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传媒与政治 2010年6月7日 原文 它被誉为美国“新闻自由的基石”,在保障美国媒体的新闻自由方面发挥了强大的威力。1966年美国制定了《信息自由法》,随后出台了《阳光法案》《公开会议记录法》等法案,这些法律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使得公民的知情权和媒介工作者 … Follow this link: 美国的传媒与政治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知情权,信息自由,传媒,新闻自由,美国 相关文章 世界之敌的敌人|这个世界暂时不会好了,只能祈祷2026年能对我好一点 【CDT报告汇】被允许存在,但不允许隐藏:中国对朝鲜脱北者的数字监控(外二篇) 【CDT报告汇】无国界记者组织发布2025新闻自由掠夺者名单:“以习近平为首的中国共产党”因杀害、袭击和监禁记者而再次上榜(外二篇) 李宇琛|那些讲真话的记者现在怎样了 冰川思享号|西贝事件的根源,在于没有谁说得清预制菜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