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在何方—2011年的春天,我所见到的农村 03/05/2011 原文 全县共12个乡镇,从上述 征地补偿 标准可以看出,除了县城周边和十字镇、新发镇外,全县绝大部分地区都属于第三种 征地补偿 标准,农用地可以理解为种植庄稼的土地;然而在实际征地中,会把农用地分为水旱田两种价格来征:水田为人民币27720元/亩,可得 … 要翻墙?(发邮件到Gmail):wangluoziyou2011ATgmail.com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农村,强制拆迁 相关文章 万子婳|注意了!留好你的“宅基地” 亮见|高高在上的官老爷,放过农民吧 周泽|按政府要求签了个名,北京一拆迁户被判无期徒刑 【立此存照】习近平谈“扛麦不换肩”的原因:换肩抖一下,麦子就浪费了 极昼工作室|30岁后去鹤岗「隐居」的单亲妈妈