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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jcrb.com/jxsw/201101/t20110127_493265.html
媒体称湖南公安厅副厅长被调查背后有内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2日17:07 新周报周末版
杨建农
公安厅长双规疑云背后
来源:新周报周末版
本报记者 罗坪 发自湖南长沙
9月29日晚上7时许,正与家人共进晚餐的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建农,被省纪委一行5人带走。这场案中有案的“双规”,一开始就疑点重重。
9月30日下午,湖南省纪检系统官网对外发布消息称,对湖南公安厅副厅长杨建农正式实行“双规”,案由为此前在拘留、逮捕调查其妻陈玲“虚假注册资本罪”的案件中,发现杨建农利用职权之便,为长沙市某房地产商在房地产开发中提供帮助,进行权钱交易,受贿数达百万元之巨。
杨建农妻子陈玲亦是在家中被带走。9月12日深夜11时,湖南省公安厅包括2名女警在内共10余人,进入正准备入睡的陈玲家。至13日凌晨2时许,家中电脑、U盘、MP4、上网卡、读卡器等电子设备被悉数带走,并给家属开具了带走的物品清单。巧合的是,杨建农恰在12日赴广东参加公安部亚运安保协调会。
相隔17天,杨建农夫妇相继被带走调查。10月22日,《南都周刊》援引杨建农致湖南省高层的请求信,称其夫妇的遭遇,疑因陈玲卷入一个直指湖南省公安厅黑幕的发帖事件;随后湖南省公安厅在官网发布声明,称报道严重失实。并欢迎国内媒体采访报道,竭力提供方便,意在澄清事实。
《新周报·周末版》记者随即赶赴长沙,希望就“《南都周刊》报道失实”的相关细节予以求证。
10月27日14时40分,记者在湖南省公安厅大门欲采访受阻。厅政治部宣传处处长姚涤非在电话中回应称:“我们后面写的那个欢迎你们(指媒体)采访,主要是采访公安机关从严治警、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情况。杨建农的案子,我们该说的都说了,其它以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准。”这被外界解读为忽悠公众和媒体。
一位接近杨建农的人士向《新周报·周末版》透露:“双规案由”所指代的“利用职务给地产开发商提供帮助”,实为早前一位地产商以约5折的优惠价格将房产卖与当时身为重职的杨建农,当时全价大致为14000元/平方。这场案中有案的“双规”,一开始就疑点重重。
祸起“黑幕网帖”?
办案人员从陈玲家中带走的众多电子设备,被指与网上流传省公安厅内的“黑幕信息”密切相关。
“后来邮寄的拘留、逮捕通知书都注明陈玲是‘虚报注册资本罪’,为什么要带走家中的电子产品?实在难以理解二者间奇妙的关系!”代理律师周泽质疑说。同时,陈玲另一位代理律师杨金柱也撰文表达了同样的看法。
今年6月8日,天涯、新浪等网站出现的帖子指控称:自2001年以来,湖南省公安厅“大多数”党委成员利用提拔干部之机大肆收受贿赂。“为拉有投票权的民警票,参加竞争的民警就要请吃、卡拉ok、洗脚,送现金、送卡、送礼等,还有女警涉嫌性贿赂”。
针对公安厅修建的集资房,帖中还谴责三年前“公安厅副厅长王东贵利用当时分管基建的权力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情妇刘某的父亲”,以及大多数党委成员违反规定插手工程,致使和顺苑小区的房子造价越来越高的问题。
9月16日由杨建农口述,律师代写的一份转致湖南省委的紧急报告中,杨建农称上帖发出后,陈玲与其公司合伙人张焱对原帖进行了转帖并跟帖,在网上披露了她所听到的一些未经证实的传闻,指向湖南省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厅长李江、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唐中元。
在一系列侦查后,专案组于8月中旬认定张焱涉嫌发帖。不久,张焱因涉嫌在注册公司过程中“虚报注册资本”而被刑拘。“在开福分局询问(张焱)期间,只字不提所谓经济违法问题,而是自始至终针对发帖事件询问。而直接参加询问的办案人员均为省公安厅国保总队民警。”杨建农案发前向妻子的代理律师杨金柱及周泽称,在张焱被调查后,陈玲才对其承认参与转帖,并在跟帖中增加了新的内容。此前他“对此事完全不知情”。
“公安人员将我妻子拘留时,抄查我家,专门查抄电子存储设备,对可能与‘虚报注册资本罪’这一经济犯罪相关的‘证据’根本不关心。由此可见,办案人员只是在追查网帖问题。”杨建农在报告中质疑道。
追查发帖人的行动由此引发。杨建农在请求信中称,帖文传到主要领导后,公安厅即召开全厅副处长以上干部会议,帖文中涉及对象李江、唐中元同志在会上自证个人清白。
“会后,立即启动了针对发帖事件的立案侦查工作,由唐中元同志亲自坐镇指挥”,并由“国保、技侦、经侦、纪检等部门以及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开福、高新等公安分局有关警种组成庞大的专案组”。
家产资本变形记
让张焱与陈玲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被查的,是成立于2008年11月的湖南极致科技有限公司。其繁缛的股权结构变化和股权人之间各种关系纵横交错,无疑挑起了“钱权交易”想象的空间。
据《财经》报道,该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麓景路2号,一个略显破旧空落、正在翻新的院子内,实际的办公地点却在省公安厅附近的一幢商业楼内。
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初始股权结构为张焱20%,陈玲80%。一个月后,陈玲将80%股权悉数转给自然人杜青。杜青为陈玲的弟媳。2009年4月,杜青将名下一半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冯沛然,股权结构变为张焱20%,杜青、冯沛然各40%。
冯沛然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下称高管局)局长冯伟林之子,冯伟林之妻为湖南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副处级干部易杏玲。两个月后,杜青将40%股份还给陈玲,冯沛然的40%股份转给吴海,股权结构变为张焱20%,陈玲、吴海各40%。
冯伟林与杨建农为分别住楼上与楼下的邻居,陈玲和易杏玲因此过往甚密。事实上,极致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易杏玲与陈玲。成立两年间,公司仅经手过一笔采购业务,为高速公路检测车内的检测设备。该项业务盈利约250万元,并为易、陈分配。不过目前两人已决定放弃这家公司,并已在今年3月向工商部门提请注销,未料陈玲被查。
就在陈玲被专案组带走后次日,9月13日,易杏玲亦因经济问题被纪检部门“双规”。据了解,在对两人的审讯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二人涉嫌利用内幕消息炒股。
杨建农对家庭资产来源非常自信,称来自公司经营与股市的收入皆合法。但纪检部门目前对此仍在调查。陈玲早年与丈夫共同任职于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后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干部下海热”中离职经商。1991年至1993年的三年间,通过私人合伙承包驾校,陈玲赚了大约100万元,成为其第一桶金。
1993年,个人典当、拍卖行等业务开始开放试点,陈玲由此开办了一家典当行。但由于当时杨建农是公安厅行财管理处处长,陈玲遂于开业一年后将典当行转让。此后,她还开过一家涂料厂。
借这一阶段的原始积累之利,陈玲与杨建农之弟开始以民营资本身份进军公交行业。其先是在1995年,以实际投资人身份承包拉萨市公交公司的线路运营权,并因此获利匪浅;并在2005年复制上述模式,承包广西钦州市公交公司的线路运营权,据上述人士称,2007年后,这些投资每年的利润过百万元。
致信省高层求救
9月12日深夜,杨建农得知妻子被抓。第二天清早坐上高铁心急如焚返回长沙。
稍事休息后,13日下午杨建农去省纪委汇报和反映发生该事。“因为手机电源耗尽而自动关机,结果被执行通讯监控的干警误认为我有新情况。并将这一情况报告了领导。”
杨建农在报告中回忆,经省公安厅主要领导评判后,一是认为其有可能畏罪潜逃,二是有可能畏罪自杀。随即专案组在内网上发布边防控制防止外逃出境。
“主要领导同志则要求省纪委负责同志立即启动对我‘双规’,说什么可以防止我外逃或畏罪自杀。其实我正在省纪委向组织汇报。”也正因此,当日省纪委并未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对其进行“双规”。
陈玲被带走之后,在儿子杨略功的极力劝说下,杨建农依旧每日到公安厅上班。按照杨略功的说法,父亲是个很“宅”的人。
情况不妙之处或许在此。陈玲在被带走后三天里,没有法律文书告诉杨建农妻子是以何种罪名被拘留、到底羁押在哪里?办案方也未通知家人为其送去换洗衣服。直至17日下午,也就是陈玲在被抓超过96小时之后,家人才通过律师获知于16日向杨建农邮寄出了刑事“拘留通知书”。
9月16日,杨建农写下第一篇致高层的求救信:《关于请求立即制止湖南省公安厅采取违法办案手段对我施加政治迫害的报告》。并让其堂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杨支柱过目,杨意在托人将此信递交给湖南省省委书记周强和代省长徐守盛。
高新区分局的人跟律师交涉告知,案子并非由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办理,其只是奉命出具法律文书。然而这份“拘留通知书”称“我局已于2010年9月23日23时将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陈玲刑事拘留”,却没有办案人名字。
虽然“拘留通知书”上写有“如未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请注明原因”,但是却没有注明几天不通知杨建农的原因。
记者了解到在“双规”前,杨建农曾与妻子案件的代理律师会过面。9月27日谈及陈玲的处境,再次激发由杨建农口述、律师代写给省委领导的《紧急情况汇报》:公安厅主要领导因言治罪,违法成立专案组,在我出差期间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将妻子非法拘留,对批评、揭露自己问题的公民进行打压。
副厅长妻子被“躲猫猫”?
在陈玲被带走的一个半月的时间里,其儿子杨略功尚不知陈玲到底关押何处。
“她是被‘躲猫猫’了还是人间蒸发了?我们先后5次到关押地的看守所探访,都查无此人!”周泽律师质疑。10月28日,周泽致电办理此案的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石副局长,其回应称:因涉及国家机密,侦查阶段什么时间可以会见了,电话通知相关人。
9月19日上午8时30分,作为陈玲的代理律师,杨金柱和周泽到益阳市第二看守所提交会见手续,要求会见陈玲。看守所值班民警在电脑上查询后,告诉:羁押人员中没有叫“陈玲”的,并将查询过程在电脑上进行演示给我们看,以示确实查无此人。
应二人要求,看守所值班领导在律师出示的《拘留通知书》上批注“查无此人”,并加盖了公章让我们找办案机关。19日上午9时30分,周泽与杨金柱从益阳市赶回长沙,到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法制科反映情况。
法制科一负责同志根据二人反映的情况,和办案人员通了电话后告知:陈玲羁押于益阳市第二看守所,肯定是看守所查询错误,要二人再去益阳市第二看守所。
19日上午11时30分,周泽和杨金柱二人到益阳市第二看守所,进行第二次查询。看守所值班民警查询后,仍然告知“查无此人”。看守所是否有用编号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民警表示没有。应二人的要求,看守所值班领导又在之前已经批注过“查无此人”的《拘留通知书》上批注“第二次查无此人”并加盖公章。
20日上午8时30分许,杨金柱赶到贵局,经侦大队长不在办公室。于是再找到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副局长打电话后告知大队长手机关机,要继续等待。一个小时后,副局长告知大队长有事不来,但陈玲肯定关押在益阳市第二看守所,拘留通知书是正规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并要第三次去益阳市看守所。
上午12时前,杨金柱分别向湖南省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和湖南省公安厅法制处反映了情况,要求其核查陈玲的关押地点并告知情况;20日下午,杨金柱律师第三次去益阳市第二看守所,分别找到该所教导员和所长。所长明确告诉杨金柱律师:益阳市第二看守所没有关押陈玲这个人,办案单位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可以派人和律师一起来所核查。
10月8日,警方称曾单独对律师杨金柱称,因该案涉及国家机密,律师不得会见陈玲。而在省公安厅回应《南都周刊》报道失实的声明中称陈玲案涉及国家机密,关押期间不宜律师会见,并声称长沙市公安局已于9月25日约见过周泽、杨金柱律师。对此,周泽表示当日并未接受过长沙市公安局的约见。
10月28日,记者随同两位律师至益阳市第二看守所,第五次探访仍然是“查无此人”。截至记者发稿,代理陈玲“虚假注册资本罪”的律师周泽和杨金柱向本报证实,在办案机关邮寄信件通知家属陈玲被拘留、逮捕的一个半月里,家属至今也不知陈玲确切关押地点,而拘留和逮捕通知书均注明陈玲关押在益阳市第二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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