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昶人

香港《苹果日报》于昨日再遭搜捕。港警国安处搜查壹传媒集团总部暨《苹果日报》报社,并以涉嫌“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拘捕包括《苹果日报》总编辑罗伟光在内的五名报社高管。这是继2020年8月香港警方拘捕壹传媒老板黎智英、对壹传媒大楼进行封锁调查以来的第二次大型行动。警方声称《苹果日报》自2019年起,涉有数十篇中、英文文章呼吁外国“制裁中国”,危害国家安全,并据此冻结壹传媒三间公司(包括《苹果》的日报、印刷及互联网)共1800万港元的资产。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声称有关人员参与在一个大型“串谋”计划中,是打著新闻工作的幌子行危害国家安全之事。

且不论警方以2019年为始搜集证据,是对《港版国安法》未提及追溯期、特首林郑月娥声称“既往不咎”的自掌嘴巴,当局在记者会上更刻意打造《苹果》和其他媒体对立的印象:这一边,《苹果》“利用新闻为工具危害国安行为”、“勾结外国势力”、呼吁制裁中国,参与在局方认为的国安相关“串谋”计划中;另一边,局方强调“一般正常新闻工作”不在当局打击的行列,其他媒体人及媒体公司只要洁身自好、划清界线、依照法律(强调包括《港版国安法》)来做新闻,则无需担心。

但“串谋”计划到底是什么计划?“串谋”和“正常新闻工作”之间的界线到底是什么?有哪些具体的文章能成为证据?是评论文章还是报导中引用的受访者的话?证据如果还未搜集到位为何就能实施拘捕?⋯⋯对此局方一概没有交代,毕竟,案件还处在“调查阶段”,而永远是说不清也不能说清楚的“国家安全”超然凌驾所有程序。

然而可以说,这件事映射的深意已远超一家媒体被政治打压的层次——当买一份《苹果日报》也不能肯定是不是完全不会触犯国安法——它正在新闻的各个参与者(包括读者、记者、编辑、广告商、投资者)之间制造断裂,打击整个公民社会的信息传播链条;它在香港新闻业界制造二元对立的敌我矛盾,试图“净化”业界生态、诱发严重的自我审查;它要规范“正常”与“不正常”,实际上骑劫了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的定义权。至于被冻结了资产的、仍是政权眼中钉的《苹果日报》还能活多久?记者会上一名亲政府媒体记者的“七一”之问,大概已揭司马昭之心。

2021年6月17日将军澳苹果大楼,一名记者在外拍摄。摄:陈焯煇/端传媒

“串谋”vs“正常新闻”,被改写的香港新闻场域

今次的拘捕行动更对本地新闻工作者敲响了难以忽视的警钟。被逮捕的五人,除了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雄及集团营运总裁周达权外,《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总编辑罗伟光及苹果动新闻平台总监张志伟,三人皆为新闻工作者,负责把关《苹果》内容生产。也即,几乎在维持一间公司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营和内容部门的话事人,都被警方检控。

面对传媒提问,李家超只一再强调今次事件涉及的是“刑事串谋罪行”,需要与“正常新闻工作”作出区分。至于何为“正常”、“一般”的新闻工作,李家超回应指,传媒工作者只需要考虑自身目的及意图,若没有违法或危害国家安全,便不受法律规管。但针对这次所涉及于《苹果》刊登的文章,李家超及警方均以调查正在进行中为由,拒绝披露细节。

先不论涉事的文章具体内容为何,这次事件本质上是国安法框架下,又一次以言入罪的案例。局方声称《苹果》“呼吁制裁中国”,涉及的文章是在《苹果》发表的新闻内容,更突显当下政权对国家安全覆盖领域的理解,及其与新闻自由之间的矛盾。

《苹果》刊登的文章纵然有其政治立场和论调,但一直以来仍是属于香港社会言论自由及新闻自由的范围之内,其争议主要围绕在媒体是否具有“倡议”(行动)的功能。而就这一点,即便是在新闻学界内,也有不同考虑,在业界更有不同的实践形式。在香港,把“倡议”明确作为自身定位,《苹果》甚至不是首创媒体。支持媒体的“倡议”功能的人认为,倡议只是对古老的传播功能之一的复兴,其实每个媒体都有倡议功能,只是具体的处理方法不一样。“倡议新闻”就像“快乐新闻”“慢新闻”一样,只是非传统型态的新闻,依然要遵守新闻的基本准则与伦理,而即使在方法上有争议,亦应留待社会自行辩论修正。但今次事件则显示,政府已有足够信心,驱动国安法赋予的权力侵入本应属于新闻自由的空间。

当有新闻工作者因为出版文章而被指涉嫌违反国安法,而李家超尝试将事件与“正常”新闻工作划开距离,所造成的效果与其说是安抚,毋宁是改写“正常”新闻的定义。在新闻专业制度里,报导事实,呈现社会上不同的观点,以文字或影像等各种媒介传播信息,本身就是正常且正当的专业操作。今次事件的最直接影响,是政权利用国安法,将大众理解的正常新闻工作,定义为“犯罪活动”,更称新闻工作者为“罪犯”,称报馆资产为“黑钱”。如此一般,也反映了政权对香港新闻界作出指示,划分出合乎其需要的“正常”和“合法”区间,以此整治香港新闻界。

这个意图反复出现于李家超与传媒的问答之中。他多次呼吁其他传媒与“罪犯”划清界线,又指涉案的《苹果》员工是以新闻作为工具犯罪。一方面是树立了《苹果》作为反面例子,要求其他传媒警惕,另一方面亦毁谤了《苹果》员工的新闻专业,甚至有将《苹果》排除于新闻之外的含意。这和2019年反修例运动后,当局“撕裂”香港社会的话术同出一辙:运动人士皆为“反中乱港暴力分子”,“普通市民”要与他们切割。

这背后有一重更深远的影响,就是把《苹果》所代表的政治异议声音划分于合法的新闻空间以外,变相噤绝政治异见的合法发表。《苹果》在香港新闻界的特殊性在于,它一直是旗帜鲜明的政治异议报章,不惮于发表批判中国及香港政府的言论,亦明确地定位自身为香港民主运动的传播平台。若以严谨的新闻专业标准而言,《苹果》结合民主诉求及新闻操作的做法,的确有新闻伦理的争议,这亦一直是香港社会、新闻界及学界讨论的议题。而今政权以公权力干涉《苹果》的营运,无非是传达一个信息:

批判政治及有倡议行动成份的异议,将不容于国安法之下的言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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