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嘴这种事,不但会影响整体风气和形象,还会传染。
今天澎湃新闻发布了一条奇怪的消息,说云南部分旅行社禁止记者和律师参团,因为这些人是“来自敏感行业的客户”。
记者和律师有什么问题?看标题一脸懵逼,点进去恍然大悟。
噢,原来是怕被拍购物行程,怕被曝光行业内幕,所以干脆不让这些人参团,没有人提出问题,就代表“没有问题”。
讽刺又可笑,真的是洋相百出。
而另一家媒体上游新闻报道,一名同业者在朋友圈吐槽,自己网上团购预订一家云南旅行社时,被客服建议“持有记者证,不要跟团。”
在这些旅行社看来,记者、律师对身份、自我权利意识的维护比其他职业要健全太多,同时他们拥有非常充足的维权手段。
比如律师靠法律,记者可以曝光。所以这些人,你想忽悠他们很难,并且当他们也在旅行团中,你想忽悠其他人,还可能被他们曝光或者用法律手段反抗,也就是行话“又难忽悠,又爱搞事”。
排斥“律师、记者”的行为,本身就是这部分旅行社心虚的体现,同时它们还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事情曝光后,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媒体记者,正在核查是否真有这种情况。
原本事情到这里,查一查改一改,也就算了。没想到云南的自媒体又开始不满了,说这是“针对云南的围殴”,要号召全省媒体,去对冲其他旅游城市,因为他们“黑”云南。
这貌似连基本情况都没弄明白吧?谁质疑云南的山水环境了吗,谁说云南不配当一个旅游城市了吗?没有吧,此次的问题,说的明明是云南的旅行社吃相难看,不让记者和律师参团,属于变相的捂嘴行为。
至于旅行社存在途中敲打游客的行为,早已是劣迹斑斑的事实,这跟“老天爷给云南赏饭吃”哪扯得上半点关系?我完全理解云南人维护自身的心理,但扯到问题之外能起到的效果,无非煽动是对立。
事实上,这篇文章本身的目的就在于此,鼓励云南的媒体去对冲。
可真正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明明就在眼前,且简单至极。
别的媒体曝光你们不让律师和记者参团,你让他们参团不就好了?
一路扯东扯西,只能证明在避开核心问题。
但是,他不愿意。该文章就认为“不让记者参团”理所应当,还说出了理由:
1999年,“记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一般要婉拒”出现在导游资格考试中。
这的确是事实,但出现过的东西,就一定是对的吗?
就在1999年,这句话都饱受诟病,并且羊城晚报还为此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院长郭庆光”,他说这种“标准答案”能堂而皇之地进入了全国性考试简直令人不可思议。
没想到这会儿竟然又有人拿出来堂而皇之的吹,可笑至极。
政府都不得拒绝和阻碍记者采访,你旅行社独立在宇宙之外吗?
并不是说某句话,成为了某道考题的答案,那它就一定是正确的。而且。婉拒律师难不成也写在了1999年的导游考试里?
某些人想拒绝记者和律师参团,可他连拒绝的理由,都不敢光明正大的说出来,可见其理由之离谱,之匪夷所思。
难道直接说“不想让记者拍摄记录到旅行途中不好的事情”吗?
难道直接说“防止律师用法律手段驳斥旅行途中不合理的行为”吗?
用强哥的话来说,给你机会,你都不中用。
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自身没有问题,怕什么记者和律师参团?不从自身找问题,反而咄咄逼人,怪到其他人头上。真正是谁在摔碎老天爷给的饭碗,心里没点数么。
正规的旅行社,才是此次事件中的受害者。而那些以此为由,甚至拉上云南文旅部门要冲击外地媒体的人,以及那些存在问题的旅行社,则是导致问题出现的真正始作俑者。
问题,光靠捂是捂不住的。水之势,宜疏不宜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