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不需要依法,依法是政府的事_苏州拆迁维权_新浪博客 2010年5月18日 维权是权利受到侵害时的自我救济,它本身就受法律保护。因此,依法不是维权的事,而是政府的事,政府必须依法保障公民维权的权利能够兑现。至于竹山县政府劝导这位妇女要依法维权,言下之意,好像连自杀都不合法,假如官员有权力不让人活,难道还有权力 …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维权,强制拆迁,政府,政治体制改革,新浪博客 相关文章 读宋史的赵大胖|希望宋真宗的这段话,能给今天围攻维权者的人一点启发 【CDT月度视频】十月之声(2025)——“你抓不完,这多人你抓不完” 【404文库】大何日拱一卒|我国有多少财政供养人员?多少人算合理,多少人算多呢? 法与情|湖南女子500万存款不翼而飞,公安疲劳“审讯”逼其放弃追索 【CDT月度视频】八月之声(2025)——“不要谎言要真相,不要奴役要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