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 :新媒体女性  文 : 阿虫

鲍毓明涉性侵养女案于昨日尘埃落定,最高检及公安部联合督导组公布调查结果,称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鲍毓明构成性侵。同日,北京司法局和公安部亦对鲍毓明因隐瞒美籍身份在华执业的问题,依法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和驱逐出境的决定。

据调查结果公布,2015年10月,李星星在与鲍毓明见面时已年满十八岁,并非户籍登记的2001年生,这一认定与此前新京报、澎湃等多家媒体关于李星星年龄存疑的报道一致。而鲍毓明是在仍以为李星星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以“收养“为名和李星星发生性关系。

不少网友据此将事件视作一出被“反转”的荒诞闹剧,认为是“恋童癖正巧碰上了女骗子“,两人相识是一场你情我愿的交易“。一部分网友急于痛骂当前反性侵风潮矫枉过正,认为鲍毓明的行为罪不至身败名裂,而李星星操控舆论浪费警力资源的做法应当被追责。

另有网友指出,应当看到通报所提供的信息的不足之处,通报将焦点集中在李星星是否成年的问题上,但对李星星在网上寻求“收养”,父母特地为其更改出生日期的动机,则以“改善生活条件”六字轻描淡写地带过。将两个当事人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实质上忽略了背后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诸多制度性问题。

01、农村贫困催生灰色网络送养

李星星一家寻求“收养”的做法并非只是个例,亲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抚养,这种情况在民间长期存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赵军曾接受媒体采访表示,送养亲生子女往往是贫困、未婚生育、吸毒等一系列复杂棘手社会问题的衍生后果。他认为,不能简单地将这种现象评价为“丧失人伦”、“贪图钱财”、“重男轻女”,有些家庭可能是基于特定生活情境及需求不得已而为之的生存策略,因此我们应该看到这类现象背后的复杂性。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传统的收养形式逐渐从线下转移到线上。据李星星母亲刘平安的说法,她因觉得自己的生活太悲困,想给孩子不一样的生活,于是接近成年的星星在父母操持下把年龄改小了4岁,以便寻求收养。而有意向收养星星的鲍毓明,因为单身不符合收养条件,始终未办理正规收养手续,这段“收养”关系亦因此缺乏必要的审查和监管,最终演变成后来的局面。

个体行为的网络送养之外,还存在完善的网络“送养”产业链条。据多家媒体跟进报道,以“网络有偿送养”包装起来的儿童买卖市场早已存在,在贴吧、知乎、QQ群等社交平台上,均存在过大量有偿送养的信息。

网络中介发布送养和收养的信息,筛选买家促成交易,以“补偿费”、“营养费”、“感谢费”的名义收取费用赚差价,甚至还能为买家包办出生证明,方便买家上户口。尽管平台已经大规模查封此类交易信息,网络有偿送养并未消失,而是转向了更隐蔽的网络黑市,甚至还发展出了一套规避审查的暗语。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2次审议稿)》已增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想要从源头解决灰色收养,打击儿童贩卖,还需完善针对困难群体的帮助救济渠道。其次则需要调整现行收养制度,让更多实质收养关系纳入到监管范围内,保障被收养人的权利。

 

02、未成年人性同意年龄制度待完善

在本次事件中,李星星与鲍毓明发生性关系时是否年满14岁一度成为舆论讨论的焦点,鲍毓明本人亦是在判断李星星已满14岁但仍未成年的情况下与其交往的。根据现行刑法规定,与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关系,无论同意与否,一律按强奸罪从重处罚。

未成年性侵犯罪已成为当下严峻的社会问题,而据调查,在3416名13到17岁未成年人中,有高达13.93%的未成年人对自己是否遭受过性侵害表示“不知道”。未成年人性生理发育和性心理发育不一致,已满14岁的未成年人可能仍未有足够的判断力,难以避免遭受侵犯,是许多人支持将未成年人性同意年龄提高至16岁的原因。反对声音则表达了另一种担忧,提高性同意年龄会否有损未成年人的性自主实践?

有鉴于以上观点,许多学者建议在提高未成年人性同意年龄的基础上,完善“年龄相近豁免条款”,即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的年龄相近的行为人,双方为自愿的前提下,适度降低性同意年龄标准,同时,对未成年人负有相应职责的人员若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将实行严格责任,构成强奸。

李星星的代理律师团队,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据此提出过具体建议:

1、将未成年人性同意年龄统一提高到16周岁,即“奸淫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女性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完善“年龄相近豁免”制度,明确男女恋人之间年龄相差不超过5周岁,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性同意年龄为14周岁;

3、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无论其是否事实上利用了这种优势地位,只要其与该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一律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北京市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还建议参考强制猥亵罪,将强奸罪的保护对象扩大至一般主体,让男性也纳入保护范围,保持性侵害立法的统一性。

 

你如何看待这一调查结果?认为还有什么是值得我们进一步追问的?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