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传媒与政治 06/07/2010 原文 它被誉为美国“新闻自由的基石”,在保障美国媒体的新闻自由方面发挥了强大的威力。1966年美国制定了《信息自由法》,随后出台了《阳光法案》《公开会议记录法》等法案,这些法律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使得公民的知情权和媒介工作者 … Follow this link: 美国的传媒与政治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美国,知情权,信息自由,传媒,新闻自由 相关文章 【404文库】青年志Youthology|李厚辰:无差别伤害事件,只能用“经济下行”来解释吗? 【404文库】竹不倒|记者被打,是让人恐惧的开始! 观人随笔|突发事件信息发布不能被垄断 旧闻评论|张雪峰配享太庙,新闻人奋起驱魔|舆论手札 图拉的精神食粮|这三年,我如何在中国媒体做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