错误率在某些人眼里都是不允许的。

最令我愤懑的是直到如今,提出罢免的人都没有按照罢免申请的方针要求与我进行过任何沟通,也不通知我,令我不得不怀疑他的有效性以及罢免者的真实动机。在此期间,一位在香港略有名气的评论家,也是一位在维基百科由于多次扰乱而被长期封禁的用户,祭起了政治正确的大棒,利用政治抹黑并掺杂入敏感的香港公投议题,在站外以其影响力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还有几位在旁鼓与呼,并发动拉票另一处),激起许多不明真相用户的敌忾之心,把维基百科当作了民主试验场。于是我被“莫须有”为带有不良政治意图胡乱删除文章,“莫须有”为对维基百科内容政治审查,“莫须有”为打压真相。所以说,“政治正确”真的是一把杀人利器,这也是我一向讨厌政治正确的原因。

需要说明一点的是,维基百科的”自由”是自由软件之自由,或说是著作权意义上的自由,现在却因为GFW的影响和国内的形势被越来越多的人异化为政治自由之自由。

随拉票而来的用户中很多并不熟悉维基百科的方针,于是,正常的提删条目成为了支持的理由之一;维护维基百科的自由文化理念,正常的图片版权问题检查被成为支持的理由之一;以及许多莫须有的毫无证据的捕风捉影也成为了支持罢免的理由。除了拉票,其间还有被查出来的傀儡投票,甚至还有用户在投票页面多次故意弄上GFW过滤关键词,阻碍中国大陆的用户访问,來试图减弱反对票。可以说,能使的手段几乎都用上了。

的确,我也有不足的一面。有时疏于沟通,或许我过于信守“沉默是金”的格言,导致一些新用户认为我态度傲慢(这也成了罢免我的支持理由之一)。也或许是我不够专注…..

话说回来,管理员的罢免已经成了一个批斗大会,各种有的、没的事情都被重新翻出来再算一次。我不知道这种形式的罢免是否恰当?我一直以为罢免只应该就事论事,因该从罢免的理由中寻求是否支持的理由,而不是无限上纲,翻算旧账。所谓“多做多错,少做少错”,果不其然。

这一次的罢免,除了政治抹黑与拉票外,也同时暴露出了深埋于维基百科社群内部的很多矛盾,可以说是一次社群矛盾的总爆发。这些矛盾根源于对于维基百科理念的不同理解。维基百科一直存在着多种互相冲突的理念,这些理念上的冲突本可通过讨论,共识达到一种“妥协”或包容,但是这一次却完全爆发出来,不同理念之间甚至势同水火。

如果要我说我的维基百科理念,我介于温和的即时主义和温和的最终主义之间,属于温和的维持现状主义,百科主义和社群主义各占一半,典型的群体主义者,同时也是一个保守的删除主义者。我的维基百科愿景是希望能够创建一部版权完全开放的,中立客观的百科全书,并且从内容质量到涵盖范围都能够超越传统的百科全书。也希望其他的维基人能够给自己打上理念的标签,不同观点和理念的包容共存正是维基百科的精神之一。

以下附上我对此次罢免的陈述声明(在罢免页上似乎没什么人看呢)

我对此次罢免的陈述

  1. 关于“大量无理删除条目”的指控:这其中的证据只有“赵常青”是在联署完成前提出的,其他的证据都是在联署完成后追加的(关于追加证据的问题见后 文详述)。
    • 首先,指控中所称的“大量”,只有一个条目,即使加上追加的指控也不过是两个,不知道2个可否称为“大量”?
    • 其次,对于指控中所称的“无理”,“直接删除”等字眼,不知何据?指控所提及的条目都有在存废讨论经过讨论,何来“无理”,“直接删除”?唯一的 问题就是指控所涉及的条目都属于关注度有问题的条目,根据关注度指引,1个月后提交删除,但是指控涉及的条目没有到期就被提删,从提删直到删除,包括提删 者,最后进行删除执行的我,以及所有在删除讨论期间的维基人(也包括此次罢免的提出者)都没有发现过早提删的问题,而现在把这个问题的责任全都算在我头 上,我表示不服。
    • 另一方面,对于这个指控还存在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关注度只是一个指引,它不是方针,没有任何强制性,对任何人没有约束力。不遵守方针可以 算作是一个错误,那么没有遵守指引绝对不能算作一个严重的错误。因此我质疑这个指控是否能够作为罢免管理员的指控之一
  2. 关于“滥用或误用回退功能”的指控:
    • 首先,我质疑追加证据部分的前三项不符合罢免管理员方针中规定的“事件发生48小时之后才能提出”的要求。
    • 其次,所列出的这些回退操作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非常明显的破坏性编辑,我质疑这些证据是否也能作为罢免的证据之一?
    • 再次,我承认对于“江青”,“三峡工程”,“型男大主厨”的回退有欠稳妥,使用撤销功能要优于回退功能。尤其是“江青”,“三峡工程”没有对用户 的质疑及时作出回应。我承认在这一点上我做的不够好。
    • 但是,所指控这些回退操作,我不认为已经达到了指控所称的“大量”的水平。首先指控所给出的证据是否都属于滥用回退,我表示质疑。其次,即使这些 证据全部有效,但是这几个证据的时间跨度长达3个多月,而我在这么长的时间跨度里的编辑也有至少2000多次。也就是说在2000多次的编辑中,出现了千 分之一二的出错率,即使算上所有追加的证据,也就是1%的出错率。何况那些追加的证据能否作为证据都还是未知数。如果千分之一的出错率都不能允许,那么我 建议此次罢免成功后,应当以此案例设定一条新方针:“平均千次编辑出现一次错误的管理员应该除权,普通用户应该封禁。”
    • 最后,我质疑在联署完成后追加许多证据的做法,维基百科:申请罢免管理员上说:“在罢免提出后,被罢免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罢 免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也就是说,那些在罢免申请完成后追加的问题,被罢免人完全可以不用理会。因此我质疑这些追加的证据的有效性,是否能 够作为罢免管理员的证据之一?
  3. 关于“没有避嫌”的指控:
    • 首先,管理员删除只是依据社群共识的方针以及讨论结果而行。其次,所给的证据仍然是关注度有问题的条目,虽然WP:管理员#避嫌有要求,但那也只是一种建议(至少在我看来是如此),并非强制性的要求。而且 我也一直就对此持保留意见,我不认为必须避嫌,只要当事者没有恶意或破害性,我认为是否避嫌无所谓。何况,关注度提删比较特殊,挂模板的时候的关注度模板 并不是提删模板,而是一个月后,这个关注度模板才变成提删模板。也就是说,真正的提删并非挂模板人作出的,严格说是模板自己提出的,把这些关注度到期条目 放到提删讨论的人只是按照流程做事,其本人不应该看作是提删的人。而且即使认为当初挂关注度模板的人是提删者,只是挂关注度模板1个月后才会提删,这么长 的时间,可能很多人都会忘了当初是谁挂的关注度模板了,当事者自己或许都忘记了,因此避嫌在这里看来,就显得可笑了
  4. 关于“不当删除”:
    • 所提供的证据,因为在删除讨论时被机器人发现侵权,但是没有人进一步处理。关闭删除讨论时,要么删除,要么移动到词典。但是把一个侵权内容移动到 词典本身就是一个明知有错还去做的事情,真要这么做也太滑稽了一点。
  5. 最后,我对本次罢免提出根本性的质疑:
    • 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要求“申请必须在事件发生48小时之后才能提出,在 这段时间里当事人之间应该尽量沟通。只有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但是提出罢免者Emcc83并 为与我做过任何沟通,虽然罢免指控所列证据与他本人无关,但是既然作为一个中间人提出罢免,那么至少应该遵守罢免方针,在提出罢免前就这些指控与我沟通, 沟通无效才有可能提出罢免动议。而不是一下子就跨过方针规定的流程,不与我做任何沟通,直接提出罢免。

综上所述,我的确有做的不尽人意的地方,可能不经意间伤害到了某些用户的感情。在此,我深表歉意,我也会尽量改正我的不足,减少发生过错的几率。与此同 时,我也质疑此次罢免的有效性。如果批评人家不遵守方针,那么请先自己遵守方针进行罢免–百無 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6日 (二) 13:07 (UTC)

希望这一次的罢免所突显出的观点分歧,不会加深社群的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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