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原律师» Blog Archive » 诽谤与诬陷罪名真义何在? 04/25/2010 政府和官员将诬告陷害和诽谤罪名据为私器,滥用权力,打击报复,将构成对公民言论自由和民间维权行动的“核威慑”。若任由这种威慑泛滥,在宪政意义上的权力制衡结构在中国尚未建立之时,初现端倪的公民言论和网络舆论对政府和官员公权力的微弱制衡也将毁于 …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言论自由,网络舆论,律师,刘晓原 相关文章 押沙龙yashl|不说杨笠了,说说付航 有杏书店|珍惜还在公共表达的人 【CDT报告汇】自由之家:全球网络自由度持续恶化,中国连续十年垫底(外二篇) 【CDT周报】第191期:我们想要好好说话不说“黑话烂梗”,可您不让啊 【404文库】让悲观者前行|我眼里的张庆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