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孙小野
编辑:王海燕
前段时间,上海的未婚妈妈张萌结束了她漫长的生育保险金之战,引发关注。但上海的生育保险金,并没有向未婚生育群体成功开放。在张萌身后,还有一个庞大的未婚妈妈群体,依然在为自己争取这份生育保险金。
她们中的一些人,并不迫切地需要这笔经济收入,但她们想知道,自己的母亲身份是否真的因为结婚与否而有所区别。同时,她们也希望,这份权益最终能惠及那些迫切需要支持,却没有力量发出自己声音的,更加弱势的未婚妈妈。
一扇打开又关上的门
2021年3月,身处上海的张萌以“单身未婚”的身份,终于领到了自己的那份生育保险金,这一结果她等了四年。这例被称为“国内未婚生育申领生育保险金第一案”的故事曾被媒体广泛报道。
当时,大家都以为,这标志着在上海地区,生育保险金终于向未婚生育群体成功开放。但事实上,在短暂的申领成功后,这一通道又悄然关上了大门。
生育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包含在“五险一金”之内,以保障女性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无法申领生育保险金,意味着张萌在三四个月的产假期间,失去了生活保障。并且,对于张萌来说,这笔钱不止是经济来源,更是一种身份认同的象征。
从2017年开始,张萌经历了四年的漫长诉讼,先后起诉了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上海市社保事业管理中心等部门,屡屡败诉。
她最终领到了自己的生育保险金,但“胜利”并非来自法律判决,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原本,在上海地区,女性生育后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街道或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时必须提交结婚证明。但2020年12月,上海民政局发布了一则文件,称“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业务退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清单。
随后,张萌发现,在线上系统里,结婚证不再是一个必选项,申领人需要签署一份承诺书,承诺自己“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也承诺符合申领生育保险的条件”,就可以通过材料审核。随后,更多的未婚妈妈也通过这一渠道成功领取到了自己的生育保险金。
但从今年4月起,张萌开始接到反馈,在线上系统里,结婚证又变成了必选项,有人因“婴儿出生证明中未显示父亲信息”,被驳回了申请。
对上海地区这一通道的关闭,张萌倒不意外:“在受到舆论关注后,相关机构会更谨慎。”这意味着,对更多的未婚妈妈来说,申领生育保险金,依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生育原本是一个私人选择,但生育保险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却让这一事件带来了公共福利和身份认同的问题。
权益的模糊地带
跟进张萌案的律师董晓莹从2015年就开始关注此类问题,她今年参与跟进的另一个案件也是关于生育权益的,她的当事人Sarah来自北京。Sarah最早打官司,并不只是因为生育金,而是生育带来的一系列职场权益问题。
Sarah是在2016年拥有自己的孩子的,起因是个意外。那年,Sarah刚好40岁,和相处10年的男友分手,却在分手时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
她说自己跟男友分开,是很慎重的决定,绝对不会再有瓜葛。但孩子不一样,随着腹中生命一天天长大,成为与她最亲密的连接,加上自己的年龄限制,她很快决定:“我要一个人把孩子生下来。”
Sarah认为,自己的能力完全足够抚养一个孩子。她当时刚从证券行业被挖到一家大型集团任董事总经理,事业正稳步上升。父母对她的决定表现得非常坦然,“这是你自己的人生,自己要兜底,只要兜得住就行。”
她完全没料到,自己后来的经历会如此复杂。刚开始,当她结束产假回到公司时,她发现自己无法领取生育保险金,接着,因为部门重组裁员,正处于哺乳期的她被辞退。
她起诉了用人单位,在众多的诉求中,也包含要求 “产假工资”。法院认定,用人单位在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但驳回了Sarah的其他诉讼请求,其中驳回“产假工资”赔偿的理由是,“未婚生育不符合国家政策,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这一理由Sarah并不认同。因此,从2017年至今,Sarah坚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她为此付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其实早就超过了那份产假工资,但在她看来,“这是一个身份公平问题,我需要得到答案。”
她研究了很多相关法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表明: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同时,《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那么,未婚生育是否明确违反了国家规定?社保是否明确和生育政策挂钩?”这都是Sarah一直希望得到回应的问题。
和她有同样疑问的,还有另一位未婚妈妈二妞。二妞也是北京人,在一家外企任项目经理,经济独立,性格乐观直爽。33岁时,她被查出乳腺和宫颈出现初期病变迹象。虽然后来病情得到控制,身体逐渐恢复,但医生告诉她,她的体质很危险,如果想要小孩,需要尽快。
二妞的确是想要小孩的,但她当时还没有适婚对象,又不愿意因年龄将就。其实二妞家庭条件尚可,所以当生育最后的机会摆在眼前时,她直接问自己的父母:“不结婚,只生小孩行不行”,他们说可以。
在不结婚的情况下生育,如何怀孕就是摆在面前的第一个问题。根据国内《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人类精子库是以治疗不育症及预防遗传病和提供生殖保险等为目的”,并不向二妞这样的未婚女性开放,而疫情期间又无法去国外寻求别的途径。
眼看过了35岁,体内倒计时的声音越来越响,二妞最后想到的办法是,和一位男士达成了口头协议:只生孩子,不结婚。这位男士和二妞的交往并不以结婚为目的,本来就不希望承担家庭责任,更不想为养育孩子付出精力。这在一般人看来是缺陷,但在二妞只想要一个孩子,不想和对方步入婚姻时,这正是她求之不得的特点。
如今,二妞和父母一起抚养宝宝,为孩子准备了保险、教育金和学区房。当然,养育孩子毕竟是一件严肃的事,在谈及未来抚养权等问题,二妞还是有所顾虑:“准备等孩子大一点去做公证。”
二妞其实并不绝对排斥婚姻,“如果在年轻时就能遇到合适的人,结婚生子也很好。但现实里,不是每个人都能那么幸运。”在她看来,结婚或者不结婚,只是很个人的选择。
但和Sarah一样,当二妞想要报销自己生育时产生的费用时,审核一直显示失败,《北京市生育服务单》明确要求提交结婚证。这笔钱对二妞来说并不算急需,她困惑的是,自己多年来一直合规缴纳了社保,为什么却无法享受最基本的生育保险金。
共同的可能性
如果说Sarah成为未婚妈妈有意外的成分,后来又因为遭遇波折,才“被迫”去寻找作为未婚妈妈的身份答案,那在关注生育保险金案件的群里,另一位未婚妈妈小滚珠则是更主动的那一类人。
小滚珠毕业于清华大学,今年38岁,曾就职于互联网大厂,后来从事咨询工作。在几年前的一次卵巢检查中,她发现自己两侧卵泡加起来只有六个,“一边两个,一边四个,这相当于同龄人的三分之一。”
卵巢的衰退让小滚珠忽然感到了危机,伴侣迟迟不愿走入稳定生活,但她想要一个孩子,她意识到自己机会不多了。小滚珠本来想选择冻卵,把机会留给未来。
当她犹豫着把计划告诉母亲时,却得到了一个意外的回答,“她说与其冻卵,不如现在生一个。”她花了一些时间消化母亲的提议,最终决定通过海外精子银行进行生育。从小见惯了父母争吵的小滚珠,其实并不觉得婚姻是衡量孩子幸福成长的标准:“我经常想埋怨我妈,为什么明明三观不和,还要和我爸结婚。”
小滚珠选择的那家精子银行,捐精者的页面上写明了对于孩子的联系意愿,小滚珠选择的那份是完全匿名的。这意味着,未来孩子不会和这位生理学意义上的“父亲”有任何联系。
小滚珠说,“如今回过头去看,这(通过精子银行在海外生育)是一个非常适时的选择。35岁后再选择冻卵,取卵就需要好几个周期,而且卵子质量不高,受孕成功率低。”
与Sarah和二妞不同,小滚珠在生下孩子后,甚至对自己能申领到生育保险金不抱希望。事实也如她所料,她母亲替她试探性地拨打过当地政务中心的服务电话,询问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申领生育保险金,结果对方直接以“这是一个道德导向的问题”为由拒绝了。
“道德导向”,这是一个看起来模糊而空泛的标准,其背后正在于,整个社会对未婚生子这一行为,仍然没有准确的定位。上海某三甲医院妇产科的黄医生表示,他所在的医院未婚产妇也可以建档,医院的职责在于关注产妇和胎儿的安全,不会强制要求提供父亲信息。
但每个医院的要求不同,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说明。小滚珠和Sarah在产检时,就曾被要求提交结婚证或男方的户口本。无奈之下,小滚珠的母亲帮她查好了每个阶段应该做的项目,在不同的时段单独预约检查。
不过好在,虽然没有一个主流的家庭结构,但她们孩子的身份是被法律认可的。曾经,非婚生子女“上户难”是一个普遍现象,但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出台,根据这一规定,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及非婚生育说明,即可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2021年的新版《民法典》则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实际上,此前未婚生子女上户口,还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如今社会抚养费的名目还在,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已经少有地区会向单身母亲征收了。
在张萌看来,“观念是一点点改变的”。这也是她愿意站出来发声的原因之一,因为“只有先被更多人看到,才能够引发严肃的讨论。”
在当初关注张萌案件的微信群里,从事医疗工作的Selina一直在积极发言。她花费了很多时间,研究各种政策条例的漏洞,并将资料以邮件信访的形式发送到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她目前还处于单身,并没有生育孩子,她说:“我不止是为了她们,我也是为了自己未来的可能性。”
打了多年官司的张萌则说,“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可能根本不在上海”,她说,“我从不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但单身妈妈里一定有弱势群体。她们不会发声,但我们多做一点,她们未来就多一点可能。”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除董晓莹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