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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出身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家有柴火灶吗?

CDT 档案卡
标题:如此欺负老百姓,谁给你们的权力?
作者:魏春亮
发表日期:2024.12.16
来源:微信公众号“亮见”
主题归类:基层执法
CDS收藏:公民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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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家就有,两口大锅,灶里的柴火燃起熊熊大火,锅上的热气氤氲到整个厨房,锅盖一掀,馒头、大米饭和饭菜的香气四处飘荡,那是一家人的人间烟火,那是远方游子忘不掉的乡愁。

可最近看新闻,说河北邢台市新河县,一村民家中的柴火灶被贴上了封条,不允许用了。

灶台上交叉所贴的黄色封条上写着:

“燃气安全隐患仍未整改,我公司已作停气处”

贴封条的是新河县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原因是该用户家中同一个房间内存在燃气灶和柴火灶,存在安全隐患。

值得注意的是,封条今年8月份就贴了,不知道这家人到现在有没有把封条撕掉。

而该公司工作人员却底气十足,表示贴封条的做法符合行业规范,用户可以拆除柴火灶或者燃气灶,自由选择,但用户至今没有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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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有意思了。

第一,燃气公司担心双火源造成事故,怕承担责任,可以理解。

但问题在于,你完全可以把气给停了,凭什么封人家的柴火灶啊?

口口声声说可以在柴火灶和燃气灶之间“自由选择”,你把人家的柴火灶封了,选择权在哪呢?

选择燃气灶,或者选择挨饿吗?

第二,一个燃气公司,顶天是个国企,哪来的执法权?

堂堂法治社会,国家执法机关是吃干饭的吗?轮得到一个公司来执法?

燃气公司可以且有责任对燃气设施做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可以要求用户整改,不整改的,也可以依照合同约定停气。甚至,燃气公司也可以协助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证据。

但,一个公司,无权给老百姓的柴火灶贴封条,那是只有执法部门才有的权力。

贴封条的权力,一个公司哪来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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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最搞笑的是,《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去询问“燃气公司有无执法权”,新河县多个部门竟然都表示不清楚。

新河县政府不知道燃气公司有无执法权,邢台市政府政务服务热线不知道燃气公司有无执法权,新河县政务热线也不知道燃气公司有无执法权,而管理燃气公司的住建局,电话根本打不通……

连AI都知道的简单问题,在新河县和邢台市倒成了一个难题,真是天大的怪事和笑话。

新闻里说,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他问了燃气公司,他们说这(封柴火灶)是规范赋予他们的权力。

也许,燃气公司才是说实话的那个,有可能正是相关部门赋予了他们贴封条的权力,他们才敢这么肆无忌惮且理直气壮。

你很难想象,为了推动一点工作,政府部门竟然将权力下放给一个公司,并且在事发后装聋作哑。

这是公然带头破坏来之不易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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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避安全隐患,可以封柴火灶,也可以停燃气,但他们却选择了前者。

很明显,正如知情人说的,燃气公司就是逼着村民用他们的天然气,挣村民的钱。

而且还是打着规定的名义,打着为你好的名义。

这是合法伤害权的新形态,话语权在他们手里,解释权在他们手里,只要他们愿意,一切都合规,一切都是替你着想。

不让使用“劣质散煤”,是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不准私自熏腊肠,还是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不准农民自己炒茶,是为了标准化生产……

他们瞎胡搞时,总是振振有词,理由总是冠冕堂皇。

《人民的名义》里爱学外语的陈清泉说得好,要想让高总赢,我就能找出让高总赢的办法。

解释权在人家那儿。

嘴上全是高大上的主义,背后全是没屁眼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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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看古装剧,一直很不理解,两条破白纸,交叉着贴在门上,为啥就没人敢进去了?不是一推门就把纸弄破了吗?

长大了才知道,那哪里只是两张破纸啊,那分明是权力的化身。

人们怕的哪里是那两张纸,而是凝结在纸上的权力啊。

以前,这种权力只有执法部门有,现在,连一家公司都要染指这种权力,用在老百姓身上了。

狐假虎威,什么牛鬼蛇神、阿猫阿狗都敢往上凑了。

20万一平的豪宅,把厨房改成开放式,也存在安全隐患啊,那么担心安全问题,怎么不去贴封条?

他们不敢,那不是他们能拿捏的对象,他们就只敢欺负欺负老实巴交的穷苦老百姓罢了。

这帮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