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主及民主的的原则(下) 04/27/2010 十一、立法权 。在民主制度下,民选代表──无论是议会、立法会议还是国会成员──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林肯语)。他们对民主政体的健康运作具有数项关键作用。十二、司法独立。独立的、职业化的法官是使法庭系统──即司法体制──做到公平、公正和有宪法保障的基础。这种独立性不意味着法官可以根据个人主张做决定,而是表明,他们可以自由地依法裁决──即使他们的裁决违背政府或涉案的权势集团的意愿。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法治,公民,政府,民主 相关文章 【404文库】往事与随想|你指望卜小花在低福利的石叠村能得到什么? 观人随笔|“收留”终究不是法治,沉默总是淹没常识 【404维修站】地球公民金建国|一则通报,让打人者成了英雄 【CDT关注】擦星星事务所|看看选举到底是圆的还是扁的:重谈乌坎事件「共笔」 李翘楚:维权律师许志永狱中绝食20天,体重急降状况危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