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20年12月30日,大连理工大学南门,发生了一起车祸,车祸导致了一名研究生不幸去世。

——这如花的年纪啊。

她经历过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经历过疫情,经历过科研的煎熬,两个月前那位“来生想做一只猫”的化工的兄弟走了,而她坚持了下来。

985的研究生,吃过读书的苦,将来会有一个锦绣前程,会有熠熠生辉的未来,然而她再也等不到2021年的到来。

熬过了千般苦,但却没有熬过飞来横祸。

这时候应该是学校帮助可怜的姑娘主持公道,协助警方严惩肇事者。

但后续学校的一系列骚操作让人愤怒。

学校把这件事压了下去,没有及时对外通报。

因为这个肇事司机来头可不小——

根据相关报道,肇事者叫邹积岩。

根据相关报道,肇事者叫邹积岩。

那么这个邹积岩何许人也?

大连工业大学官网图片

临安在大连工业大学官网看到的,他曾是大连工业大学的校长:

除此之外,这位前副校长还和大连理工大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哈工大报里,时间为2010年,显示其为大连理工大学的副校长。

在哈工大报里,时间为2010年,显示其为大连理工大学的副校长。

——至少是个厅级干部。

为什么学校要封锁消息呢?

因为肇事者的特殊身份,更因为这起车祸极有可能是肇事者超速导致的。

这是一起简单的车祸吗?

这地方在网球场旁边,科技大厦后面,学术交流公寓前。

这地方在网球场旁边,科技大厦后面,学术交流公寓前。

我不知道这汽车到底是开多少码,才飞上马路牙子的。

这可是限速20码的路啊,还有积雪,开车的老校长是怎么想的?

管他老校长怎么想,压热度才是正道。

02.

很多网友包括大连理工同学看不下去了。

势要帮他讨回公道。

压热搜有意义吗?

压热搜有意义吗?

大连理工就是这么回报本校学子的吗?

大连理工就是这么回报本校学子的吗?

那个女孩才过完生日啊。

那个女孩才过完生日啊。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更何况是一个校长。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更何况是一个校长。

她走的时候,很安静,连呻吟都没有。

她走的时候,很安静,连呻吟都没有。

她那么爱工大,30号还在朋友圈发下雪了……

她那么爱工大,30号还在朋友圈发下雪了……

网络舆情迅速发酵,终于瞒不住了。

2021年1月1日晚,大连理工大学在微博发布《情况通报》。

这时,距车祸惨案发生,已过去两天之久。

我们接下来好好分析下这份通报,你会发现看得让人心寒。

2021年1月1日晚,大连理工大学在微博发布《情况通报》

网络舆情迅速发酵,终于瞒不住了。

2021年1月1日晚,大连理工大学在微博发布《情况通报》。

这时,距车祸惨案发生,已过去两天之久。

我们接下来好好分析下这份通报,你会发现看得让人心寒。

这份迟到两天的通报,写得避重就轻。

短短百来字,但字字诛心。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回避了这起车祸的最大争议点,那就是肇事者的身份。

通报用的是“涉事司机”一词,而拒绝用“肇事司机”,这在法律上完全是两个概念。

用词如此讲究,临安不得不佩服。

然后,文中有一段话是这样的:“事发当日为雨雪天气,道路积雪结冰”。

你看,回避是否超速的质疑,反而甩锅给雨雪天气。

这是高手。

最后,可能有意隐藏了一些信息,通报中出现“教师”一词,但为何对其特殊身份只字不提?

这通报没在体制内呆10年是写不出来的,可以说去考申论了,肯定满分。

看完这份通报,我不知道你作何感想?

你就设想一下吧——

假如你是一个学生:

你寒窗苦读十六载,拼了命考上了梦想的学府,还念上了本校的研究生。上午还感叹北国漫天的雪花,下午走在校内路边上,突然就一辆车朝着你冲向,然后你的一切都没了,你没了……

假如你是一位家长:

辛辛苦苦把唯一的孩子抚养长大,受了很多罪把孩子培养成材。千盼万盼女儿快要毕业了,等孩子回家团聚,结果孩子遇到车祸没了,白发人送了黑发人……

临安是一个共情能力很强的人,写着写着很伤感,在30号,在还未来得及零点时互道新年快乐的时刻,那些尘世间的幸福都与她无关了。

我想为她做点什么。

03.

这件事不可能就这么算了。

家属谅解与否,校长都需负法律责任。

很有可能是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临安学过法的,校内发生车祸,一般不按交通肇事,而会按过失致人死亡,来判断责任。

众所周知,肇事者如存在过失即可构成犯罪,比交通肇事罪的标准要低。

但校园内超速驾车,坐牢,这是有先例的。

但校园内超速驾车,坐牢,这是有先例的。

如果构成犯罪,但因自首和主动赔偿,一般可判缓刑,甚至有可能不起诉。

肇事者是学校教授、博导,那么如果判刑,还能继续留校吗?

《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如此看来,由于属于过失犯罪,肇事者不会丧失教师资格。

那么,会被学校开除吗?

根据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公职人员因过失犯罪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如果案件情况比较特殊,给予撤职更为适当的,单位可以不给予开除处分。

因此,本案中老校长即使被判刑,开除与否也要看学校的态度。

综上,这件事校长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得看学校的底线。

希望贵校及时公示更多案件细节,切莫使权大于法,将学生利益置之不顾。

04.

这个事情之所以闹得很大,传得沸沸扬扬。

我们愤怒的是学校的态度。

主要是学校的态度很暧昧,扭扭捏捏,不坦诚。

坦白说,一起交通事故,为何如临大敌?

其实,很多大学都有这样的问题。

作为学生,我们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我们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因为最后出了意外,大概率是发个不痛不痒的声明,不知全貌的人甚至会说大学生眼睛没长好,自己撞上了。

死的是自己,疼的是家人。

有的同学还在质问我们为什么要让这个事上热搜?

有的同学还在质问我们为什么要让这个事上热搜?

你可以卑微如尘土,但不可扭曲如蛆虫。

你可以怯弱,但就是不可以嘲笑比你勇敢的人。

鲁迅先生说过: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与我有关。

这也是临安一次一次坚持发声的原因。

对不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做不到。

那可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啊。

今天临安看到那么多那么多大连理工的同学发声,一次次带话题帮忙上热门,他们的声音虽小,没有声势浩荡,但起码拼过命了。

你说他们本校学生这么做,对自己有什么好处?

搞臭大连理工对自己前途有什么好处?

没有好处,只有坏处。

可是他们知道,作为一个有理想的大学生,恪守内心的正义和善良比前途要更重要。

起码让那个没有熬过这场冬天的姑娘知道——

他们来过,努力过,抗争过。

他们来过,努力过,抗争过。

你看,那心形蜡烛好似铠甲一般,保护着有些人内心即将被寒风吹灭的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