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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T 档案卡
标题:《贞观》封号不赖求证的媒体
作者:照相的宋师傅
发表日期:2024.9.6
来源:微信公众号“舆论札记”
主题归类:33岁外地女子独自死在出租屋
CDS收藏:时间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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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发潦倒失意女子身死出租屋一文,公众号“贞观”被认为触犯了互联网规定云云,已被封号处理。尽管很多人不认同该篇稿件的编辑处理,但也对如此死亡方式感到心寒。在贞观之死的阴影中,自觉某些东西的漫长,想必是人之常情。

在围绕该篇网文的争论中,贞观博主曾有过数次简短的说明,中心意思都是它是个真实的故事,它也尽到了审核的义务,读者的反响或有过度阐释,但板子不能对打在贞观身上。坚持他的“真实”观,不认错,是贞观博主给人的印象。

在公号被封后的,贞观博主有写了长篇的说明文,拒绝咪蒙式虚构创作的标签,重申之前的观点:“事件经历真实存在”。在这篇说明文中,博主还提供了一些资料证据,佐证尽到了事实核查的义务。解释与自辩之间,颇多怨愤。

在看完8月至今的这些公号主的申辩文,尤其涉及到对事实核查的认知、信源的采用方式等关键问题,不揣冒昧地讲,贞观博主在在这一方面到底是外行。现在看来,对那篇网文的真实性争论,并非是事实核查的程度问题,实在是它的有无问题。

从所谓的贞观之死,现在导出一个流行的看法是:机构媒体对该篇网文事实部分的求证,导致了公号被封。贞观博主同样抱着这个意见,认为机构媒体以“局部细节虚假”否定了网文,从而招致了主管部门的雷霆打击。这些看法的出发点其实都是错的。

从贞观博主最新的编辑复盘过程看,我们一直认为存在争议的“事实核查”,实际上并未能有效展开。贞观博主所理解的事实核查,说白了是只要是警察(作者、派出所民警)说的他都信,只要是家人(父亲)讲的他都信,而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事实核查。

贞观博主强调他只稍微动了一下原稿,就凭借对作者的警察身份的无条件信任,以为做到了力所能及的“事实核查”,此处显示他对事实核查在文本上的留痕也是陌生的。简单来说,它对故事中涉及到的人物引语,竟然丝毫没有考虑其呈现方式。

当然,用诸如“派出所警察对我说”“她父亲告诉我”之类的引用方式,有可能会让这篇网文变得不那么流畅——但文本的流畅与否,与是否纠结引语出处的明置,最能说明编辑有没有事实核查意识及能力,但从贞观博主的长短篇申辩中看不到这点。

给人的感觉就是,贞观博主似乎并不理解事实核查的含义及专业做法,好像这个词是他在争议起来后才学到的新词,而他也只是将对信源的盲目信任移植到这个专业词汇下,以为这就是“事实核查”。哪怕支持他的人,似乎也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贞观被封号后,有一种很有代表性的观点,那就是把事实核查视作机构媒体的专有权力,自媒体不需要有,或者说可以潦草应付。可事实上,也有在事实核查上做得相当厉害的自媒体,比如刘虎的公号;同样也有事实核查做得很烂的机构媒体。

如果贞观博主真像他自辩的那样,敏于事实和真实,且该公号真像他说的那样每周有几十万的阅读量,恐怕会对该篇叠满BUFF的网文有所警惕,对它有更谨慎的编辑处理,而不是全然将事实核查的稳固建立在(文本无痕展示的)身份之上。

贞观博主强调公号为普通人的故事提供出口,好像只要够普通就万事大吉了,但它的遭遇再一次说明言论环境的不确定性。这里并不是说,只要做到了事实核查,就能确保公号的安全。表达的各种风险一直存在,事实核查不是也不可能是避险的唯一盾牌。

之前,希望机构媒体供应一篇人物特稿,并且也讲到供应的难度。现在看来,人物特稿的难产与贞观之死共享某些必然的背景。但凡理解这一点,都不会把机构媒体视作贞观的敌人,要它们因事实求证的举动而为贞观封号负责。

无论机构媒体还是自媒体,对求证的疏忽,并不总是带来风险。事实核查的门槛其实并非想象中那么高不可攀,非得某些授权才能去做或才能做到。实际上,事实核查不尽人意是常态,但事实核查的技术操作可以容纳这份不完美。

或许机构媒体和自媒体无法比肩事实核查的权限,但事实核查的教训是一致的。31年前,由通讯员供稿的一篇名为《袭警案》的虚假报道,让南方周末的事实核查程序尽数失守,虚假文章得以见报,引发严重后果,足见事实核查是公私媒体通用的自保工具。

在一个共享的广义上的表达局限下,真正具备事实核查意识的人,看到的是一个个构建世界的信息碎片,清楚知道质疑的必要与求真的限度,也了解舆论场中不无凶险的作者读者互动,定然不会扭曲真实性的概念,将力所不逮的挫败甩锅给临时定义的敌人。

【引用图已经艺术家秃头倔人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