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引起关注。
其中,第三十四条第二、三款新增应处罚的事项,包括“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感情、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处罚方式包括拘留和罚款。
9月9日,因制作发布“100元购买力”而多次遭到中共当局封杀的视频制作者户晨风在他的BiliBili账号发布视频,公开反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他还表示已将意见稿寄给了中国人大。
他在其意见稿中写道:
尊敬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你们好:
我是户晨风,近期通过媒体得知,全国人大在向社会公众征求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意见。
我在认真阅读完该草案共89页全问候,提出以下3点意见:
1:草案部分条款规定太过于模糊,公众难以理解。包括,但不仅限于:第34大条中的第1-5小条、第54大条、第55大条、第59大条、第76大条。
2:条款兜底过多,用:“等”“其他行为”这些词汇,不能明确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第27大条中的第3小条和第6小条、第29大条中的第4小条、第59大条中的第4小条、第100大条。
3:严重怀疑部分条款和上位法起到严重冲突。包括,但不仅限于:第34大条、第100大条。
尊敬的法治工作办的全体委员们,社会能拥有今天的繁荣,孩子们能拥有今天的愉悦和憧憬,离不开每一位普通人以及你们和先辈们的努力。
繁荣的社会需要拥有明确,清晰的法律条文。
这样人,才能预期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
我想我们作为生活在2023年这个现代化的世界里的人,更需要去达到这一点。
尊敬的委员们,法律一旦通过,小到影响某个人的人生,大到影响成百上千万人,而这每一个人背后都是一个大家庭。
所以,我希望能够更加严谨、认真的审核草案。
尊敬的委员们,社会的繁荣发展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更需要像你们这样有才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