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中国政府对维吾尔族记者、网站管理员海莱特∙尼亚孜以“危害国家安全”的笼统罪名判处15年重刑引起国际人权组织的强烈反应。总部在纽约的“保护记者协会”当天发表声明,敦促中国政府撤销对海莱特∙尼亚孜的指控,并将其释放。该组织亚洲项目协调人底艾茨表示,海莱特因其作为记者所从事的工作而被审判,记者工作是当局指控他对中国安全造成的唯一威胁。

总部在伦敦的人权组织“大赦国际”发表声明谴责这一判决。该组织亚太项目副主任巴博说,“对一个报道维吾尔人民长期冤屈的记者判判处15年徒刑,这是一种蛮横无理的惩罚”她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说,“他是一个良心犯,应该立刻被释放。而他在相关审判中被剥夺了选择律师的权利,他周围的人也备受压力,当然像尼亚孜这种观点温和的记者都被打压,会令很多人不敢再谈及中国境内维吾尔人的困境。”

《纽约时报》星期六的报道说,人权组织正强烈批评中国政府仅仅因为海莱特∙尼亚孜接受了亚洲周刊的采访而给予他如此重刑。报道说,“危害国家安全”是当局常常用来对付他们认为对他们构成政治威胁的人进行定罪的模糊罪名。报道说,51岁的海莱特持温和的政治观点,他并不支持新疆独立。

据中文媒体报道,海莱特∙尼亚孜是一名军队高干子弟,中学毕业于乌鲁木齐军队干部子弟集中的学校,大学毕业于中央民族学院,担任过新疆法制报总编室主任,他跟中央民族学院老师、经济学家伊利哈木∙土赫提一起办维吾尔在线网站,旨在加强维吾尔与汉族之间的沟通。

《纽约时报》说,去年8月2日,海莱特∙尼亚孜在接受《亚洲周刊》采访时说,他在新疆发生75事件一天前曾对新疆自治区重要领导人提出过警告,但未予理睬。他的一些警告在互联网和推特上传播和讨论。

《纽约时报》引述人权组织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的话说,“对尼亚孜判处的严厉刑期引起了对中国当局尊重表达自由和其承诺保护基本人权和自由的严重关注。”

报道引述总部在华盛顿的维吾尔协会话说,“15年重刑代表了中国政府对任何类型的维吾尔异议人士都不容忍,以及政府加强对信息自由流通的控制和阻止对官方政策的公开批评。”

被判处15年监禁的新疆记者海莱特∙尼亚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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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 中国重判维吾尔记者引起人权组织强烈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