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19日讯 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兵团党委批准,兵团纪委监委对第十四师昆玉市原党委常委,皮山农场原党委书记、政委闫志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闫志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政治意识缺失,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政绩观扭曲,漠视群众利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搞特权耍官威,只想当官不愿担责;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目无规矩,不知敬畏,不知收敛,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财物;非法复制、存储涉密文件。
闫志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予严肃处理。鉴于闫志顺能够主动投案,积极配合审查调查工作,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上交全部违纪违法所得,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宽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兵团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兵团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闫志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闫志顺简历
闫志顺,男,汉族,1972年12月生,陕西绥德人,本科学历,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副教授职称。
1995年8月至1998年6月,塔里木农垦大学农学系教师;
1998年6月至2001年3月,塔里木农垦大学植科院学生一支部书记;
2001年3月至2005年9月,塔里木农垦大学农业试验站站长(其间:2003年6月至2005年7月挂职任农一师5团党委常委、副团长);
2005年9月至2010年3月,农一师5团党委常委、副团长;
2010年3月至2011年9月,农一师1团党委常委、副团长;
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农一师1团党委副书记、团长(试用期一年);
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农一师1团党委副书记、团长;
2012年12月至2013年9月,第一师1团党委副书记、团长;
2013年9月至2015年11月,第一师1团党委副书记、团长,金银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5年11月至2017年9月,第一师2团党委书记、政委;
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第四师总农艺师;
2018年8月至2018年9月,第十四师党委常委,皮山农场党委书记、政委;
2018年9月至2021年2月,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常委,皮山农场党委书记、政委;
2021年2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