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高祖故里“八娃母”的事件发酵持续之久,影响面之广,超出了我的预料。据以前对此类事件的观察,我猜测一周左右应该平息,特别是这事爆出来后没几天,就是春节长假,节庆气氛大约会使这个话题的热度逐渐降温。哪想到春节长假后,此话题因为彭城官方的骚操作,反反复复,一波三折,推波助澜,舆论的声浪越来越高,延续到元宵节还未有消停的意思,眼看着冰雪盛会就要闭幕了。
在我的印象中,以互联网为社会信息传播主流方式以来对公众情绪的刺激和集合程度,这一事件超过湖北巴东邓玉娇案、江西宜黄拆迁案、浙江乐清钱云会死亡案,必将在中国传播史乃至社会学史上写下一笔。我想原因大概是这件事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极大地触击了普通中国人的情感,引发物伤其类的担忧与愤怒,再加上年轻一代权利意识和自主意识超过前辈,而妇女被拐卖的个案在社会议题上的相对安全性,也使更多的人敢于发声。
一个公共事件能引发社会的关注度,很简单的衡量标准就是看这事究竟能和多少人的认知、生活经历具有关联性。“八娃母”的核心议题是女性的人身安全——这是每个人最为基本的权利,是其他所有权利附着于其上的“皮”。当一个女子在光天化日被拐骗、被强暴、被囚禁、被生子……..其他人世间女性可以享受的一切美好,都不复存在。故而网上有一种说法流传很广:虽然你是都市里白领女性,受过良好的教育,生活条件优渥,你和“杨某侠”的差距只差着一闷棍,在董某民这样的老光棍眼里,你的价值就是能泄欲、能生娃。——此类文学色彩甚浓的语言感染力很强,激发了许多人尤其是女性唇亡齿寒的痛感和恐慌。因这个案件,网上流传了好些明显经过加工的拐骗故事,我昨天在朋友圈里说,有些像是网络时代的“叫魂”了。
此事件涉及到女性权利保障、贫富差距、城乡差别、底层男性青年的出路、精神病患者的保护和管理等诸多问题,引发社会各个阶层和年龄段的人参与讨论、发表意见。每个人由于生活经验、教育程度、思想深度等方面的差距,对这些问题的意见必定是形形色色、深浅不一,更多的是情绪表达,当然也有较具理论色彩的分析与判断。我的朋友彭远文在昨天写了篇文章《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
对其中一些说法我表示赞同,也能理解在四川乡村长大的远文兄对一些人看待和分析乡村的视角和论调不舒服甚至有些愤怒——我生长的湘中农村和他的生长环境高度相似,且都是70年代生人。我觉得不同生活经历的人看待同一事件的视角不同,应属正常,就像我这样成长经历的人,肉身进城已经三十多年了(而且是中国超大城市之一),对城市生态的理解和认识仍然有隔膜和不适感。远文在他的文章中也说了:
有那么几天我很愤怒,觉得城里人的“关心”是一种伪善。后来想想,因为生活阅历、知识背景、职业身份的不同,要互相理解从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以前我看到有人对宠物自称“爸爸妈妈”觉得特别扭,现在我自己养了,说起来很是自然)。”
一个知识人既要警惕因学识带来的理论上优越感,也要防止因生长在某种文化环境里而以为对相关话题更有体察能力的自得,殊为不易。
话题回到“八娃母”上,有不少人将对杨某侠遭遇的同情和愤怒发泄到乡村人(至少是乡村大龄男)身上,一些地方解救被拐卖妇女遭遇到同村、同族人阻止的旧闻被挖出——必须承认这些是存在的,但这种小共同体参与的作恶不分城乡呀。拉美城市贫民街区的青少年聚众作恶还少吗?美国因种族问题引起骚乱好些人参与打砸抢,侵犯无辜者的权益,总不能说因为如此就让某个街区或某座城市消亡吧?贾平凹的一段话遭到舆论猛烈的抨击,我在前两天的一篇文章《风声|如果光棍李逵没上梁山,能不能阻止他“买妻”?》谈了我的观点:
贾平凹在介绍《极花》时曾说:“但是如果他不买媳妇,就永远没有媳妇;如果这个村子永远不买媳妇,这个村子就消亡了……为什么打击拐卖几十年,还是不能杜绝?这只是表面危机,社会深层的危机是社会结构、社会分配发生变化,产生了很多城市和农村的不协调,导致了各种的情况。”这段话在近期招来猛烈批评,但我以为,不能从字面理解为贾平凹对拐卖妇女现象持同情态度。作为作家,他只是用笔写出一个残酷的事实,并不意味着他认同“事实存在是合理的”。
我不相信贾平凹会认为“买媳妇”这种现象存在即合理,而为拐骗等犯罪行为辩护。作为一个乡土作家——他虽然生活在“废都”西安大半辈子,但他的灵魂和精神似乎还没有“进城”——贾平凹对村子消亡有些挽叹,从情感和审美上可以理解,但从社会发展史来看,村庄大面积消失是一种进步,更多的人生活在城市里才有利于增进全体人类的福祉。事实上,很少有整个村庄因为光棍多而消亡,因为总会有那么一些青年能娶上媳妇延续血脉,即便一个穷家庭兄弟五、六个,都娶不上媳妇全部打光棍的不多。真正能使村庄消失的在古代是战争或自然灾害,兵燹之祸中往往玉石俱焚,有幸存者也逃难到他乡,一百五十多年前的太平军和清军的战争,在东南一带就造成村庄变成“无人村”。而在今天,则是城市化的加速,年轻一代进城工作、定居了,等老人凋零,村庄就自动消失。这有什么可觉得悲伤的呢?只要单个的人生活得更美好,他在那个地方落脚有什么关系?
苏轼说过:“物之有成必有坏,譬如人之有生必有死,而国之有兴必有亡也(墨妙亭记)。”村庄亦如此,我曾将现在的地图和我家的族谱、道光年间《宝庆府志》、光绪年间的《邵阳县志》比照,发现在清咸丰同治光绪三朝,宝庆地区村庄增加的速度惊人。原因是未受太平天国运动深度波及,石达开围宝庆只是短暂的几个月,未造成对乡村的大破坏,而当时人口增长数量快,于是不断向更偏僻的山区开垦荒地,营建居民点。我生长的村庄,第一栋房屋在光绪年间才有——五世祖养大了5个儿子,原来的村子安置不下,便越过山坳到现在的地方建房子,形成村落。可以预料,我的村庄在将来的50年内会消失。——日本已经发生的事,即乡村居民点大量消失,正在我国发生。我去年在《财经》新媒体上发表过一篇文章《当一个个村庄消失,请不必忧伤》,可参看。
许多大龄男娶不上媳妇,除了男女比例失衡的原因外,本质上是个贫富差距问题,而不仅是城乡差别问题,只是今天中国乡村居民的收入普遍少于城市就业者,贫富差距的真问题被城乡差别遮蔽了。就算将来大多数人生活在城市,城市底层男青年依然娶妻很难,譬如董某民那7个儿子进城定居,就能都找到媳妇?只是在城市里,单身大龄男所受到的社会压力小于农村的熟人社会。
再说说拐卖妇女这种恶劣案件引发的社会恐慌问题。这些天李杨导演的《盲山》再次刷屏,向这位有着强烈社会关怀的电影人致敬。有人把他和另一位同为陕西籍的导演张艺谋做对比。作为大国第一美容师的老谋子当然很精明,最新的作品是各大官媒争相夸赞的“燕山雪花大如席”,但老谋子也拍出了《活着》那样伟大的作品,可无法公演,趋利避害而发挥高超的美容技能,我以为不必对其苛求。
拐卖妇女是伤天害理的犯罪行为,毋庸置疑。但应当承认近些年爆出的拐卖妇女(也包括儿童)案件多是二十来年前或更长时间以前的“存量”。中国过去四十多年走过的经济和科技的发展阶段,几乎浓缩了西方几百年。我上大学在33年前,那时候中国社会之贫困,给现在的城市长大的青年一代说,很多人恐怕无法相信。我所生活湘中农村贫困,更不用说西南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寨,这也是那些年被拐卖的女子多来自云贵川三省的山村的重要原因,经济和文化比较发达、城市化程度较高的东北地区被拐卖的女性就少得多。
这些年拐卖妇女的现象不是说没有了(即使经济文化再发达,也难禁绝这种犯罪行为),但比上世纪90年代少得多,除了通讯和社会管理技术手段先进(如遍地摄像头,人人有手机)外,经济的发展、大面积消除贫困也是重要的原因。马萨、铁木去“小花梅”老家实地寻访的文章佐证了这点,因为老家的日子好过了,不少远嫁到苏北、鲁南女子回来探亲就在娘家住下不返了。我在2016年9月应南方电网的邀请去走访了云南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的部分村庄,对当地扶贫有那么一点走马观花的认识。维西和“小花梅”的老家福贡县隔着碧罗雪山,经济发展水平和社情相近。眼下的扶贫成果还是脆弱,一有点波折就可能返贫,长远来看得是整体居民的教育水平提高和产业的发展(可参见我的旧文《我的山寨笔记:澜沧江边 美景不能当饭吃》)。
彭远文在前引文章中说:“现在有一种奇怪的论调,不能为做坏事的人找原因,否则你就是支持犯罪。”对此我深有同感。现在网上讨论,好些人分不清“实然”和“应然”,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区别,对某一现象或个案想稍微做一点深度分析,就会被斥为与坏人共情。当然,这个现象出现板子不应打在普通网上身上,有一种力量就是不希望社会形成理性思考和讨论的氛围。
以董某民为例,万千网友骂他是“人渣”又有什么用呢?光棍买妻或控制精神病患者为妻,是另一种“饥饿起盗心”呀。司法层面,我肯定支持根据法律对其可能涉及的犯罪行为进行追究,但必须在证据上经得起拷问,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不能为平息民愤而断一个“葫芦案”。从社会后果来说,确实也应考虑他的几位未成年子女的生计和成长问题,把惩治和救助结合起来。而对这一事件从法律、社会学、历史学、经济学等各个角度进行理性、冷静地分析,毋庸置疑是有必要的,如此才对得起杨某侠所经受过的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