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据南方周末报道,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再度呼吁删除《民法典》中离婚冷静期的条款。而这已经不是蒋胜男首次提出此建议。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相关程序包括5个步骤。
离婚冷静期有关规定意味着当夫妻双方决定协议离婚后,首先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之后就面临着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在30天内撤回申请,即无法离婚。就算没人撤回申请,在冷静期30天后的又一个30天里,双方需要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才能拿到离婚证,否则也视作撤回申请。此法在网络上引起了大量争议。 (中国数字空间:离婚冷静期)
自2021年民法典正式实施以来,离婚冷静期制度引发广泛争议。第1077条款规定,夫妻协议离婚需经历30日冷静期,期满后需双方再次共同申请方可办理离婚。5年前,审议民法典草案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议程之一。彼时,身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蒋胜男,就建议删除民法典草案离婚冷静期的相关条款。她认为离婚冷静期是“以极少数人的婚姻问题强迫绝大多数人为此埋单”。蒋胜男在今年提交的提案中再次呼吁,删除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条款。(南方周末)
微信公众号“法学圈”在一篇文章中指出,离婚冷静期条款施行五年后,“协议离婚占比下降14.16%的同时,诉讼离婚激增101%;家暴受害者被迫与施暴者共处“冷静”牢笼的案例屡见报端;某地法院积压的离婚诉讼卷宗堆满三个仓库……”许多数字撕开制度设计的致命伤,当初被视为“遏制轻率离婚的制度刹车片”如今却产生了许多意料之外的后果。
蒋胜男在建议中指出,离婚冷静期可能被滥用为转移财产、伪造债务的窗口,加剧弱势方困境。法律未明确保障措施,导致弱势群体权益进一步受损。离婚程序延宕不仅影响当事人生活,更可能激化矛盾,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微博平台上,有不少网友对蒋胜男的建议表达支持,然而相关话题“#蒋胜男建议删除离婚冷静期条款#”却在登上热搜榜后遭到屏蔽。
以下为中国数字时代编辑摘自微博网友评论:
日出深山_10237:这个冷静期当年是谁提出来的,真是罪该万死,也不知道写入法律条款,经过了哪些论证程序。
爆漿魷魚:离婚冷静期害惨了太多人。
Fun_YXG:绝对支持,离婚冷静期被打死的还少吗?
无花果8424:当年这么多反对意见,不还是实施了,没关系我不结就是了。
lyastark:本来目的就不是为了减少冲动离婚,而是降低离婚率。
康乃馨的妈妈:已经有好多女人死在了那30天某一天里。
你说我像乌龟电车到处乱飞:我记得这个人大代表提了很多年。
火龙蛰起:自从颁布冷静期之后,协议离婚是降了,但是诉讼离婚暴增,闹的焦头烂额的。
死于此树下:这玩意儿纯纯恶心人,男女都不喜欢,哪个脑瘫发明的。
做一只肌肉蛙蛙:若离婚不自由,婚姻就是陷阱!
屁事没有本事多:离婚冷静期跟婚姻自由相违背。
读书无用开卷有益:离婚离错了可以再复婚,人死了就没法复活了。
行者老孙的地盘:我们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事情何偿不是“以极少数人的问题,强迫绝大多数人为此埋单”这种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来解决的呢?!
Maryeatinganapple:事实证明,离婚冷静期制度很成功,成功让更多未婚人士恐婚恐育。
陆士庭:必须删除,离婚冷静期实施至今,没有带来离婚率的降低反而带来三个后果:1.弱势群体对婚姻的不信任感不降反增,加重离婚率的上升,2.协议离婚往往升级成诉讼离婚,增加了司法负担,3.易导致离婚冷静期前冲动犯罪,于社会稳定有害。
遇见吴杰臻:蒋胜男代表提案删除离婚冷静期条款,她其中一个理由我极为认同——冲动离婚的毕竟是少数,却让大多数人为此买单。况且冲动离婚后,还有挽救机会,重新领结婚证又不要钱。所以没必要通过离婚冷静期来解决。
指尖上的冬眠:退一步讲,两个人决定离婚,离婚冷静期内两人都反悔才能撤回也行,不能因为单方的后悔就枉顾想离的那一方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