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写《为什么有些人会做出特别残忍的事情?》时还不知道拉姆是谁,但有网友留言说「拉姆死了」,我最初只觉得这个留言有些蹊跷,然后又陆续看到了一些信息,大致知道了整个事件。

和大家的感觉一样,震惊又难过。

烧伤科大概是最不招年轻医学生待见的科室之一,原因就是这个专业要目睹太多的人间惨状,而且治疗过程漫长而艰难。连医生都耐受不了的残忍情形,伤者本人所经历的痛苦,大概也只能用炼狱来形容了。

据说,在医院里的拉姆曾经一度恢复过意识,在她被烧伤后还能思考的那段时间里,她该是多么的绝望、恐惧和不甘。

她明明是尽力逃避尽力保护自己了,结果还是难逃这样的厄运,法律为什么没有保护这位弱女子?

让公众感到愤怒的是,这一凶案并非是一场毫无征兆的飞来横祸,而是暴力没有被及时遏制遂逐步升级形成的最坏结果。

对于一些只是偶然关注到这一新闻的网友来说,他们可能还不清楚像拉姆这样的惨剧,早已发生过万万千千。这里的万和千都不是夸张,不是虚指,而是实打实的数据——

1952年《中央政法公报》刊载的《婚姻法执行情况中央检查组检查报告》提示:在婚姻法颁布之后的两年内,中南与华东两区各有妇女两万余人发生非正常死亡。

1953年《新华月报》第4号作者署名为刘景范的文章《贯彻婚姻法是当前各级人民政府和全国人民重要的政治任务》提到:根据中南区1951年不完全统计,各地妇女因婚姻不能自主受家庭虐待而自杀或被杀的,一年有一万多人。

1953年2月25日《人民日报》报道:东北华北西南等地区男女不平等,妇女受虐待甚至遭受野蛮迫害和残杀的问题亦同样存在。据估计全国每年因婚姻问题死亡七八万人。

这一死亡的数量级,已经堪比一场规模不小的战争了,这还只是统计了死亡的人数,倘若算上致伤致残的,数据就会更触目惊心了。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诧异,这些数据以前怎么不知道?

我跟你们一样,第一次见到这一组数据也是心下一惊,完全想不到为了争取婚姻自由,我国人民曾付出过如此惨重的代价。

在21世纪20年代,这样的悲剧居然还要继续,有些人应该是真的不知文明二字为何物。

我们在昨天的文章里分析里为什么有些人会做出如此令人发指的恶行,愤怒让他失去了理智,关闭了共情,可以将她人视为物品来残忍对待,按照那本书作者的观点,这种共情关闭是可逆的,不应该判处死刑。

讽刺的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尚保留死刑的国家,对杀妻之类的案件还真就很少判处死刑(裁判文书网285个杀妻的案例只有6例判处了死刑,占比2.1%,而其余情况的杀人案,有59.1%判了死刑),我不太能接受这背后的逻辑,在我看来,这种能对昔日的亲人干出如此残忍行为的人,彰显的人性之恶程度更高,理应判得更重才对,因为这样的残忍行为,是对基本人伦的背叛,是对人际关系的最严重破坏。

一个会对自己昔日妻子自己两个孩子的母亲痛下杀手的畜牲,哪里还有半点人性,哪里还有什么宽宥的理由,他的犯罪行为哪里有一星半点儿的可同情之处?

比较奇怪的是,无论受害者有多么无辜,无论加害者有多么泯灭人性,也总有人为这样的恶行找理由,比如有一条留言就说:

一个男人如不是被伤的痛彻心扉了,不会痛下杀心。

问题是,这世间怕是几乎每一个人都曾经历过情感方面的挫败,所以诗人歌德才会说:「被拒之恋,如置身地狱之火中。」因为这种痛苦只是寻常人生中几乎必然要经历的灰色事件,诗人的感叹能够唤起大部分人的共鸣,大部分流行的情歌也喜欢抒发这种痛楚。倘若每一个人都因为这个原因就去杀人,人类恐怕早就灭绝了。

所以我强调《情欲之苦,就连医药之神也没有治疗办法》,你只能自己捱过去。无论男人或者女人,其实一样可能经历情感挫败,但因此会杀人的,却多是男性,面对同一个世界,女人显然比另一半的人要多承受许多风险,这显然不是一个理想的文明世界。

性别我们无法选择,但我们可以选择对待同胞的方式。这实在不是多么高的要求,无非是把所有人都当成跟自己一样有血有肉有尊严有价值有自由追求有安全需求有情感欲望的活生生的人,你不能因为自己的欲求得不到满足,就去践踏别人的尊严和自由。

我时常说众生皆苦,但是当我意识到这痛苦并非均匀分布而是有一半的人承担了更多的痛苦时,我就会思考,我能为减轻彼方的痛苦做些什么?

你我皆凡人,我们在这个艰难的世道里照顾好家人朋友,其实已经快筋疲力尽了,我们不见得有余力把某一个正在受苦的人从深渊里拯救出来,但是我们起码不应该落井下石,不应该眼看着有人受苦受难却还大放厥词去合理化那些苦难。

我有一次在晚上给一个小女孩做手术,术后跟那个男家长交流,我才知道,孩子的亲生父亲很早就去世了,而后孩子的妈妈带着她改嫁,一个月前,妈妈也去世了,这位男家长,是小女孩的继父。

我听完他的这些叙述,虽然表面上很平静,但是心里却一阵阵难过,人间怎么可以这么苦?临离开医生办公室时,已经是后半夜了,我对值班的同事说,对那父女俩态度好一点,他们太苦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还在想着那个苦命女孩的病情,街灯清冷,零星有几辆出租车在街上游荡,因为离家太近了,我自然舍不得打车,冬天的晚上虽冷,可走回去也不过就30分钟的路罢了。

然后我就忽然意识到,如果我是一个女医生,我可能就不敢在半夜步行在街头,也许就不心疼打车钱了,可又想到当时有女乘客被司机强奸伤害的新闻,又觉得打车也不安全,那就只能自己开车了,结果我还想到,有一位女司机因为一点小矛盾被一位男司机别停之后,拽出来痛打……

想到自己的全部女性亲友都将要面对这样一个危险的世界,胸口就很堵,这个时候我发现在我的前面大约两个身位有一位女士也在以一个跟我差不多的步速往前走,她也是要在这个寒冷的午夜里走着回家么,她也是舍不得打车吧。

于是,我故意放慢了速度,让她能够跟我拉开一个让她感觉足够安全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