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原律师» Blog Archive » 诽谤与诬陷罪名真义何在? 04/25/2010 政府和官员将诬告陷害和诽谤罪名据为私器,滥用权力,打击报复,将构成对公民言论自由和民间维权行动的“核威慑”。若任由这种威慑泛滥,在宪政意义上的权力制衡结构在中国尚未建立之时,初现端倪的公民言论和网络舆论对政府和官员公权力的微弱制衡也将毁于 …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刘晓原,言论自由,网络舆论,律师 相关文章 风声OPINION|钟睒睒喊话要求张一鸣道歉:平台对网暴行为是否负有责任? 倪刃|不愿在沉默中灭亡,于是在“安娜草堂”呐喊 旧闻评论|李子柒复出:一种符号,一次奖赏 知灼|学校有钱请表演,却没钱修宿舍:高中男生当场痛斥校领导,却被强行拉走…… 观人随笔|突发事件信息发布不能被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