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被指于今年六四,在网上宣传及呼吁他人参与六四集会,她早前否认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案件今( 25 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本身是大律师的邹幸彤没有律师代表,今日在庭上自辩。她提到自己面对的所有案件,都与支联会、六四有关。而这些控罪横陈叠加,反映政权正一步一步打压、消灭六四记忆。
以下为邹幸彤庭上自辩演说的全文,由《立场》记者笔录及誊写;篇幅所限,邹幸彤、裁判官与控方律师的部分对答经删节。
彤:被告 邹幸彤
官:裁判官 陈慧敏
(邹幸彤走上证人区,宣誓)
彤:本人是本案唯一被告人,本人被控煽惑一个没发生过的集结。本人是一位大律师,自 2015 年底出任支联会副主席。直到支联会在 9 月 25 日宣布解散位置。(法官要求她放慢说话速度)
我是没有案底,但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及未有按通知提交资料,而被还押中。我同时因为去年六四烛光悼念,被控煽惑以及未经批准参与集结,11 月开审,在区域法院。
从刚才自我介绍,法庭不难看到,我所有法律麻烦,都是同支联会、六四相关。而这个控罪的横陈叠加,好形象的反映,政权是怎样一步步打压、消灭六四的记忆。
(官:等一下)
而这个大背景,是我为何要写本案中两篇文章的原因。
官:包括 Facebook、Twitter、明报等三份?
彤:是同一篇文章。要正确理解文章意思、意图,另一议题:政权行动背后有否不当的政治目的,是必须理解文章出现的前因后果,而不是只看字面意思。
支联会其实成立于八九民运期间,承载当年百万港人对于民主中国的期许,当年这场和平民主运动被血腥镇压后,支联会用每年六四维园的烛光,用我们的五大纲领,释放民运人士、平反八九民运(官:你等等下),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去传承八九民运的精神,同埋希望为死难者讨回一个公道。
32 年来,六四维园见,是无数香港人每年最重要的约定之一,甚至可以说是香港每年最标志性的活动,系香港人良知的象征。我们用维园的烛光,用令世人惊讶的毅力,守护住六四的真相,起码在香港,一讲起八九六四,大家会知道,军队入城时候的乱枪扫射,会知道被坦克车辗断双腿的方政,知道那位躺在板车上流血的九岁小学生,知道当年在天安门广场上和平绝食的大学生们,知道当年这场运动是如何得到全国上下以及党政机关的支持,亦都会知道王丹、吾尔开希这些名字。知道那位只身走上长安大街挡住坦克的坦克人,以及悼念孩子都有重重困难的天安门母亲。
但这些知识不是必然,因为政权一直用他的权力、法律、宣传机器去抹杀、改写这段历史。所以在国内网络上,六四是打不出来的敏感词。每年到了六四日子附近,天安门母亲、民间行动者都会被严格控制,甚至预防性拘捕。几年前,有记者去北京,走访大学生,拿著坦克人的相,冇人知道发生咩事。
2014 年,浦志强律师以及朋友办六四研讨会被捕。2015 年⋯⋯(被裁判官打断)
官:被告人,其实本案是关于煽惑参与明知未经批准集会。
彤:我想法庭都留意到,检控背后的目的、相称性,都是有关连的。
官:请你继续。
彤:(笑)我刚才说到哪。刚才,2015 年,陈云飞帮两位六四死难学生扫墓,被告寻衅滋事,判 4 年。2016 年,陈兵、符海陆,做了一支八九六四的酒,夸张到被人说是煽动颠覆国家,困了三年,才给其中三人缓刑。还有六四祈祷会的王牧师、举一张纸牌的张五舟,全部都是被捕、被判刑。
我这里有支联会 2015 年的声明,关于刚才“八九六四酒”的,想呈上法庭。(自己笑)
正正是因为政权的种种打压,八九在香港知道,但在深圳河对面就是“反革命暴乱”,军队入城是平暴,不是屠杀,甚至澳门的终审法庭都可以完全接受中共的定性,说这场运动是“反革命暴乱”,说数以千计的平民学生被屠杀是有悖事实的虚假宣传。这样的黑白颠倒没发生在香港,好大程度是因为有维园的烛光,但其实政权唔系唔想消灭在香港的六四记忆,唔系唔想消灭维园烛光以及支联会,只是在今年之前,她都未能得逞罢了。
支联会在创立之初已经被中共定性为一个颠覆的组织,当年中英双方人马,许家屯、李鹏飞都劝司徒华解散支联会,未能得逞。去到回归,首任特首董建华先生都是劝华叔,不要再搞六四悼念,都是未能成功。软的不行,就来硬的。2010 年,支联会在时代广场展示民主女神像,被没收、多人被捕。2014 年,第一所六四纪念馆,被亲中法团滋扰、逼迁。2019 年,我们再次置办六四纪念馆,装修期间已经被滋扰。
到了旧年,疫情给了政府借口,禁止所有公共表达。六四游行、集会第一次被禁止。但不少市民仍然去维园、全香港各地,点起烛光。当局高调检控大批在维园的市民以及支联会常委。到国安法通过后,建制中人不断放风,说支联会违反国安法,说背景要取缔支联会,恐吓市民不要再参与支联会活动。
我们搞了三十一年的维园年宵摊档,今年第一次被食环署无理取消租约。我们六四纪念馆被迫关闭。同一时间,港台六四节目被抽起,甚至只是在节目最后播一段六四长跑片段,都要被严厉谴责。以六四为主题的街站、电影放映会,被滋扰、中断。学校更是重灾区,教科书上面,关于六四的内容被删走、淡化,唔会再提军队屠杀平民。学校老师越来越不敢请支联会同同学讲六四发生什么,今年没有人再请我哋去了。也没有学生来六四纪念馆参观。
其实六四记忆这样被打压,就快要断了。不出意料,今年六四游行、烛光纪念集会再次被警方禁止。而之后的发展,大家都看得好清楚,六四当日,数千警力,围封维园,终于成功令六四烛光在今年断绝,在维园不再燃起。但这样都不够,在 8 月底,当局动用(编按:国安法)43 条,以老屈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的手段,索取大量资料,迫使我们关闭网站、社媒平台,令大量六四史料瞬间消失。当我们常委据理力争,我们全部被检控、还押,甚至连支联会本身这间公司都被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在所有常委在囚之际,当局仍要穷追猛打,威胁取消公司注册。我们成员在 9 月 25 日议决解散支联会,令到这个 32 年的组织画上句号。但其实解散完,已经立即宣布要查封所有财产,所以我们现在连律师费都付不起。
这些事情发生的同时,是针对成个反对派、公民社会的扫荡,大批民主派领袖被捕入狱,连参与选举都成为罪名。大量民选议员被迫辞职、被 DQ,无数民间组织、工会,甚至学生组织都被解散,新闻媒体被关闭,苹果日报执笠,言论创作自由受到严重打击,连长跑都不可以讲香港加油。
(控方指被告控罪之后发生的事情应该无关案情,讨论在此略去)
彤:法庭是不可以单独看警方禁止六四烛光集会,不是单独的决定来的,是摆在整个社会脉络,所有迹象都显示政府其实在做什么。那个结果早已写在墙上,政权要消灭所有反对声音,而六四烛光集会是它必须要盖熄的一个行动。疫情、公安条例,不过是方便的借口。其后发生的事情,不到三个月就对支联会拉人封艇,正证实了我当时的判断。
我们见到的是,支联会一方,我们早早入纸通知警方,我们要搞游行集会,我们表示会遵从所有社交距离的规定,我们愿意与任何部门商讨,如何兼顾防疫情况下,令六四悼念仍可进行。但警方反应,一个月都不理你,随随便便同你开会,不会给出任何方案让你进行集会,而明明我们见到的是,同一时间,林郑宣布第四波疫情已经完结,香港人已经班照上,地铁照逼,所有这些活动,人的挤迫程度,都会比一个六四烛光晚会有过之无不及。我自己每天返工逼地铁都知道。
明明我们见到,世界各地都有可以兼顾防疫以及示威集会权的方法,唯独香港一刀切,所有反对派的集会都不给进行。明明知道法律上政府有积极责任促使集会进行,但警方永远将个波推给民间团体,就只有“集会自由不是绝对”,完。明明我们见到公安条例根本没有赋权警务处处长用公共卫生理由,但疫情一到,警务处处长就可以自我扩权,而没人能制衡他。明明就算他禁止支联会集会,但政府可以讲到所有六四悼念都会犯法,着黑衣都可以被捕,可以将禁止无限扩大。
面对警方这样滥权,面对政府步步进逼消灭六四记忆,我们若不作出任何反抗,就是默许真相被掩埋,死难者沉冤莫白。我自己作为支联会副主席,当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在囚,是更有责任在今年延续推动六四悼念活动。
但即使我们认为警方的禁止是违宪,支联会作为一个组织,是不可能冒著被检控的风险,去彰显我们权利。所以我们公开宣布,支联会不会在今年举办维园烛光集会。而这个也是第一篇 FB 文章出现的原因,我表示非常遗憾,非常对不起香港人,做不到这件事。(邹有一刻哽咽)
唯一方法,就是用个人行动,去延续、扩散本来应该在维园的烛光。所以,我在那段时间,不停写文章,做访问,摆街站,去叫大家记住,呼吁大家继续用行动悼念六四,呼吁大家克服恐惧,不要因为权力无理的恐吓,就连我们自己基本的言论、行动自由,都不去做,不要被白色恐惧瘫痪我们的行动能力。
阁下,我有一些当时的访问、街站的记录。我想让阁下见到我对公众作出的呼吁,是什么内容。
我在这段时间对公众做的呼吁,就是叫大家六月四日八点钟,点起烛光,无论你身在何处,无论你可以去到哪里,遍地开花。而这个模式,其实是自上年六四维园烛光集会第一次被禁,发展出来的,是一个不用集会形式,都可以表达集体力量的方式。作为一场群众运动,我们必须给到一个相对安全参与的方式比大家,才有可能动员最多人参与其中。而遍地开花正正这样一个平衡之下的方法。畀到每个人因应自己风险承受能力,因应自己可以去的地方,选择一个地点做行动。但作为一个共同的行动,一个政治的表达,最低限度的要求,是这件事要在一个公开的地方去做,而不是说我自己藏起来,做给自己看。
如果法庭话一个没指定地点的行动呼吁,都是煽惑紧一个未经批准集结,我都好疑惑,这个集结是说在哪里的集结,是否这个集结是在全香港、或者全世界?是否任何人在那个时间点举起烛光,就是参与一个未经批准的集结?如果这样讲,不如直接承认,要禁止的,就是六四的悼念本身。
但当然,虽然这个六四点烛光行动,没有指定地点,但最有象征意义的,亦都最大风险的地方,一定是维园。但因应政府摆出来的态度,警方各种放风、威胁,维园确实不会是好多人愿意、或者有能力今年再去到做这件事的地方。但无疑是最多人仍想见到有烛光亮起的地方。因为维园烛光象征一种承诺、一种坚持,一种坚守良知的勇气。而最责无旁贷,应该去维园做这件事的,无疑是在维园举办了三十年烛光晚会的我们。
在法律上,我看不到我一个人点烛光走进维园,可以犯什么法;即使我公开讲我会做这件事,是否现在法律不给我公开讲我会做一件合法的事?是否只要有人通知了警方集会而被禁止,警方就有权将一个地方完全封闭,禁止所有人就相关议题作出表达?将维园锁到铜墙铁壁,真是同防疫有关系的?(庭内公众鼓掌)
但法律分析是一回事,实际风险是另一回事,这确是香港的现实,如果不是我也不会在此。我自己觉得愿意承担风险,但不可能有好多人愿意同我做这件事,所有讨论、气氛,好清楚告诉我,好似往年那种大规模的集会,今年不可能出现的。
去到六四那天,如果有十几二十几人愿意和我试下入维园,更大可能是小猫三四只,甚至可能只得我一个。
但是即使只有我一个的话,我都要去做这件事。因为维园的烛光,经过三十二年的沉淀,已经是这个国家上最重要的反对专政的象征。我们可以守住它多一年,香港的自由、六四的真相,就多一分保障。即使是去到维园的人不多,只要有,我们都可以说维园的烛光没有死。当大规模的集体行动变得不可能,起码,我们都还可以用个人力量,做最有象征意义的行动,将每个行动的政治能量,放到最大。正如当年的坦克人,他不是因为见到后面有成千上万人跟着他,他才去挡住塔克,而是即使他孤身一人,他都必须去做这件事,因为这是正确的事。
而如果我们自问是传承紧八九的精神和坚持,我们就要有这种不论人多人少,不论高潮低潮,都坚持下去的决心。我们当然不会否定,我是好想好想见到维园依然烛光如海的画面。但同时我对时势都有好清醒的判断。若然到了当日,维园真的只剩下几点烛光,甚至被当局成功,(令)完全没有烛光亮起,我就更加需要向公众解释,这几点烛光的意义,三十二年来维园烛光的意义,和当局为什么下这么大决心要禁绝维园烛光。这些话,今年不去讲,好可能之后都不会有机会去讲,而其后的发展也证实了这一点。
所以会有明报的那一篇文章,匆忙一晚写成不成熟的文字,但当局就如获至宝,觉得可以文字狱,甚至抄足国内六四手段,做预防性拘捕,六四一早就将我抓捕,困足 36 小时,让我无法作出任何行动。再之后,对支联会所有行动,更加上纲上线,讲到我们 32 年活动是颠覆国家,是受国外势力指使。
但驱使香港人 32 年悼念六四,不是任何人煽惑,而是每一个人的良知。话我的两篇文章是煽惑大家,是抬举了我,也是贬低了香港人。我们见到即使维园封禁,去到西贡、屯门,都有人亮起烛光、灯光,不需要什么人召集。这个就是香港人的如水,香港人的坚持。
其实八九的时候,我都只有四岁。好多人疑惑,为何我如此执着这件事。是香港人,是三十几年,每一个在维园点起烛光、普普通通而又善良的香港人,教会我什么叫择善固执。我所做的,只是传承、发出这些普通人的声音,做一个普通香港人在这个时间想做的所有事情,不让政权垄断真相。
如果法庭要用煽惑的字眼,不如说,是香港人煽惑了我按良知做这件事。若要因此受刑,我亦无怨无悔。
以上是我的口供。
(掌声雷动)
(休庭)
众人鼓掌不断:六四无罪!香港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