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原律师» Blog Archive » 诽谤与诬陷罪名真义何在? 2010年4月25日 政府和官员将诬告陷害和诽谤罪名据为私器,滥用权力,打击报复,将构成对公民言论自由和民间维权行动的“核威慑”。若任由这种威慑泛滥,在宪政意义上的权力制衡结构在中国尚未建立之时,初现端倪的公民言论和网络舆论对政府和官员公权力的微弱制衡也将毁于 …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言论自由,网络舆论,律师,刘晓原 相关文章 【404媒体】极目新闻|贾国龙罗永浩微博双双被禁言,李湘多平台账号被禁止关注 【CDT关注】西郊密林|长平:黑夜还很漫长,我们更需要倾听每个人的呐喊 我是艾小羊|李一诺全网消失,还是苦了孩子 【404文库】法度Law|60万买律协会长,迟到一年的罢免该问责谁? 【404文库】呦呦鹿鸣|为什么没人向领导说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