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按:这是几年前为朋友李海洲所主政的《国家人文地理》所写的一个短文,还没有在敝博刊载过。这两天虽是一人在家,却应酬甚夥,文债如山,所以贴个好玩的旧文给大家解解闷。2010年8月18日9:56分于成都
互相忽悠可以说是国人的通病,无处不在的忽悠,遍布我们生活中所有的领域。单以与旅游相关的诸多领域为例,就足够体现我们各自的忽悠本领,让人深感我们忽略文化的艰深与博大,让你倍感自己的渺小与他人的出奇不意。你以为自己拣到了便宜,其实还是成了被别人算计的替罪羊。
第一宗罪:齐放风
以前似乎有人曾说,会休息的人才会工作,但更多的时候,我们被劳动光荣但却不知为谁劳动的光荣所迷惑,拚命死干,不知休息为何物,更不知旅游什么玩意。因为游山玩水是好吃懒做的代名词,没有几个人公然承认自己好吃懒做,若敢违抗,一顶“坏分子”的荣誉便会准时降临你的头上。现在好了,没有谁批评你好吃懒做了,相对有了些自由,但这自由依然有限。有限得到,你得等一声令下,才能去休息,去煮饺子似的旅游。我这人的毛病就是喜欢联想,这集中旅游,集中放假的方式,这凶涌的人潮往有限的风景区去挤,让我想起监狱在规定时间里的集中放风。我知道这联想有些不够厚道,但现实哪来那么多厚道呢?时间有限,空间有限,活动的自由有限,人们在放风的时间内,批命呼吸一点新鲜空气,晒一点像金子一样稀少的阳光。
第二宗罪:扎人堆
人们可以休息,可以旅游,但必须集中旅游,集中玩耍。中国别的不多,幸福不多,快乐不多,就人多。集中玩耍,集中旅游,集中往那些风景区扎堆,你就休想看什么风景了,除非你把大规模扎堆的人群也当作“风景”来对待。当然,如果你觉得这就是你旅游的目的,恭喜你,你这伟大的想法,让我感觉你拿了大假办的回扣似的。
第三宗罪:跟团游
一个人游,是独乐乐;一家人同游,是众乐乐;与一帮朋友一起游,是与民同乐。这些乐并无境界的高下,只与自己欢喜与否有关。但千万不要跟你与无关的人做跟团游,同时更不要把自己的审美能力交付给一个低估你智商的导游。这样的跟团游,最后只会变成“我见青山多妩媚,青山见我应反胃”。
第四宗罪:瞎折腾
我的原则是,看风景,一定要赶在众人的前头去看,越早越好。因为我们对祖国大好河山瞎折腾的功夫是有目共睹的。最好在公家没发现之前,自己发现了这个最佳且隐秘的好去处,私自享受多年后,再公布出来。不过这等好事,一辈子能碰着一回,便仿佛中了六合彩。但不能时常这样去想,否则彩没中,却中了风,中了邪,有些划不来。我们对山川风景的态度,不够友好,是众所周知的。因此你如果有闲有钱的话,早看见她比迟看见她好。这就像水灵灵的闺女,经不三不四的人瞎折腾,就弄得黄皮寡瘦,不成人形了。所以来得最好别太迟,否则看到的便是孀居的老妇,哪里还能见得着曾经黄花闺女时的妩媚样子。当然,一不小心迟来了,也没太大的关系,最好别迟钝,哪怕你痛心疾首一回,也算动了点真情。
第五宗罪:我没来
所有的人都是独特的“我”,他人不可复制。正是如此,你看大自然的眼光,不必与他人同,哪怕这人是大师高手,也不必为他人首是瞻。他的见解,你可以参看,但他的见解只是你见解的注脚或者旁批,不可成为你的正文。所以到大自然里,一定要拿出真正的“我”出来,而不是别人的影子和随从。譬如到了一趟四川,“我”不曾来过,是何等遗憾?旅行团的跟风,看一律的景点,买一律的物品,吃一律的饭,一不小心就会没有“我”在其间。在混沌里来了一趟四川,却把 “我”放在家里,这当然是很可惜的。
2007年3月11日于成都
“要翻墙,用赛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