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停止吹捧邓飞。拐卖妇女作为一种涉及人口贩运、强奸、非法拘禁,既有多方共谋又有漫长历史的犯罪现象,不应在迟到的反思和追责中,塑造出一个男性道德偶像或男性权威。何况,邓飞在性别问题上有严重的劣迹。
我对邓飞的不信任,来自他被公开控诉性侵的历史。
事情经过在这里,本文不再回溯。值得再次重复的是,邓飞起诉了米兔他的何谦跟邹思聪,并在“名誉权纠纷”的官司中二审胜诉了,但法院判决并没有认定二人“捏造虚假事实”,而是说证据“不足以令人毫无迟疑的确信其所述情况真实存在”,并在判决书中一再强调受害者要及时固定证据,第一时间报警。邓飞和他的拥簇多次暗示法院的判决证明了他没有性侵,这是错的。判决书中还有许多匪夷所思的细节,大家自己看吧。指控邓飞的人不止一个,而在判决之外,邓飞也不断借助公权力删帖、打压当事人。
如果足够关注这件事情,会发现多名非常有声望的资深媒体人都公开提到,邓飞曾亲口在电话中向他们承认他性骚扰/性侵,但在最后关头反口了。
在《404档案馆》收听《在施害者与受害者之间:性侵案被指控者邓飞利用八孩母亲“洗白”自己?》
有人认为一码归一码,他在丰县事件中做了“好事”,就应该在此事上赞许他、支持他。且不说邓飞在此事中扮演的角色非常成问题(后文会展开说),务实层面上看,他因丰县事件而得到的性别平等和公益光环,有可能让不知情的女性朋友因此信任他、和他打交道或加入他的工作,从而有机会被他伤害。
宏大一点说,拐卖妇女的问题不是割裂的,而是结构性的性别不平等中的一环,一个有性别问题劣迹的人没有道歉和得到应有的惩罚,却能轻易通过别的事情获得性别平等上的名誉,这对整体的性别平等并不是好事。
说回丰县。
丰县事件,除了当事人,邓飞是这个事件中最出名的。他被称为关注女性权益的有良知的调查记者和英雄。基于对邓飞的彻底不信任,我去看了他在事件中提供的信息和扮演的角色。
我的看法是,邓飞的参与,有份让丰县事件在第四份通报之后继续保持舆论关注,但也有份把对拐卖沉疴的讨论转变为“铁链女是不是李莹”的单一问题。
关于是不是李莹的问题,财新的报道提到,李莹的母亲说,1月30日,南充市顺庆区警方采集了她的血液样本,第二天电话告诉她,和丰县被锁女子的DNA样本比对结果没有配上。在这一点上,许多人质疑丰县“铁链女”录入公安系统数据库的DNA样本的真假,考虑到丰县的公信力,这个质疑是有道理的,程序的公开和透明很重要。
李莹的母亲还说,网上比对的李莹照片不是她扫描上传的原始照片,而是做过一些修正,看起来确实是像,但是她看了丰县被锁女子的视频,凭着母亲的直觉,从外貌上和口音上觉得差异还是挺大。在普遍有程序自动美颜的短视频时代,从照片上判断两个人像不像是有很多不确定性的,两张照片跟本人像不像都可能存疑。
有网民因为李莹母亲的反应,开始“起底”她和网暴她,这是完全跑偏。丰县事件有很多问题值得追问,不应该收窄为“是不是李莹”的单一问题。如果是李莹,事件就“胜利”了吗,如果不是李莹,事件就结束了吗?
邓飞2月15日上午在微博公布网民发给他的董志民结婚证,证件上的“扬庆侠”照片和短视频中的“铁链女”的样子,被普遍认为相差甚远。当天下午,邓飞在微博上确认另一张由云南亚古村带来的小花梅的照片,这张照片和结婚证上的照片是肉眼可见的同一个人。
两张小花梅的照片一张来自云南福贡、一张来自丰县,二者交叉验证,确定了“扬庆侠”就是小花梅,因为照片和真人迥异,才有了接下来非常汹涌的小花梅去哪了和“铁链女”到底是谁的追问。
2月16日,邓飞改口,说两张照片可能都来自丰县,云南那张可能是丰县警方带去的。失去了交叉验证,只剩下一张结婚证,那么问题就变成:为什么结婚证上的照片和视频里的“铁链女”看起来不像?
这个问题其实是没有力量的。照片和本人不像有太多可能性。即便这本结婚证是真的,照片也可以是假的。一个买老婆的人,在一个拐卖妇女成灾的地方,给买来的女性随便起一个名字,随便办一个真户口,随便用假照片办一本真结婚证,都太正常了。最近被重新传播的2001年《南方周末》的报道也讲了这个细节,一个村支书就足以办好这些证。
邓飞改口之后,开始指控第二张照片的发布者,说她“误导我们认为董杨结婚证上的那个女性就是小花梅”,但实际上,正是邓飞前一天的亲口确认,才疑似推出一个重磅证据。第二天,他自己瓦解掉了这个证据,并把责任推给别人。
那么经由邓飞的一顿操作,事情就变成:人们群情激愤,质疑为什么结婚证照片和本人不像,为什么多方给出的当事人年龄对不上,为什么结婚证上的日期是星期日,质疑当事人是不是李莹,最终有了省级调查组的“彻查”。目前第五份通告还没出来,但显然,上述这几个问题不难回答。
拒绝前四份含糊其词的通报,要求更公正、透明的调查是合理且必须的。但如果所有的愤怒集中在一些虚设的问题上,拆除这种愤怒就变得轻而易举。比如90年代的手写证件,上面的日期是星期日,几乎不成为值得推敲的“疑点”。而一个被拐卖的女性,她的名字都能被随手起并写入合法证件,证件上的年龄又重要吗?
丰县事件自短视频平台的流量逻辑开始,其中的真和假本来就游移不定。发酵了半个多月,信息和情绪增量完全不成比例,追求真相的吁求只有在破案上能达成一致,其余则完全是被打散的社会的自我呈现——巨大的流量既没办法撬动信息,也没有办法转化成动能,只能道成肉身为有性别问题劣迹的大V涨粉。信息增量在这样的事件中至关重要,而为什么半个月间只有一位记者和两位前记者发回了调查,其他媒体不被允许报道也很重要,在假中呼唤真,永远是痴心错付。在假之中,要首先质疑假、戳破假。
在这个事件里,破案成为仅剩的共识,对罪恶如何在既有框架中滋生的思考则是零碎的和不激动人心的。云破案撩拨人心,但往往难以遂愿。人们痴迷于县城里也许有一个巨大的阴谋,但人口贩卖成灾,不是因为有一个总体的阴谋,而是因为许许多多的日常本身就是罪恶的。事件按照剧本走向了落幕时刻,姗姗来迟的调查组受到欢呼。
在第五份通报出来之前,值得思考的是,如果她不是李莹,如果一切只是第三、第四份通报的详细扩充版,其中并没有惊天阴谋,普通人还应该做点或者想点什么?
首先是当事人的救济问题,迄今的讨论,对“李莹”的关注甚至多过对“铁链女”的关注。如何救济当事人,已经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期望看到更多讨论。
其次是现今的拐卖产业链的全貌问题。人们普遍担心一记闷棍带来的可怕遭遇,但如果不止是闷棍呢,而是欺骗、软性胁迫呢?如果不是穷凶极恶的陌生人,而是家人呢?已有的许多研究都表明,今天最普遍的拐卖,实际上是贫困地区的女性被拐卖到相对发达的地区。我们需要更多的调查,以及针对性的政策和法律工具,来实现更广泛的救助。
还有追责的问题。仅就丰县事件当事人来说,董志民、人贩子、当地的村官、经手办各类证件的人。在事情发酵为事件之前,对这一事情知晓而不作为的职能部门。前两个通报撒谎的责任人。还有,在这个事件之外,为什么一直以来,被拐卖的妇女会被合法纳入婚姻制度?为什么单身男性的婚配权被看作一种基础社会保障问题?拐卖产业链的分赃者和保护伞是谁?
还有农村精神病人的照护问题,家庭暴力问题,被拐卖妇女的子女照护和归属问题(尽管很多人也把愤怒指向了他们,但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也是受害者),立法和司法问题,妇联的职能问题,跨国拐卖的问题等等。
丰县事件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反思时刻。一种古老的罪恶呈现在现代社会中,它照出的不仅是封建未除尽、父权犹在的问题,也不仅是经济不够发展的问题。显然,应该把女性看作独立、有尊严的人,而不是看作财产,这一点仍未被大环境接纳为常识。
它还照见了更多,比如流量的局限性。不能否认巨大的流量推动了整个事件的进展,但平台和监管者也有足够的工具去应对。在删帖不算太多(最近两三天才密集起来)、也没有常见的那几个人搅浑水的情况下,情况其实非常可控。近两年,所有事件都变成在有限的大平台上的热度拉锯,其实对公共性伤害巨大,比如热搜本身就很可控。流量本质上不是一种信息,而是一种货币,它会汇集到更有资本的人那里去,为个人私有(在这次事件中,是邓飞)。相较之下,信息才有公共性和力量。
单个事件的热度会消退,由此开始的讨论,应该拓宽到更多议题中去,也应该更聚焦真问题,而不是被邓飞这样的人带入虚妄之地,为他平添不应得的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