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发于当期《新经济》“虚拟@现实”专栏。 国内视频网站走上HULU模式,我看是大势所趋,这里的监管特性无法让带有web2.0烙印的分享模式获得巨大的成功,这是现实。既然是做一门生意,和现实对抗没有意义。早年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听党的话才能赚钱”这句话在任何一个行业都是真理。精神理念上的抗争,从来不是中国商人的使命。 认清这个现实后,就要看怎么做生意。《新经济》我这个专栏的字数被严格限定在1200字上下,故而文中最后一段,我其实是意犹未尽的。我注意到其实纪录片是一个蛮广阔的市场,特别是一些带有科教性质的。discovery和national geographic在verycd上的受追捧是一个蛮好的例子。当然,限于某种因素,直接引进这两部系列是不太可能的,但问题在于,我发现,有时候央视10套的一些纪录片也是很有些看头的。 不晓得打造一个纯纪录片的视频网站有没有可能,这个值得探讨探讨。 ———— 全文的分割线 ———— 从纯商业角度讲,在视频网站的两大模式中,以点播为核心的HULU模式在现下似乎比以网友上传分享的Youtube模式更具有优势。在美国,HULU传出了盈利的消息之后,中国诸多视频网站都开始向HULU模式转向。这里面意识形态管控以及版权是否合法的因素是显而易见的,但绝不仅仅是因为这个因素。 虽然最基本的广告售卖方式都是以访问量来界定的,但不同网站的访问量含金量却大不一样。Youtube这种用户上传其他用户观看的模式,会产生一种影响力碎片化的态势,而这种态势,使得广告主对于所谓上亿的访问量心存疑惑:他们不是疑惑这个数字的正确性,而是疑惑这个数字究竟能产生多大的商业价值。这个道理就像一百条小马路加起来的商业价值也不如一条人来人往的著名商业街。 Hulu模式显然提供的内容不会有Youtube模式来得多,但访问上却更集中。再加上由于市场的天然竞争原因,能够成为商业片或商业剧的,天然就暗示频已经经过大量人的以金钱为选票的选择:或许值得一看。Hulu模式非常像电视台模式:运营上制播分离,获利上贴片广告。广告主们对于向电视台投放广告毫不陌生,故而也就更愿意尝试。这种广告契约的建立似乎并不需要这样一个环节:教育客户。 但是,电视这个行业远不是那么简单。以中国为例,央视处于最顶端的层级。其次是卫视。再下一层则是地方性省级电视台,最底的便是县市级电视台。居于顶端的央视,由于政策上的因素外加数十年的全国性影响力,吸金能力相当强悍,为国家代言的定位也使得它较易吸引一些讲究形象的全国性乃至跨国性品牌的青睐。地方电视台则比较有利于想做销量的产品广告,因为它具有地域性,和当地市场联系紧密。特别是有些地方电视台天高皇帝远,经营上相当灵活,容易为客户做点突破,故而小日子其实活得并不差。 卫视其实是最尴尬的一个群体——虽然现在湖南卫视江苏卫视风头一时无两——从覆盖上讲,它算是全国性电视台,但又不如央视那么有权威感,从地域上,它又似乎是某省的电视台,但又不如地方电视台那么贴近市场和灵活运营。套用到互联网上,其实这些视频网站,如果非要说他们走HULU模式是走电视台模式的话,那么,他们只能选择卫视的道路:网络的特性使得他们能覆盖全国,但民营的特性使得他们绝不可能有央视的地位。 最近争夺电视剧的播出权已经到了白热化乃至疯狂的地步,有消息说《红楼梦》拍出了20万元一集的高价。视频网站也加入到了这场凡尔登绞肉机式的战役中来。问题在于,无论是当年的湖南卫视,还是今天异军突起的浙江卫视,都不是靠电视剧起家的——虽然电视剧相当重要。至于把台标都改成三国状的安徽卫视,是否在卫视大战中树立起自己的品牌还相当不好说。 其实电视台的竞争是着力在主持人上的,而电视剧并不能打造出一流的主持人。这方面视频网站真得该好好想想。因为有特色的主持人才能吸引到一群可以区隔的受众群体,而可以区隔出来的受众群体,才是广告商真正喜欢的。 不过,我并不是说视频网站该去培养自己的主持人,这只是方法,重点在于如何让自己的视频网站特色起来。一窝蜂地上电视剧,未必是一条好的道路。就算是独播权的争夺,何不考虑考虑纪录片市场?要知道,央视10套一年也是数千万吸金的主,因为纪录片的受众是一个相当典型的特殊群体。 Copyleft ©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follow我的微博 分享 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 Foursquare:一种移动式的社会化点评服务 (35) 群雄并起的电子阅读器 (23) 跨国巨头的回潮 (20) 中国电视行业的互联网布局 (25) 土豆天使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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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网站的HULU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