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白纸运动纪录片“乌鲁木齐中路”导演陈品霖在去年,因涉嫌“寻衅滋事”遭中国法院定罪。1月6日,在上海宝山法院遭判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27年5月27日结束。
根据维权网消息,上海宝山法院刑庭第三法庭周一下午开庭审理陈品霖公诉案,他被指控“明知是编造的虚假讯息,在讯息网路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转发引用 #辱骂国家领导人言论,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
陈品霖的辩护律师,方县桂律师在X(推特)上表示:
【宝山法院套路审,一审重判陈品霖案】
1月6日下午宝山法院对#陈品霖 案如期开庭。
开庭前,陈品霖在律师见证下和检方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方建议量刑2年,庭审中法官向陈品霖确认了认罪认罚。
三个小时庭审后,合议庭合议了1小时回来当庭判3年6个月。
不少朋友问我对案件的意见,详见附图供参考
依中国刑诉法第201条之规定,认罪认罚的案件,法院确认了真实性之后一般应当采纳,在违背当事人意愿或影响公正审判等五项对当事人有利的情形才可以不采纳。
宝山法院以态度不诚恳为由拒绝采纳检察院的建议量刑,显然超越了法定理由。
合理的推测是法检两家事先通气了,使庭审“好看”,庭审结束后重判
— 方县桂律师 Lawyer Daniel Fang (@Danielfang82) January 7, 2025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