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入市一石三鸟

 

童大焕—2010年11月7日星期日

 

      世间之事,往往总是越冠冕堂皇的旗号下掩盖着越不可明说的勾当,“土地换户口”、“土地换社保”、“撤村改社区”、“宅基地换房”、“新农村建设”、“新民居”……旗号不同,目标一致,全国各地正在兴起新一轮的“圈地运动”,获取农村宅基地。

      在“农村大变样”的同时,农民的庭院经济被消灭,农民被逼上楼,甚至牲畜无处圈养,不少地方已经出现农民“上楼致穷”现象。

      但比起土地级差来说,农民这点损失只是“湿湿水”小儿科。有资料显示,近20年来,农民被征地约1亿亩,获得的征地补偿费与市场差价约为2万亿元!至少有5000万到6000万农民彻底失去了土地,他们有的成为城市居民,但有近半没有工作,没有保障,引起旷日持久的纠纷。在农村群体性事件中,土地问题占65%。农业税取消后,此类问题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和焦点问题。

      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和宅基地制度,可谓古今中外空前绝后绝无仅有。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不能买卖,但可以继承或者转让——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

      由于我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离开农村到城市生活。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慢慢地变成村集体的资产。正因为农村户口与土地的对应关系,有些人不愿意“农转非”,甚至有些有本事的公务员想方设法“非转农”,但这些毕竟是少数,农村的空壳化空心化才是主流。而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迟早会沦丧。这种对土地、房屋乃至祖屋的权利丧失,不仅在抽掉农民经济生活的根,也在抽掉整个中华民族敬祖崇先的传统文化美德之根,使后代子孙与故乡、与祖先的血脉与文化关系被切断得干干净净无影无踪!

      中国的城市化,以它异常惊人的速度和力度、沿着它顽强的自有规律发展变化着,刀削斧劈一般,在中国的城市和乡村之间,划下了一条条巨大的发展和财富的垂直落差曲线!

      史无前例的城市化伴随着史无前例的货币增发(中国货币供应量过去十年增五倍),使城市化过程中发生着巨大的财富撕扯、扭曲甚至断裂:大城市和中心城市房价地价迅速飙升,而农村和小城镇则迅速衰落。但“不甘衰落”甚至仍在谋求“城市化发展”的地方政府仍在试图廉价地扩大征地拆迁,导致基层拆迁征地矛盾突出。

      让城市发展回到规律和市场本身,逐步“去行政化”,并且将农地、农房进行完全彻底的独立产权化和资本化,全面、彻底地恢复农民对土地、房屋的所有权。在此基础上,允许土地(包括宅基地)自由流转、自由抵押借贷,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土地、房屋的价值回归,才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集约用地,并让农民真正获得财产性收入。

      全面彻底恢复农民对土地、房屋的所有权和自由交易权,允许银行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这些领域,同时也是缓解城市化带来的新一轮城乡垂直落差的一个重要制度关口。既可以籍此推进农业集约化现代化、提高农业收益,又可以防止农房、农地价值被严重低估的现象延续,还可以吸收社会上过量的流动性,避免超发货币只有城市房屋这个出口,从而让城市房价保持在更为合理的水平上。一石三鸟甚至一石四鸟(含保留敬祖崇先的一缕文脉),何乐不为?(作者为信孚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