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1月25日,是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今年以来,越来越多家暴事件闯入公众视野,前有诗人余秀华称被男友杨槠策抽上百个耳光,后有“拉姆案”的罪犯被执行死刑,“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这块传统婚姻形态的基石,也早已摇摇欲坠。
然而,尽管对家暴“零容忍”已是大众共识,但一线工作者发现,当反家暴工作深入到每一扇家门背后,案件的复杂性和人性的幽暗曲折,都远超想象。
陈昌雨,一位云南的男孩,近一年来都在打一场“子告父”的持久战——2021年7月28日,他的母亲像拉姆一样被烧伤致死,而纵火的嫌疑人是他的父亲。
陈昌雨坚决把父亲告上法庭,但此举让他同时面临着亲属和既有观念的责难。
当家暴被认为是“家务事”
在陈昌雨的印象中,父亲陈继卫一直是个喜怒无常、脾气暴躁的人,琐事诸如吃饭时,他看到儿子握筷子的一根手指翘了起来,也会啪地突然过来一嘴巴子。
而对于母亲禹秀英,父亲更是随手抄起什么就打——有时候是啤酒瓶,有时候是水烟筒,东西打爆了、人见血了也不停手,陈昌雨只能屡次跑到邻居家求救。
但邻居的劝说通常无济于事,来去就那几句:“小孩都那么大了,有什么好吵的?”“尽量不要气着他,不要去惹他。”
至于陈昌雨的爷爷奶奶,一位是盲人,一位是聋哑人,对自己的儿子从来都无力管教。
最严重的一次是在2019年,陈昌雨亲眼看见父亲持刀对着母亲。他跑上前阻拦,结果父亲像着了魔似的开始砍自己的手臂,还拿热水壶砸向陈昌雨。母亲扑上前用身体挡住儿子,又挨了一顿拳脚。
这是陈昌雨第一次尝试报警,然而他收到的答复是:这是你们的家务事,管不了。
母亲一听,觉得算了,让陈昌雨回去跟父亲道歉。“没人帮我们出头,只能我们低头了。”
可是,一次次的委曲求全并没有换来生活的安宁。2021年3月14日,家里再一次爆发的争吵导致了极端恶性事件:据禹秀英指控,丈夫往她身上和屋子泼洒了汽油,火苗先从她脸上烧了起来。
陈昌雨回忆事件发生过程。图/局外人视频满屋的火海让两人都受了伤,但禹秀英烧得尤为严重,根据医院诊断报告,她全身的烧伤面积约55%,多处二度烧伤,同时有急性左心衰竭等并发症。
陈昌雨的小姨是第一个见到禹秀英伤势的人。一开始,禹秀英谎称是在给摩托车加油时,不慎因烟头引发了火灾,但小姨觉得事有蹊跷,悄悄追问一番后,才给陈昌雨紧急打了电话。
当时的陈昌雨远在广东打工,赶到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后,看见母亲浑身被烧得黑黢黢的,遍体鳞伤。他当即选择报警,并帮母亲录下了指认视频。
次日,警察赶来,陈继卫在执法摄像仪面前承认是他点的火,并称是因为“不想活了”。
陈继卫伤情较轻,很快就出了院。但禹秀英的伤口却一直没有愈合,住院一个半月后,因无力继续支付医药费,小姨只能把她接回家照料。
那段时间,是小姨一回想就会掉泪的日子,因为姐姐被烧得太严重了,身上一直很痛,要咬着手帕才能上药。她甚至没法盖被子,小姨只能把被子支起来。
医生曾建议给禹秀英植皮,但费用要上百万元,对于一家人来说是天文数字。
2021年7月28日,禹秀英伤重不治,离世时年仅41岁,其死亡医学证明书上显示:死因是烧伤并感染、出血休克。
禹秀英的死亡证明书。图/受访者提供来自亲属的责难
拿到母亲的尸检报告后,陈昌雨坚决起诉父亲,并决定在等到公道来临之前,不让母亲下葬。
此举让陈昌雨深陷人伦情理的诘问。父亲一方的亲戚,纷纷指责他不孝顺——“现在你母亲已经没在了,你只剩一个父亲了,你还要去报警?”
就连说不出话的奶奶也激动地“吼”了陈昌雨,用肢体语言埋怨他不该把自己的父亲告上法庭。
更多村民劝陈昌雨息事宁人。“回来好好商量,跟陈继卫谈谈你母亲的后事要怎么办,后续你们要怎样过日子,怎样挽回父子情分。”
但陈昌雨决心不回头。目睹母亲大半辈子的苦难后,他完全相信她对父亲的指控,坚决不谅解,希望判父亲死刑。
一直到母亲遗体火化仪式结束,陈家人都无一到场。陈昌雨也渐渐很少回父亲家,记者曾尝试陪同他回到案发现场,但刚走到岔路口,陈昌雨突然就迈不开腿了。“我一到那里就很恐惧,觉得不舒服。”
重返案发现场的昌雨。图/局外人视频李莹是陈昌雨的援助律师,从事反家暴公益援助已经20年。她发现,很多受害者都会受到亲友的责备,“亲友会认为‘法不入家门’,好像杀别人是犯罪,杀亲人就不是犯罪,或者说罪更轻。这是一种双标,好像家庭内部是不受法律控制的,一切都是可以原谅的”。
因此,她很支持陈昌雨“子告父”,觉得他的案件会带来一定的社会意义,让人们意识到家不是犯罪的保护壳。
家暴受害者,通常还会被旧观念绑架。小姨回忆,姐姐禹秀英生前也不是没起过离婚的念头,但在现实中寸步难行。“在农村,离婚是一件很丑的事。还有陈昌雨这边(的问题),一个女人离了,带着一个小孩去哪里?”
而且,禹秀英也担心陈继卫会报复自己的双亲。多重顾虑下,她只能一直拖着这个苟延残喘的婚姻。
昌雨和妈妈在老家的旧照。图/受访者提供但小姨知道姐姐过得不好。往常被打之后,禹秀英就会被陈继卫拖着去村里的诊所打吊瓶,去的次数多了,连医生都看不下去,责骂陈继卫:“你为什么要打她?你要打就别拖来了,打了又送医院有什么意义?”
有时候,在外打工的陈昌雨会突然收到妈妈的信息,请求他转50块钱红包。“作为一个家庭妇女,身上连50块钱都没有,感觉挺卑微的。”陈昌雨说。
如今,那个充满灰色童年回忆的老屋早已一片狼藉,沙发和衣柜门都被大火熏黑了,院子里杂草丛生。
而屋子外墙,早已被围起了一大块黑纱。路人无法接近,更难以窥探内里发生的一切秘密与龃龉。
回不去的家。图/局外人视频一场“子告父”的持久战
在母亲去世近一年后,陈昌雨收到法院传票,得知陈继卫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终于要在云南曲靖开庭。
开庭前3日,陈昌雨先回了一趟外婆家。外公外婆住在一个偏僻的山头,山上没有信号,遇上雨天就泥泞难行,浓雾萦绕。
陈昌雨记得,自己小时候常常和母亲一起从山脚往上爬,一走就是两个小时。山里温差大,有时候山脚下还是夏天,深山里的外婆家已经烤起了火。
外公外婆住在这座山上。图/局外人视频女儿禹秀英的遭遇,一夜之间击垮了山上这对年迈的老人。
外婆陈桂珍无法接受这个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一直处于悲痛中,听力衰退,也吃不下饭。“我女儿要是生个病(走了),我还想得通,现在被陈继卫一把火烧了,我想不通。”
在陈桂珍记忆中,这个二女儿一直乖巧孝顺,只要到山上来,就一定会主动做饭,不让自己累着。
但这个女儿有什么苦都往肚子里咽。多年前,禹秀英与陈继卫相识于一次赶集,之后陈继卫就一直纠缠,还把禹秀英原本订好的亲事搅黄了,悔亲的钱也没填上。
外婆跟我们回忆二女儿往事。图/局外人视频娘家人也不是没警觉。从一开始,陈桂珍就不同意女儿这桩婚事,觉得陈继卫是地痞流氓。果不其然,这个女婿在婚后两次入狱,先在2001年因抢劫罪获刑十年,随后又在2013年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三年。
陈继卫第一次坐牢时,陈昌雨才出生两个月。禹秀英独自带娃,但从来没说过不想在那个家待了。她独自下地种菜,把陈昌雨一点点拉扯大。
一开始,母子俩只能寄宿在奶奶家的一个小隔间,后来东借西凑,才建起了几间平房。好不容易等到丈夫出狱,禹秀英却开始因为突如其来的暴力屡次躲回娘家。
外公外婆的家。图/局外人视频陈桂珍最后一次见到健康的女儿,是在2021年农历新年。那时候禹秀英刚好在娘家,陈继卫带着五六个人上山来吃饭,喝了酒之后又哭又闹,跪在禹父面前,希望劝禹秀英跟他回家过日子。
陈桂珍记得,当时女儿在房间里跺着脚说:“妈妈,我真的不想回那个家。”但在众亲的劝说之下,禹秀英还是在年后回到了陈继卫身边。
自那天起,陈桂珍每日忧心忡忡。一直到2021年3月14日,陈桂珍发现女儿再也没接过她的视频电话,左右打听,才知道悲剧已经发生了。
陈昌雨为出庭做的准备。图/局外人视频收到法院传票后,外公外婆决定跟外孙一起以原告出庭,但陈昌雨很担心老人家会扛不住。外公正在住院,准备动手术,但为了给女儿伸冤,硬是把针水停了。
陈桂珍也同样担心陈昌雨这个外孙。自女儿去世后,她心疼外孙无家可归,这个山头上的家是他唯一的去处。她总是鼓励陈昌雨说,一定要挺过去,把自己照顾好,该吃饭就吃,只有吃饱了才有力气“打仗”。
如今,陈昌雨会随身带着一张2021年跟母亲坐高铁回家过年的照片。在镜头里,母亲穿着淡蓝色的花边毛衣,眼神明亮,化着淡妆的笑靥还没开始衰老。
只是当时的陈昌雨没预料到,这竟是母亲与他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张合照。
昌雨随身带的照片。图/局外人视频反家暴的N种难题
2022年7月21日,案件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在法庭上,陈继卫拒不认罪,并反称是对方泼的汽油,随后法庭宣布休庭,没有当庭宣判。
此后,陈昌雨便进入漫长的等待期。
昌雨在休庭后发布的动态。图/局外人视频援助律师李莹跟完了庭审全程。她深知这种案件从报警到定罪挑战重重,陈继卫一案绝非个例。在参与反家暴工作的20年间,她接手了近500起家暴案件,每一例都有其内在的复杂性。
她还记得接手的第一个案子,是一位妻子被丈夫打断了胳膊。施暴者在当地有一些势力,这个妻子就只能像“秋菊打官司”一样,一直为自己的权利奔走,耗到胳膊上的绷带都变了颜色。
但让李莹记忆深刻的是,这位妻子虽然看起来疲惫又憔悴,但眼睛里那种坚定的目光让人震撼。那时候,针对家暴还没有专门法,想寻求法律上的救济异常艰难,李莹几经周折,才帮这位妻子赢了官司。
李莹律师。图/局外人视频这个难题在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发布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后,有了极大的改观。
当时,李莹正在跟进一个“以暴制暴”的典型案件:一位丈夫常年在外吃喝嫖赌,回到家就家暴妻子,有一次还拿着刀追出门,妻子不得已跳进湖边的芦苇荡躲了一夜,才侥幸捡回一命。
后来,丈夫在外有了第三者,妻子觉得自己“像抹布一样被抛弃”。忍无可忍之下,妻子用铁棍和菜刀杀害了丈夫,之后主动投案自首。
通过走访调研,李莹发现这位妻子此前从未因家暴报警,住在他们员工宿舍附近的人虽然听过她半夜惨叫,但也只是觉得“影响大家的休息”。他们单位负责人在法庭上作证时也称,当事人有说过被丈夫打,但大家只是“宽慰她一下”。
在集体的漠视之下,妻子只能用自己的方式暴力反抗。李莹意识到,这位当事人符合《意见》中“长期遭受家暴”的情形,也符合情节较轻条件,于是在辩护中引用了相关规定。
法院最终采取了李莹的意见,让这位妻子获得了轻判:有期徒刑5年。这个案子,成为了适用《意见》的首案。
不久后,李莹也见证了《反家庭暴力法》在中国出台的整个历程。一方面,她深深感受到公权力的有效介入有多重要,但在另一方面,虽然家暴有了法律上的认定,但反家暴工作在具体的执行层面上仍有重重难点。
“家暴案件中最难的就是证据。”李莹说。家暴通常具有隐蔽性,鲜有目击者,当事人很难有效取证。而且,部分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施暴者,懂得如何规避证据,这造成了家暴的认定更困难。
李莹与陈昌雨家人讨论案件难题。图/局外人视频再者,反家暴工作在执法上也比较乏力,一些基层警察甚至没听过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家庭暴力告诫书。
最大的难题还是“清官难断家务事”的陈旧观念。这导致一些部门在具体执行中会以调解为主,因为“担心夫妻矛盾会被激化”。
但事实上,李莹在总结众多案件后发现,一般在公安机关处理后,施暴人基本就不敢再施暴,权威的约束力相当有效。“暴力是不能调解的。不能把所谓的家庭稳定凌驾在人身安全之上,这就是本末倒置了。”
被忽视的和未抵达的
如今,《反家庭暴力法》已经走过6年,还有许多未尽之处需要关注的目光。
在李莹接手过的家暴案件中,受害者年纪最大的是一位72岁的老婆婆,最小的是一位1岁半、被榔头伤致颅骨受损的孩子。
她发现,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残障群体更容易遭受家暴,因为他们自己很难主动求助。
因此,针对家暴的“强制报告制度”非常有必要——只是,很少人听说过它,用李莹的话来说,是“没有被激活”。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救助管理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然而,根据这个条例报告的案例极少,一是责任人不知道自己有报告的“义务”,二是不知道如何发现受害人。
源众团队发布的调研报告。图/受访者提供李莹所带领的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从事妇女维权及推动性别平等多年,在《反家庭暴力法》还未实施前,曾在湖南省某市做过强制报告培训的试点,给一些社区和学校的老师、家长做科普。
培训很有效,机构很快就接收到一例报告:社区工作人员称,附近有一个约4岁的孩子在垃圾桶里捡东西吃,因此怀疑孩子是不是被家暴、虐待或遗弃。
这种敏感引发了连锁反应,社区通过走访核实,发现小孩没有父亲,而母亲则涉毒,根本没有在照顾孩子。于是,工作人员迅速介入,先把孩子送到未成年人救助中心进行庇护,其后法院通过审判,撤销了孩子母亲的监护权,由当地未成年人救助机构进行监护。
可见,强制报告制度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弱势受害者滑向深渊前的最后一道防线。
但直至今日,这项制度还是未能被责任部门熟知,在很多家庭伤害发生后,大众的第一反应还是:“妇联呢?”
在李莹看来,妇联的角色有其难为之处。“妇联是反家暴的责任部门之一,但反家暴不只是妇联的事儿,它是国家的责任、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而且家暴不只是妇女的问题,所有人都有可能是家暴受害人。”
受害者的心理问题,也是反家暴行动中常常被忽略的一环。李莹在工作中发现,长期遭家暴的妇女很容易出现“受虐妇女综合征”,比如会有习得性无助感,会恐惧和焦虑,对于是否离开暴力关系往往会处于一种摇摆的心理状态,难以离开施暴者。
很多家暴受害者会长久陷在痛苦的回忆中。图/《听见她说》有一位大学副教授,被家暴后一直不敢报警,执着地认为“丈夫特别聪明,警察抓不到他的”。
还有很多受害者,听到对方的名字或回家的脚步声都会害怕得发抖,即便身处安全的环境,一提起丈夫眼神就变得恐惧慌乱,仿佛对方就隐匿于身后。
当看待生活的视角被扭曲,她们就会产生很多非理性判断,觉得无法摆脱,开始“认命”。
从小目睹家暴的儿童,同样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心理阴影。研究表明,家暴有代际传承的特征,虽然“目睹儿童”也是家暴受害人,但长大后更容易成为施暴者。
李莹认识的一位当事人,就特别担心家暴这种恶习会传递到下一代,因为她在前夫身上,清楚看见了代际间的暴力传递:大哥和二哥都打老婆,所以他也打老婆。
“就像恶的基因,在代际间传承。”李莹说。因此,她认为反家暴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除了提供法律援助之外,还需要给予心理咨询、紧急生活救助、紧急医疗救助等。
李莹工作室一角。图/局外人视频孩子的抚养权,也是李莹在反家暴工作中觉得比较棘手的地方。
明丽是一位售票员,丈夫过去常在酒后冲她撒气,把她的左眼打得视网膜脱落,连晶体都被迫摘除了。
她坚决离婚,但害怕被丈夫报复,出院后便在外租了个房子躲起来。但这导致了另一个问题:她无法看到孩子了。过去一年,她只偷偷见过孩子一面。
李莹理解她的痛。她记得当初明丽来签援助协议时,眼睛被伤得几乎看不见,连签名都需要旁人指引。尽管明丽很渴望接回孩子,但因当下并没有明确规定家暴一方不适合直接抚养孩子,明丽如果想争取,注定是另一段艰辛的历程。
李莹觉得,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可以去完善的地方,因为家暴者也可能会对孩子施暴,如果能对家暴者的抚养权作一些限制,也可增大违法成本。
性别文化,正在重构中
让李莹感到欣慰的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的这些年,对家暴“零容忍”已经成为共识。“网上如果出来一个性骚扰事件,可能会有争议,对女性可能会有污名化。但对于家暴,现在基本上都是支持受害者一方,它是一个共识性的东西。”
这是李莹看到的最大的进步。而且,越来越多受害者愿意站出来讲述她们的故事,把经历化为经验。
今年60多岁的柳琴,是源众“受暴妇女支持小组”的常客。柳琴年轻时是一位工程师,曾多次遭受家暴,2000年就向法院递交了离婚申请,一直到2016年才成功离婚。
在这16年中,身边大部分人都反对她离婚,劝她说“谁家不打打闹闹,他就这德行,甭理他”。
一开始,柳琴自身也觉得羞于启齿。“我很大岁数才结婚,还找了一个这样的,好像是自己的失败。对我们那年代的人来说,离婚这件事情非常恐怖,大家都是抱着隐忍的态度过下去。”
直到最后一次家暴,成为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丈夫一把将她推到地上,导致她嘴唇磕裂了一个口子,止不住的血一直流到胸口。
从那刻起,柳琴就决定诉讼离婚,中途还不断收到丈夫威胁报复的电话,对方扬言要买一箱汽油去找她。柳琴只能在外头租房子,每次回家都要慌张地回头,看看有没有被跟踪,“活得像地下工作者一样”。
如今,她已经离开了那场失败的婚姻,也积极加入反家暴工作小组多年。她觉得对待第一次家暴的态度很关键,“一定要特别严厉地制止,要给对方一个非常大的震慑,这样子才能够阻止日后惯性一样的家暴”。
在当下的司法实践中,一些事态也在悄悄改观。比如法院针对一些重大家暴案件,态度越发从重从严:“黄石杀妻案”是如此,“拉姆案”亦是如此。
越来越多年轻人也加入到反家暴队伍中。图/局外人视频很多反家暴行动也还在试验当中。
印度有一个运动叫“敲门运动”,就是当发现邻居有可能正在遭受家暴时,就直接去敲门。李莹觉得此举可在国内推行,“在一定层面上,敲门会给施暴人一种警告,就是‘我知道你在施暴’,所以很多人一听见敲门就停下来了”。
加拿大发起的“白丝带运动”则是鼓励男士参与的行动。他们在每年的某一时段会佩戴白丝带,意为承诺本人绝不对妇女施暴,并且对暴力决不保持沉默。
然而,仍有很多旧观念在等待破除。一些人会认为,只有落后的地区才有家暴现象,但事实上家暴没有易发人群和特定人群,也不存在没文化的人更容易有家暴行为。
一种偏见。图/《听见她说》更需要警惕的是“受害人过错论”。很多受害者在寻求帮助时,会被质问两个问题:他/她为什么要打你?你是不是也有错?
当受害者陷于对纠纷的分辩时,他们往往会忘了最简单的原则问题:任何过错都不是暴力的理由。
许多施暴者在案发后会以“一时冲动”为借口,但美国家暴咨询专家伦迪·班克罗夫特在《他为什么打我》一书中提到:家暴源自态度和价值观,而不是感觉,属于感是它的根,权力感是它的干,控制欲是它的枝。
因此,家暴者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的行为。
而且,所谓的过错,通常是由传统的性别规范来界定的。“比如说你家务没有做好,你没有照顾好老公和孩子,你的饭做得不好吃……这都是因不平等的社会分工和对性别的刻板印象造成的。”
在李莹看来,旧性别文化还是建立在男性主导的基础之上,很多家暴问题本质上是对女性的物化,把妻子当成“私有财产”。
公众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关注,也存在社会性别差异。源众曾对《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五周年公众认知度及满意度进行网络调查,其中一个主要发现是:女性调查参与者占绝大多数,比例高达95.83%。
可见,打破性别隔离、提升男性对反家暴的关注度也是重构良好性别文化的关键。
李莹与团队复盘家暴热线方面的工作。图/局外人视频结语
尽管道阻且长,越来越多人开始在这条路上匍匐前进。今年8月,李莹和团队花了半年多时间研发出的全国第一个“家暴求助”小程序终于上线。
上线两周,就有3万多人打开了它,至今已有近700人次进行了在线咨询,内容包括家暴、性侵、性骚扰等问题;还有近5000人查看了反家暴地图,知道了离自己最近的反家暴机构在哪里。
它让生活在阴影下的人更快、更便捷地进入求助通道,并明白到家暴只要有第一次,潘多拉的魔盒就会被打开。
一切都在发展和深化中。如何让一个法律更确切地贴合生活在这片大地上的人,确实需要更漫长、更细致入微的探索。
毕竟,每一个家庭的结合未必都因爱而生,但制度要保障的是最基本的人权不受侵害,以及暴力不再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漠视。它与所谓的情感纠纷,永远不能混为一谈。
(文中柳琴、明丽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