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准入垄断行业会不会“请君入瓮”
童大焕
“非公经济36条”颁布5年之后,国务院再次发布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36条意见,被称作“新36条”。“新36条”鼓励民资进入石油天然气、交通、电信、保障房建设等国计民生重要行政垄断领域,鼓励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允许兴办金融机构。
鼓励民资进入行政垄断领域,对于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国民收入“倍增”、提振内需,实现经济结构由外需依赖型向真正有利于民生的内需型转变,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性意义。
众所周知,少数垄断企业职工“合法”地垄断了绝大多数社会财富,是当前社会的一个死结,也是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之一。根据全国总工会第六次职工调查所获资料分析,2008年7.75亿普通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只占GDP的29%,“平均”年收入11277元。而垄断企业方面,1998年,全国国企利润只有213亿元,2/3以上国企亏损。在“三年脱困”中,职工下岗、国家注资、国内外融资、债转股、中央动用储备金、贴息贷款,国家花了2万多亿元,真可谓举全国之力了。
但是我们当初以举国之力并且下岗42%国企职工(3300多万人)为代价的国企改革,换来的是更少的人内部分配更多的垄断利润!8%的行政垄断企业员工,长年拿着全国职工工资总额55%-60%的高收入,垄断“央企”同时每年还有六七千万亿元、总额已达数万亿元利润留在企业内部,不纳入财政预算参与全民福利与分配;垄断企业领导层更是动辄几百万、上千万元的年薪!
更有甚者,是那些既在海外上市又在内地上市、同时又是行政垄断企业、具有多重身份的上市公司,它们在海外低价上市高额分红,在内地高价上市低额分红甚至不分红。这样的分红制度让人格外看不透。2008年140家“央企”利润全球一枝独秀,差一点点就赶上美国500强利润总和,但向国家上缴利润却不到10%。从1993年到现在,我们的垄断企业积累的未上缴利润达几万亿元。中石油在美国上市融资不过29亿美元,上市四年海外分红累积高达119亿美元。“海外投资者”每年的分红所得都超过投资总额。
中国石油上市时,承诺每年以净利润的45%分红,但是诚如 叶檀 博士所言:鉴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存在天然的价格缺陷,境外投资者获得先期红利,而境内投资者依靠红利还本得100年左右的时间。2007年,中石油回归A股路演,财务总监周明春受董事长蒋洁敏的委托代表中国石油全体员工发言时说“从2000年海外上市至今,公司坚持每年两次分红,累计分红达3,055亿元人币,为投资者创造了丰厚的回报,受到国际资本市场的高度认可。”海外募资不到210亿人民币,六七年却分红三千多亿,平均每年近500亿人民币,的确是亚洲最赚钱公司的大手笔。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四个公司四年海外分红就超过1000亿美元。2007年,中石油就向纽约等股民散掉600多亿人民币的真金白银。我们的A股股民,每天只看见肥猪跑,猪毛也捞不着一根,反而折掉了60%的老本。中国全部上市公司,在18年里给全体股民的分红总额刚刚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中石油在A股上市价16.7元,分红则只有一年一毛多钱!
这样的行政垄断企业、双料上市公司,已经不再是国有公司,也不再是真正的公众公司。惟有打破垄断,才是还富于民的正途。
但是当前,仅靠允许民营机构自由准入,已经远远撼动不了相关垄断领域的垄断地位,像电力、电信、铁路,全国性的基础服务布局已经完成,市场化的垄断地位已经难以撼动。石油等领域,少数企业也已经连年成为巨无霸的亚洲最赚钱公司。因此,除了从法律上(而不仅仅是从政策文件上)允许民间资本自由准入相关垄断领域,更重要的是要按完全市场竞争原则,对现有的行政垄断企业进行强力的市场化拆分,形成多家势均力敌的市场化竞争企业。如果不这样,现行的准入机制就难免像过去历史上多次发生过的“请君入瓮”的悲剧一样,民资进入后,最终成为行政性垄断企业案板上的鱼肉,除时被剁碎或者被清除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