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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在今年六四,因被指公布宣传未经批准集结而被捕,她及后获准保释。邹幸彤原订在 7 月 5 日续保,但今日再度被捕,警方晚上指,正式起诉邹幸彤“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周五(7 月 2 日)提堂。警方同时指她涉嫌在网上呼吁市民参与 7.1 的公众活动,由于有关公众活动已被禁止,所以今日再次将她拘捕。据了解,她晚上于荃湾警署被扣查,消息指,她留给大家的说话是 :“此刻穿着苹果创刊号的T-Shirt,十分应景。我已无法自由地去任何地方,希望大家 7.1 可以坚持发声”。

警: 今听取律政司意见后正式起诉

就六四案件,新界南刑事总部警司陈志昌晚上表示,警方今日(6月30日) 听取律政司意见后,正式起诉她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周五(7月2日)于沙田裁判法院应讯。警方同一时间,留意到有人在网上宣传呼吁市民参与明天(7 月 1 日)的公众活动,经调查后,怀疑她跟案有关,再次将她拘捕及调查。
被问及是否“预防性拘捕”,陈志昌指根据法律要求,有足够证据便会落案起诉。另外,邹幸彤六月四日被捕当日,亦有另一名 20 岁男外卖速递员被捕,同样被指涉嫌宣传或公布未经批准集结。陈志昌指,该名男仔的案件仍然调查中,未有任何检控决定。

支联会斥“滥捕可耻”

支联会表示,邹幸彤在“七一”前夕,突然被撤销“六四”案保释,重申“悼念“六四”无罪,滥捕可耻”,要求立即释放邹幸彤。支联会指出,香港市民在《基本法》保障下有集会和游行权利,有悼念“六四”的权利和自由,要求立即释放及撤销所有因为悼念“六四”被捕和被检控人士。

邹幸彤:我已无法自由地去任何地方

晚上八时许,律师已会见邹幸彤,消息指,她留给大家的话是:“此刻穿着苹果创刊号的 T-Shirt,十分应景。我已无法自由地去任何地方,希望大家 7.1 可以坚持发声”。

消息透露,邹幸彤于今日(30日)傍晚五时许在律师事务所附近被捕,警员指她在今年六四案中所获得之警方保释被撤销。被带返警署之后,警方再以煽惑他人于7月1日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拘捕她。邹幸彤已因六四案而被起诉“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至于七一煽惑拘捕之处理,有待进一步消息。

邹幸彤今年 6 月 4 日被警方以公安条例 17A(1)(d) 拘捕,即涉宣传或公布未经批准集结。警方当时指控邹幸彤和另一名 20 岁张姓男子,在社交媒体宣传或公布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违反公安条例。她翌日获准以一万元现金保释,原订 7 月 5 日再报到。

早上怀疑曾被人跟踪

邹幸彤今早曾在社交平台发帖称被“某司人员”跟踪,并认为被跟踪是因为 7.1 临近。邹幸彤今日下午 4 时许曾接受《立场新闻》电话访问,称今早 8 时左右在公司附近发觉有一名男人跟着他,她走该名男子也跟着走,当邹望着他,该名男子就停止跟着她。但去到附近的巴士站,她又发现有另一名男子在柱后偷看他。(另见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