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Weixin ID:buzhidao–ya)

或许你已经听说谁是欧金中,55岁,莆田平海镇上林村人,10月10日,持刀走进邻居家中,砍死两人,砍伤三人,至今下落不明。

警方发布通缉令:如发现欧金中的踪迹,悬赏两万元,如发现欧金中的尸体,悬赏五万元。

2017年9月,当地政府同意了欧金中的危房翻盖申请,但开工后不久,因土地面积侵占问题,欧金中与邻居发生多次纠纷,遭受“黑势力村霸集团的恶意打砸阻止”。

他找去市里上访,市里让镇里解决,镇里让村里解决,可村里没有人敢帮他。

老房被拆,又无法新建,他与妻儿,还有89岁高龄的母亲只能在宅基地上搭起雨棚,一住就是五年。

五年里,他找过各种方式求助,识字不多的他,家里的烟盒纸上,写满了媒体、信访、纪委、公安等各个部门的联络方式。买了便宜的智能手机,上微博求助,甚至为了求助发红包,但均石沉大海。

直到他失踪前,他的微博,除了维权求助,就是对国家的祝福。

十月初,莆田大风,欧金中搭建的雨棚被吹倒,残片掉入邻居家菜地,欧金中去捡,却遭邻居辱骂,第二天下午,他拿着砍刀,走进邻居家里……

善良如他,曾跳海救过一个男孩,也救过搁浅的海豚。

网传邻居家亲戚是当地村干部,因此多年来他的问题才无法在当地得到解决,关于当地基层干部不作为问题,秀屿区纪委、监委已启动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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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事件,仿佛是另一个时空里的《狂人日记》,处处可见吃人,谁都参与了吃人,参与吃人的人,有的在明处,有的在暗处,有的可以说,有的不可以说。

小说里有一段:我晓得他们的方法,直捷杀了,是不肯的,而且也不敢,怕有祸祟。所以他们大家连络,布满了罗网,逼我自戕。试看前几天街上男女的样子,和这几天我大哥的作为,便足可悟出八九分了。最好是解下腰带,挂在梁上,自己紧紧勒死;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自然都欢天喜地的发出一种呜呜咽咽的笑声。

被吃的人终于被罗网所困,成了狂人,杀人了,被通缉,如今还没有踪迹,不知是否已在某处自杀。而真正吃人的,却没有杀人的罪名。

通缉令写着,如发现欧金中的踪迹,悬赏两万元,如发现欧金中的尸体,悬赏五万元。即便在通缉令里,还处处可见要吃人的笔迹,尸体五万,活人两万,如果真的发现了尸体,恐怕吃人的人就“偿了心愿”。

无论是土地纠纷,还是上访申冤,本应都有明确的法律规章,有清晰的权责,但这些都因为种种原因而被消抹了,人的权利得不到法的维护,只能在法的门前徘徊,不把人当人看的结果,就是放纵人去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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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希望于当地部门,就像寄希望于青天大老爷,上访申诉,就像进京告御状,这种逻辑千百年来都没有变过,所以人吃人的惨状也没有变过。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白薯。”这句话看上去对,实际上有问题。“为民作主”,主语无论是谁,总之人民自己没法作主,才需要有人作主,所以归根结底还是要呼唤包青天。

但包青天是稀缺的,只能救一方百姓,更多的百姓,没有包青天的百姓,谁来做主?

许多报道欧金中事件的文章下,都有读者留言自己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也是求助无门,甚至对欧金中的勇气表示钦佩……

罗翔教授曾接受《新京报》采访,说:“我们应该把对青天大老爷的向往,转向对法律的向往。”

因为在一个法律失效的地界,即便包青天也会成为吃人的人,当然也可能成为被吃的人,被比自己更高的人所吃。

事件被曝光后,对欧金中的看法很快就分成了两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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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派认为不应同情他,应该尽快将其抓捕,甚至认为,往后类似的时间不应该被报道,因为罪犯最希望的就是绑架社会舆论。

另一派认为,欧金中是老实人,不仅应该同情,换做是自己,忍不了五年,早就把邻居砍了。

无论是哪一派,都只会生出更多的“欧金中”,你可能变成欧金中,我也可能变成欧金中,因为无论怎样,身为人的权利都没有得到保障,只是在吃人与被吃之间循环。

有的人认为吃人是从来如此,所以吃起来没有愧疚,有的人知道吃人不对,但还是不得不吃,有的人拒绝吃人,呼吁不要吃人,就被当做疯子,狂人,暴徒吃了。

每一起案件的曝光,每一个生命的逝去,都应该成为促进法律完善,社会进步的契机,比杀人更重要的,是追问为什么杀人,比判处死刑更重要的,是如何让人可以更合理的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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