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每逢灾难来临,央企总是充当捐赠的主力军,这被视作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但也有人质疑其捐款来自“原本就应上缴的红利”。对此,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部部长王志钢认为,“捐款红利说”是一派胡言。“募捐的钱并非是从该上缴的红利中扣除的,募捐是募捐,该上缴多少红利还得上缴多少,这是两码事。既然央企是国家的企业、人民的企业,企业挣的钱不是要往自己腰包里揣的,而是要回馈百姓,回馈我们的国家的。”(9月28日《中国经济周刊》)

  近来几次大灾过后,央企捐款慷慨大家都看在眼里。当然,参与灾后重建和社会公益事业,也是央企展现社会责任的一种方式,这一点当无异议。但是,即使是私人捐款,也需要以某种方式证明其资金来源和践约能力,央企因为其特殊性,就更需要向公众说清楚。对于央企的性质和利益归属,国资委官员的认识很清楚,说出的话也掷地有声。但是,他对于“捐款红利说”的反驳虽然坚决,但并未交代募捐款项到底来自哪里,所以仍欠缺说服力。

  以企业名义捐出的款项,应该不是员工的个人捐款,所以,其来源只有两个,或来自企业利润,或计入经营成本。按照规定,央企利润需要按比例上交,经营成本也要纳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无论是来自哪一部分,都不能说与公众无关。

  此外,央企最重要的社会责任,并不在大灾之后的捐款捐物上。作为国有资产经营者,央企最大的社会责任,应该是带头诚信守法经营,实现国资保值增值,同时让利于民,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一些央企捐款出手阔绰,并以此作为自己的“功劳”,有拿不属于自己的钱往自己脸上贴金之嫌。

  原则上,央企是国家的企业、人民的企业,国企所有权属于全体国民,增值的利润也应由全民共享。但在具体执行上,全体国民是个集合概念,其利益如何实现,仍是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按说,央企管理者只承担经营之责,并没有多少私利可言。但是,挣的钱往自己腰包里揣的事,并不是没有。国企上交红利,也只是近年来才有的,而且上交比例很低,多数又用于国企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真正实现全民共享的、用于充实社会保障资金的部分,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管理好央企,让央企利润由全民共享,需要国资委这样的监管部门和一整套监管制度,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除此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实现央企管理和预算的透明化,接受广泛的监督,这也是管好央企如何花钱,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行之有效的手段。此前,有关部门负责人曾抱怨国企动辄得咎,赚钱不赚钱都难免被批评,其实,这与其与民争利的垄断做派有关,也与其管理不透明有关。

  为了避免非议,不少央企干脆选择“只做不说”,或者“多做少说”,显然也是不合时宜的。哪怕是捐款做善事,也应该说清楚资金来源,取得出资人的同意。既然央企是国家和人民的企业,就没有理由自己闷声发大财,也不能悄无声息地慷众人之慨。其实,央企做慈善透明化不仅有利于化解舆论压力,还有利于彰显其社会责任,为其他企业树立榜样,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