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上野千鹤子 / 单读(Weixin ID:dandureading )

在热热闹闹的春节和体育赛事间隙,一则新闻让人痛心,江苏丰县一位生育了八个孩子的女子被铁链拴在家中。由此再浏览更多相关新闻或爆料,会发现“吃人”的故事哪只在文艺作品里,将女性当作生育工具,甚至拐卖妇女的行径仍然盛行于日光之下,他们集体合谋完成了对个别女性的狩猎。

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不幸和这样的野蛮?在谴责个人或小集体不义的同时,我们还需要看到其中的社会根基。上野千鹤子在《父权制与资本主义》一书中的论述可以借来分析,她写到父权制对女性性(sexuality)的占有,始终试图控制和支配女性的子宫,女性是从事再生产的道具,而生育成果由男性-父权占有。

那些在父权制之下,却囿于经济条件无法顺利支配女性身体的男性,剥削女性的方式更为极端,便是联合起来拐骗、买卖、囚禁、强迫她生育……不光是被拐卖的女性,根深蒂固的父权制让所有女性都是潜在的受害人。虽然瓦解父权制、让女性免于被剥夺的恐惧很难,但在具体事件上,我们还能发出不满和愤怒,合力将更多受难的女性解救出来。

以爱之名的劳动

“家务劳动”这一概念的发现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看问题的角度。“家务劳动”这个概念的形成让人们认识到“家务劳动亦是劳动”。理论层面上对“概念”的新发现带来了认识上的变革。随着人们认知“地图”的改变,世界也焕然一新。这就是理论的力量。在“家务劳动”这一概念形成并广泛传播之前,“家务”并没有被视为“劳动”。被“家务和育儿”缠身的专职家庭主妇们,尽管“每天都很繁忙辛苦”,但依然被讥讽为“包三餐还可以午睡的人”。若她们争辩道:“我也是起早贪黑像蜜蜂一样勤勤恳恳地在工作啊”,对方只一句“你干的活根本不算工作”就轻易将她们驳倒了。倘若被说“家务不是工作”,女人们就只能怯声说道:“哦,是么……”

但是,“家务劳动”这个概念的出现给予了女性们以理论的武器。不论“家务劳动”能否带来金钱上的收入,这都是劳动,因为如果家庭主妇不做的话,就必须找谁来代做。从这点上来看,它是“有用且必不可少”的劳动。而对于女性们付出的这种劳动,无论是在法律层面还是经济层面都没有任何补偿,它被置于一种无权利的境地之中。这就相当于不正当的且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无偿劳动”(unpaid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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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82 年生的金智英》

“家务劳动”的概念使家庭主妇对自己的劳动价值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并且提高了自身的女性权利意识。换句话说,长久以来那些家庭主妇默默做着的、被视为理所应当的工作,实为非正当地强加于女性的。有了这样的认识后,女性才开始有了从未有过的“剥夺”(deprivation)感。在激发女性的不满和愤怒这点上,女权理论可以说是麻烦制造者。也难怪埃文思·普里查德(Evans-Pritchard)焦躁起来——“以前女人们从没对自己的身份有过任何不满。”[Evans-Pritchard,1965]通过对“剥夺”的认识,女性逐渐形成了“女性-被压迫阶级”的“女性阶级”(women class)意识。

家庭主妇所进行的日常工作被称为“家务劳动”,这意味着人们的视角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一日常工作一旦被称为“劳动”的话,就仅仅只是“劳动”了。因为“家务劳动”总是伴随着这样的讨论:“劳动”浸染了汗水和辛酸,还被扣上以“目的-手段”为名的一系列功利主义原则的帽子,而且可以换算为经济价值。但就是这样的劳动,在无偿和献身的旗号下,还被试图冠以“神圣”之名以得救赎。特别是在关于“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的争论中,女性自己总以“爱”之名提出异议。

给“爱”和“母性”赋予象征性的价值并将其推向神坛,实际上是长久以来榨取女性劳动的意识形态机制。这在女权主义者进行的有关“母性意识形态”的批判中逐渐明晰[Badinter,1980;服部,1986]。“爱”和“母性”都是意识形态机制。“爱”,其实就是女性为了调动自己的能量,将丈夫的目的当作自己的目的的一种机制。“母性”是女性为了极力克制自我需求,通过引发自我献身和牺牲精神,将孩子的成长看作自己的幸福的一种机制。女性只要赋予“爱”以无上价值,她们付出的劳动就很容易被“家人的理解”“丈夫的慰劳”等说辞所回报。女性是供给“爱”的专家,也是总在“爱”的关系中单方面付出的一方。美国社会学家芬奇与格罗夫斯明确地指出,所谓的女性专有领域的“关怀”、“照料”实际上是“以爱之名的劳动”(a laborof love)[Finch&Groves,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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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82 年生的金智英》

无论用何种意识形态来粉饰遮掩,女性在家中所进行的工作是的的确确存在的,并且是如果她们不做的话就必须找人来代做的“劳动”。而家庭主妇们只能在“爱”的名义下默默承受。

有关“女性”是否形成“阶级”仍有争议。我认为:第一,她们共有“家务劳动”的物质性疏远的基础;第二,即使从意识形态利害关系上来看,仍然可以说“女性”形成了共同的社会集团。这里的“阶级”概念暂且是比喻性的用法。

性(sexuality)的占有

女权主义最初开始关注的焦点就是作为“生育的性”的女性以及她们所作为再生产者的角色。性、母性以及堕胎的权利常常是女权主义关心的核心问题。

性之于女权主义如同劳动之于马克思主义一样。[Mackinnon,1982:1]

但这不意味着像费尔斯通这样的“生物学主义”。这是因为,“正如劳动之于马克思主义,性之于女权主义就是被社会建构的事物”[同上]。麦金农(Catherine A. Mackinnon)继续说道:

正如阶级的定义就是某一类特定人群的劳动因另一群人的利益被有组织地剥削榨取(即劳动者),性(sex)的定义就是某一类特定人群(即女性)的性(sexuality)因另一群人的利益被有组织地剥削榨取。异性恋制度就是其机制,其凝结的形态是社会性别和家庭,其特性是在特定人群中所产生的性别分工,其结果是再生产,控制管理就是其课题。[同上:2]

与其将父权制定义为“男性对女性劳动的占有”,倒不如将其定义为“男性对女性的性(sexuality)的占有”,这样的定义更像是女权主义的论题。但是这样一来,性的问题就架构在没有解析性统治物质基础的情况下便转向意识形态、精神分析等“上层建筑”上了。性的占有,不只是社会意识(“心态”)的问题,也同样是拥有物质基础的制度性问题。

正如麦金农所言,将“女性”定义为社会性存在并不意味着生产中的阶级关系。异性恋(heterosexuality)制度在两种性别(gender)的划分中是基于与“男”性的关系上给予了对于“女”性的定义。其第一要义首先是“生育的性”——再生产者。女性之所以为被压迫者并不仅仅是因为女性是再生产者,还因为她们与自身所进行的再生产劳动和作为其结果的再生产物(reproducts,此词语是对应生产物一词而来的,用再生产物一词来表示)——孩子所分离而来。女性的再生产劳动和作为其劳动成果的再生产物被男性-父权(patriarch)所占有。而这正是“父权制”的含义。

如果将生产关系中的阶级概念引用到再生产中来,我们可以称男性是再生产统治阶级,而女性是再生产被统治阶级。女性虽然持有叫作“子宫”的这一再生产手段,但是子宫从肉体上属于女性身体的一部分完全不意味着女性“所有”子宫。父权制的企图一直都在试图支配并控制作为再生产手段的子宫。再生产统治阶级试图让女性始终对自己的身体保持无知,并将其身体的管理委托于男性,将避孕和生育的自我决定权从女性手中夺走。

遗憾的是,在现代生殖技术范围里子宫仍无法从女性的身体剥离,但我们能想象得到,人工子宫如果能实现的话,那么其管理和运用的权利将会落在男性手中。生殖技术的发展不仅不是不孕不育女性的福音,反而是父权制的乌托邦,也就是说,这下终于可以不再依靠女性这种可憎的动物,就能全权掌控再生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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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盲山》

如今,在像代孕妈妈(surrogate mother)这类利用子宫而获取金钱的买卖交易中,买方总为男性,卖方总为女性。“货币”这种资源代替了“爱”,决定了子宫和再生产物的所有权会落于谁的手中。“货币”这种资源在当下是社会权力资源,所以其分配(规则)基于性产生的差异。在这种差异下,可以说父权制的痕迹被“爱”美化并抹去,更直截了当地表现为用货币语言表示的再生产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正如 1987 年美国的代孕妈妈拒绝将孩子交给委托人的“Baby-M 事件”所揭示的一样,反而是“爱”的语言掩盖了再生产关系中阶级式的统治关系这一现实。

对子宫的统治本来就是围绕出生婴儿的归属之争,这正是父权制的核心问题。

婚姻虽然是两个亲属集团之间的契约,但其中一直都有围绕孩子归属问题的政治性争执。比如如果聘金未支付完的话,有的女方亲属会在对方付完聘金前拒绝把孩子交付给男方。如此看来,显而易见的是,婚姻契约不仅仅是丈夫与妻子的性关系的契约,还是由这一性关系衍生出的结果,即围绕孩子归属问题的契约。

在前近代式的婚姻中,妻子被视为创造嫡子的道具(“借胎生子”)。在这样的制度下,离婚对于女性而言意味着将孩子放在婆家随即离去。许多女性由于不想与孩子分离而对离婚望而却步。但即便是那时候,与母亲分开的孩子也并不是由父亲抚养,而是由男方亲属圈中的祖母从事这一再生产劳动。这里的问题是,无论是由母亲抚养还是由祖母抚养,孩子都属于男方这个事实。在像中国、韩国这样实施夫妻不同姓制的国家里,孩子属于男方也更是一目了然。孩子冠父姓意味着把母亲标记为外人。

二战后这种情况有了极大的转变。现在夫妻离婚之际孩子有八成以上被归为女方。这与伴随着家庭的核心化,丈夫失去了代替妻子行使女性劳动的人(祖母)的事实有关。离婚不再意味着失去孩子,这使得女性下定决心离婚变得相对容易。而这样的事实却很少被提及。但是多数单亲母子家庭处于贫困线之下也是事实。从数据得知,离异男方所协议承担的抚养费不仅极低,而且很多父亲经常拖欠抚养费,随后甚至渐渐停止支付抚养费。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很少有女性会将男方告上法庭。

许多女性在恶劣的劳动环境中一边负担全部再生产费用,一边还得兼顾养育孩子,对她们而言,还能说她们从父权制下“夺回”了孩子吗?等待她们孩子的不再是个别的压迫性父权,而是转化成为制度性的父权。据哈特曼所言,“性统治(gender hierarchy)的再生产”发生于“教会、学校、运动俱乐部、工会、军队、工厂、事务所、保健中心、媒体等灌输父权制态度并且将女性地位压低的场所,而且这些都是起助推作用的家庭外部场所”。[Hartman,1981:日译本 63 页]如此一来,会有诸如以下让人啼笑皆非的喜剧出现。在离异后母子相依为命的家庭里,即便母亲是女权主义者,她还是会被五岁的儿子反驳道:“你只不过是个女人而已!”只要女性和孩子处于父权制社会之中,即便取消个体婚姻,那些试图将孩子从性统治的污染中隔离的各种尝试也会无济于事。

再生产不仅意味着从受孕到生育为止的生物学过程,还包括把生下的孩子抚养成人的全过程,并且这种再生产劳动由女性承担。通过这一过程,为了培养适合父权制的下一代而动员女性自发的献身,这与父权制的成功息息相关。家庭就是这种父权制再生产关系。通过家庭,父权制再生产关系本身也毫无疑问地由女性再生产了出来[Chodorow,1978]。

女人,她只是生养了一个贬低自己的生物而已。

再论父权制

在家庭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呢?让我们重新回到父权制的定义。

“父权制”从词源上来看是“父亲的统治”(rule of fathers)。家庭是(亲属集团也同样)“依照性与年龄的不同而使权威和资源分配不均的决策因素”,而不是与神话相悖的、以较为宽容的“普遍互助性”为方针的“爱的共同体”。这种“父亲的统治”中包括“由性进行的统治”和“由世代进行的统治”这两个方面。家长(丈夫)同时占有“妻子的劳动”和“母亲的劳动”。

如果依照麦金农将“劳动”的概念替换为“性”(sexuality)的做法的话,这里就出现了两种异化,即“(丈夫)对妻子的性的占有”和“对母亲的性的占有”。由于性的概念不仅仅是婚姻中的床笫之事,所以尽管南希·霍多罗夫依据弗洛伊德的图示精彩地论述了在俄狄浦斯家庭中是如何再生产这种再生产机制的。

婚姻中丈夫实施性行为的权利以及夫妻间发生的强奸是一大问题,但同时把女性的性仅仅封闭在其“身为母亲”的身份中,这也是一种巨大的压迫。一直以来,女性正是因为“身为母亲”,她们的性(sexuality)才被剥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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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我的天才女友 第二季》

特别是这二十年来,在家庭与资本主义之间出现了巨大的变化。带来这种变化的,不是源于女性“作为妻子的角色”的转变,而是由于其“作为母亲的角色”的转变。不仅如此,“妻子的角色”在工业化初期基本上已经不再重要。而相对地,正如安娜·戴文在《帝国主义与母性》[Davin,1978]一书中指出的,无论是在意识形态上还是实践上,“作为母亲”所背负的责任已变得无可替代了。这也就是说,男性不再承担作为再生产者的责任,而女性作为再生产者的责任变得越发重要了。“孩子的生死大权都完全取决于母亲(的责任)”,这种意识形态甚至包括孩子的死亡率、营养状况和卫生条件。不久,弗洛伊德主义又将孩子的精神卫生这一重担加给了母亲,母亲的责任变得更加全面且无法推卸了。

但是近来,一直以来将女性束缚于母性之中的意识形态完全失去了其力量,而且另一方面,女性在向劳动市场迅速涌入,这源于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孩子的数量明显减少;第二,孩子的(特别是第二次)社会化时期延长了,并且这一过程所需要的成本显著增加。

“再生产的政治”(reproductive politics),即在什么时候生,生下怎样的、多少数量的孩子,以及这一切由谁来决定、怎样决定,这些始终都是女权主义的核心问题。“生与不生是女性的自由”(reproductive freedom),这虽然是女性在夺回自身的性之时所使用的重要标语,但即便女性获得了自由意志下的生殖决定权,这真的能说就是获得了“生殖自由”吗?“自由意志的决定”背后有怎样直接、间接的因素在发挥作用呢?孩子的数量由什么决定呢(fertility decisions)?这是接下来出现的大问题。

……

(上文摘自《父权制与资本主义》,由浙江大学出版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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