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佳楠 实习记者/彭茸雯
编辑/刘汨
2020年8月,一纸关于婚约彩礼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在商丘出台,引来社会普遍叫好,饱受重压的人们将此举视为遏制“天价彩礼”的官方动作。
如今半年过去,对新规的叫好声还在,但当地彩礼的价码依旧居高不下。
要回了30万彩礼
12万见面礼,25万大礼款,还有上下车礼、磕头礼金和各种金银首饰……
2020年5月,在付出39万礼金后,小秦终于和女友举行了婚礼,虽然没有正式登记领证,但两人开始同居生活。四个月后,两人因琐事矛盾分手,归还先前那笔大额礼金成了争执焦点,两家人谈不拢,一纸诉状打起了官司。
也是在这段时间,商丘中院出台《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小秦成了其中的受益者。
根据《指引》,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不足半年,一方请求另一方返还彩礼,按照10万元的标准,返还比例为该款的50%-70%;共同生活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的,返还比例为该款的30%-50%;对彩礼款总额超出10万元的部分,应全额返还。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女方返还小秦彩礼款34万元,女方上诉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秦拿回了30万礼金。
商丘当地法律界人士表示,《指引》不属于上位法,也不是地方法规,但在审理类似涉及彩礼纠纷的案件,商丘两级法院多会参考《指引》中的返还标准执行。商丘当地此前也有类似的指导性文件,但相比去年出台的《指引》,返还彩礼的比例要小了不少。
商丘中院的文件显示,出台《指引》是为了倡导移风易俗的社会新风尚,进一步规范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统一全市法院裁判标准。在法院官网上,则直接表示,此举是在向天价彩礼“说不”。
2019年,商丘中院研究室主任徐亚超曾发表《天价彩礼究竟伤害了谁?——关于豫东地区高价彩礼的调查报告》。文中提及,婚约财产纠纷案件90%以上发生在农村;2015年至2019年9月,(商丘)法院认定案均彩礼数额依次为10.2万元、11.9万元、13.6万元、15.8万元、16.6万,如果加上法院未按彩礼认定的“见面礼”、“上车礼”、“下车礼”、“改口礼”等礼金,可谓天价,且金额呈逐年递增态势。
“要低了,脸上没光”
除去出台《指引》提高追讨彩礼的金额比例,商丘当地还在尝试用其他方式,改变人们固有的彩礼观念。春节期间的集市上,喇叭里放着“杜绝高价彩礼”的号召,一纸贴在村庄墙上的倡议书写着“别让婚姻沦为高价彩礼的牺牲品”。
“彩礼太高,娶不起!”深一度记者在商丘当地走访,类似的抱怨声不绝于耳,人们乐于看到《指引》的出台,把这当做遏制高彩礼的官方态度,“早该管管”的叫好声不断。
但矛盾的是,人们仍然习惯把彩礼多寡与婚姻幸福划上等号,相比更容易要回彩礼,婚事的稳定才是最重要的,“彩礼高点也行,只要女孩不退婚、离婚,好好过日子”。
《指引》出台能否消减高涨的彩礼风气?在商丘虞城当了13年媒人的曹光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他做了个假设,男孩家已经盖好了二三十万的房子、买了十几万的车,彩礼钱也准备好了,“好不容易找着一个对象,叫他多拿个3万、5万的,男方会抱怨吗?父母都是一样的想法,只要儿子能成家就行。”
在离虞城县城三十公里外的任庄村,包括李磊在内,村里还有三十多个单身男青年。今年春节,亲戚给李磊介绍了对象,初次见面印象都不错,几天后到了正式商量婚事的日子,女方通过媒人提前说明了条件,要求男方在县城和村里都有房产,还要有车。
想着还有二三十万的彩礼要给,李磊无法接受这样的条件,“我哪有那么多钱”,直接删除了女孩的联系方式,婚事也就没了下文。
李磊是家中长子,弟弟通过自由恋爱结了婚,彩礼照样给了20万,在村里盖了楼房,几乎花光了父母的积蓄。李磊不愿看着父母作难,将自己买的一辆车给了弟弟,还出了三万块钱。如今轮到他结婚,家里已经很难大力帮持。李磊不到十八岁外出打工,最近几年,李磊跑去西藏打工,每年能挣十几万元,有了三四十万存款。
这门亲事告吹了,但媳妇还是要找。今年春节过后,李磊没有像村里其他年轻人一样外出打工,他留在家里盖房子,为以后的婚事做准备。如今盖完房子,手里的积蓄已花去大半,李磊又启程去了西藏继续挣钱。
曹光今年撮合的一桩婚事,男孩29岁,条件很好,大学毕业还是独子,1米77的个头,与女方已经见过面,到了传大礼的环节,女方要求14万元,男方只准备了8万,最多愿出10万。因为这4万的“差价”谈不拢,婚事差点告吹。最终,在媒人调和下,双方商定传12万大礼,交付彩礼的时间推到了五一假期,给男孩留出了凑钱的时间。
彩礼为什么成了一门婚事的决定因素?人们脱口而出的原因,多是如今农村地区男女比例的失衡,农村女孩通过上学和务工的方式,更容易在大城市扎根,农村男性结婚难度增大,彩礼随之上涨。
离商丘市区十余公里的虞城县谢营村,是有五个队的大村。村民口中,每个队该结婚的男孩都有十几个,“你随便去问,各个村都有一二十个男孩找不到对象。掰着指头算了下,临近的三个队只有三个女孩到了适婚年龄”。
除此之外,那些隐性的人情因素,也在助推着彩礼的上涨。村民口中,儿子年龄大了没有结婚,亲友多会关心,被问到的父母心里难受、自责。有的儿子不懂事,会埋怨父母没有本事,“人家都给儿子娶来媳妇了”。
在一位80多岁的老媒人印象里,彩礼是慢慢涨起来的,七年前他孙子结婚花了五万,三年前差不多十万就可以,现在有的要到了二三十万。村庄是熟人社会,藏不住秘密,村民聚到一起闲谈各家的婚丧嫁娶,彩礼金额的消息不胫而走,免不了互相攀比。
村民口中,彩礼一定程度上成了衡量女孩价值高低的标签,如果要的低了,自觉会低人一等。女孩家人的普遍心理是,“人家怎样咱怎样,就是不要的更高,也不能比别人家少要。彩礼要低了,脸上没光彩”。
对簿公堂的顾忌
即使有了《指引》的支持,但对很多人来说,靠对簿公堂讨要彩礼,仍然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婚事破裂后,男方通常先找媒人帮着讨要彩礼,粗略算下金额、打个折扣,双方商量、博弈,同意调解后最终达成协议。有时媒人跟着跑了四五趟,多次商量无果,矛盾激烈的会吵做一团,甚至动手,作为媒人只能中间劝解。实在调解不下,双方才会走上法庭,也仍要找媒人出庭作证。
在商丘虞城县,张萍的儿子婚事将近,知道现在儿媳妇难找,女孩有什么要求,张萍和丈夫都尽量满足,“父母都是硬撑,能叫儿子娶上媳妇,总比打光棍强。”但最后还是出了波折,结婚前不到二十天,女孩因为自身原因再次提出退婚。
见没有挽回的余地,张萍家算了算,彩礼和礼品等前后花了近20万,他们只求能拿回17万的彩礼钱,女孩退回了16万,却始终不愿退还1万元的见面礼。
最初商定彩礼时,张萍曾提议找司法所见证,如果以后出现纠纷也方便处理,最终,两方出于信任,还是经媒人之手送了彩礼。现在婚事告吹,因为支付彩礼时乡司法所没有介入,也就没法参与后续调解。
这条路走不通,张萍又找到了河南电视台的民生调解节目,不满女方此前的态度,除了1万元的见面礼,她还要求女方赔付其他一些礼品花费。在媒体见证下,经律师出面协商,女方同意返回总计2.8万元的礼金。
张萍在这时候有了担心,怕影响儿子以后谈婚论嫁,她没让电视台播出节目。但没想到,女方跟着就反悔了协议,张萍只好又找来媒体介入,女方直言去走法律程序,“判多少给多少”。
张萍一家觉得女方做得太过分,心里委屈,同意播出两期节目。按她丈夫的话说,婚事不成,也不能助长这种恶习,让这女孩“火一把”。
最终,这场彩礼纠纷还是闹到了法庭上,今年三月,商丘当地法院判决,女方履行协议返还剩余2.8万元的彩礼钱。女方随后提起上诉,案子至今还未了结。
回看这场风波,张萍承认,她一度不想把事情“闹大”,就是怕影响儿子之后的婚事。退婚后,陆续又有人给张萍儿子介绍了十来个女孩,但相亲过程都不顺利。媒人之间消息互通,如果女方知道男方有过退婚或是彩礼纠纷的经历,猜测和传言会很多。
“娶媳妇太难,耽误俺儿子一年,下一年还不知道能不能订成。”说起下一次谈婚论嫁,张萍说,还是会按当地的习俗给付彩礼,“女孩要多少给多少,现在哪有男孩讨价还价的道理”。
同样因为彩礼,虞城县的一个女孩将父母告上法庭时,态度更加坚决。
王乐结婚前,女友表达过不要彩礼的想法,但女友父母强硬要求给付26万元的大礼,双方闹得很不愉快。婚后,这笔钱一直没有交到王乐妻子手上,两个人有孩子后,妻子的父母也没有什么经济上的帮衬。
王乐知道,妻子家境不好,父母在县城上班,两个人每月工资加起来不到七千。妻子的弟弟过不了几年就要到结婚的年纪,买房和彩礼的现实压力就摆在他们父母面前。
婚后半年,妻子的弟弟透露了父母要给他买房的消息,妻子认为父母要动用自己的彩礼钱,便打电话过去讨要。父母反应激烈,明确拒绝,双方争吵起来,后来,妻子又托亲戚帮着去要,也没成功。
最后,王乐的妻子起诉了父母,在法庭上,父母当庭就要打女儿,被法警制止了。王乐很感慨,在他的理解里,婚姻是组建一个相互扶持的家庭,但牵扯到彩礼之后,却好像变成了“扶贫”一样。
男性成了弱势一方
多位商丘当地律师告诉深一度记者,对于彩礼返还的数额,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属于法院的自由裁量权。而商丘中院出台的《指引》,会成为两级法院审理婚姻彩礼案件时的重要参考,只是不会作为裁判依据出现在判决书中。
一纸判决书的背后,要考虑多方面的现实因素。在商丘本地律师张丽丽看来,《民法典》中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女方必须返还彩礼。现实生活中,女方和男方举行了结婚仪式,双方已同居生活,如果要求全额返还,对女性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商丘中院出台《指引》,就是为了平衡男女双方的利益,“结合当地彩礼的情况,对男方来说保护力度更大。”
根据《指引》内容,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因婚前给付并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离婚时,男方请求返还彩礼,双方共同生活时间不足三个月,返还彩礼款总额的50%-70%;共同生活时间超过三个月不足一年,返还彩礼款总额的30%-50%。相比商丘此前类似的指导性文件,彩礼返还的比例涨幅过半。
张丽丽明显感觉到,彩礼返还金额的提高,给了女方一定心理压力,也更能促成调解。她代理的一个案子,双方找到乡镇司法所调解未果,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全额返还彩礼和礼品共计二十多万元。庭前法官和律师参考《指引》向两人做了解释,如果据此审理,女方要偿还远高于以往的彩礼,最后双方调解成功,“男方能更快拿到钱,女方能少返还些。”
同样是长期代理婚姻类案件的商丘律师,康联生在经历了一次次彩礼纠纷后,有一个明显的感觉,“从开始商谈彩礼价码,到最后的追讨,男性总会成为更弱势的一方。”
2月下旬,在商丘虞城县司法局的组织下,康联生为当地乡村干部进行了一次抵制高价彩礼的宣讲。康联生分享了一个案例,作为女方律师,他向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男方情绪激动,口出威胁,“如果不退钱,死活不离婚;如果判离婚,别怪我走极端。”
康联生后来从男方处了解到,他第一次结婚,花了18万彩礼,不到一年离婚,退回5万;第二次结婚,拿了16万,女方生了个女孩带走,一分彩礼没退;这是他的第三次婚姻,出了12万彩礼。
男方吐苦水,他和父亲每年外出打工,挣了两三年钱娶个媳妇没有了,三番两次离婚,“俺爹说,再也不打工挣钱给我找媳妇了。”
但在这个案例中,两人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一年,无论依据什么规定,彩礼都不会再返还。康联生感到男方精神处于崩溃状态,经过调解,最终女方退回了男方三万元。
宣讲这个案例,康联生除了想普及一些法律常识,他还希望人们明白,在彩礼重压下的婚姻存在着多大的痛苦和隐患,而要想改变这些,需要的不只是一纸法规。
(文中曹光、李磊、张萍、王乐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