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密 05/04/2010 理论上,公民不应该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义务,而是公务员。很难说,被执政党领导的中国公民,不能参与国家事务,何来国家机密泄露?政府应该视公民为保护的对象,而不是预防的敌人。而政局震荡、军事战争的事件都是政客为获取自己的利益造成的,公民不应该负此责难。而那些公务员,才是值得警惕泄露国家机密的对象,政府应该确保他们没有转移社会财富,北京政府应该支持互联网,开放一个透明的可信赖的匿名举报平台,阻止公务员滥用职权谋取利益。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国家机密,国保 相关文章 【404文库】法科生之家|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辽宁网信办警告!这是为什么? 德国之声|澳籍记者成蕾被捕 被控泄漏中国国家机密 默存格物|宋石男:锦衣卫那些事儿 Matters | jokasen: 记录两次被喝茶的经历 洪利律师|原油宝穿仓事件新进展,“原油宝”调查结论属于国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